王萬舉答客問10:你為什麼堅決不同意用「文化創意產業」指代「文化產業」?
王萬舉,「文化創意學」系列學科創立人、著名學者、作家(以下簡稱:王)
郝小學,全國新媒體聯盟主席(以下簡稱:郝)
郝:王先生,據我回憶,從咱們在同一個樓辦公時的2005年起你就開始寫作《文化產業創意學》,此書於2008年出版。這十幾年間,你又相繼出版了《文化創意學》《文學藝術創意學》《文化產業創意學(重寫本)》和《中國網絡文學概論》,完成了「文化創意學」體系的建設(《文藝報》2019年2月25以《創立文化創意學的學科體系》為題發表文章評價王萬舉的這一學術成果)。在這期間,你不斷在書中和演講中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提法表達反對,為什麼?
王:這個話題有意思嗎?
郝:很有意思。很多人不知道這是什麼產業。
王:我在葉朗主編的《中國文化產業年度發展報告2016》一書中看到,「文化創意與設計服務業」作為文化產業的一個業態被編入了。這個提法合適與否還可以討論,但在邏輯上沒問題。什麼是「文化創意與設計服務業」?從這本書的舉例中可看出,包括一些生產伴手禮物品的產業。但在媒體上和流行語中,「文化創意產業」或「文創產業」這樣的表述就是「文化產業」的代名詞。這就有問題了。
郝:我印象中,你曾多次說這是「意識形態泡沫」,它淹沒了「文化創意」。
王:沒錯。文化產業並不是天生具有創新性,「文化創意」也不是產業。因此,從語詞上講,這個組詞方式是不科學的……
郝:我看到統計部門沒有用這個概念。
王:是的。不能用。
郝:你的「文化創意學」,正是從最流行、最普通的語詞中……
王:應該是最常見的事實中……
郝:對。從最常見的事實中進行理論抽象,掲示創意的機理,從而建立文化創意學。「文化創意產業」 這個詞的長期流行,確實淹沒了「文化創意」。你把它提煉出來很有意義。
我注意到,很多帶「創意」「文化創意」的事業單位、高校、公司,並沒有把工作重心放在其上。
王:這正是問題所在。所以我要推進文化創意學的「落地」,把「文化創意」從流行語中,從「文化創意產業」中提煉出來。
郝:現在,很多高校用你的文化創意學系列專著作教材。大家真正搞創意了,那些泡沫也就離破滅不遠了。
王:這個泡沫的存在最負面的效應,是對文化產業的發展有破壞作用。如果人們都覺得文化產業時髦,天生帶有創新性,這就壞了。
郝:看來,這確實不僅僅是一個語詞的流行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