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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餘剛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20年9月8日9時45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餘剛、張玉豐等6名被告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2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餘剛夥同被告人張玉豐、李昊原,先後以上海永利寶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永利寶網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瀟謙網際網路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運營「永利寶」「火理財」線上P2P平臺,採用廣告宣傳、電話推銷等方式,誇大宣傳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並以高額年化收益率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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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某某、袁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公開宣判
近日,嵊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費某某、袁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獲一審判決,被告人費某某、袁某某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費某某、袁某某在未取得有關部門依法批准的情況下,以資金周轉、投資房地產等名義,支付1分至3分不等的月息為誘餌,通過口口相傳等方式,向240餘名不特定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累計人民幣26000餘萬元,用於房地產投資、出藉資金和支付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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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人損失581萬餘元!南譙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天上怎麼會掉餡餅?即使不少人知道這個道理,但仍有很多人經不住誘惑,掉入「陷阱」。近日,南譙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這起案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責令退還集資參與人損失58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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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2億元!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開庭了
涉案1.2億元!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開庭了 2019-07-12 12: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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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公開審理餘剛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本文圖片均來自「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號2020年9月8日9時45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餘剛、張玉豐等6名被告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2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餘剛夥同被告人張玉豐、李昊原,先後以上海永利寶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永利寶網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瀟謙網際網路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運營「永利寶」「火理財」線上P2P平臺,採用廣告宣傳、電話推銷等方式,誇大宣傳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並以高額年化收益率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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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億餘元!被批捕!
近日,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吸收資金高達2億餘元。據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先後以扎蘭屯市區及周邊鄉鎮為經營地址,註冊成立了11個農業類合作社、糧貿公司,其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以在合作社入股的名義面向社會不特定群體,採用發放傳單及口頭宣傳的形式吸收社員存款,承諾可以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扎蘭屯市地區共吸收資金高達2億餘元,發展社員人數4000餘人,未兌付本金及利息金額50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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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宣判一涉案7.8億餘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8月24日,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對陳某標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某標、趙某、葉某君、林某等15人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處六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20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中3名具有自首、從犯情節且犯罪金額相對較小、主動退出全部個人違法所得的被告人被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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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宣判一涉7.8億餘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本報訊 (記者餘建華 通訊員熊秀麗)8月24日,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對陳某標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某標、趙某、葉某君、林某等15人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處六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20萬元至2萬元不等罰金,其中3名具有自首、從犯情節且犯罪金額相對較小、主動退出全部個人違法所得的被告人被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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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宣判一涉案7.8億餘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8月24日,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對陳某標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某標、趙某、葉某君、林某等15人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處六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20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中3名具有自首、從犯情節且犯罪金額相對較小、主動退出全部個人違法所得的被告人被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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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遞】被告人吳紅慶等七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8月21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紅慶、殷勝南等7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紅慶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千萬元;判處被告人殷勝南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六百萬元;被告人張承竹、戎鎖根等5人被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十二年至一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或者罰金;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依法處置,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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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柳州「睡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新華社南寧電(記者 黃浩銘)廣西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11日對睡寶床墊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作出一審判決:廣西睡寶床墊集團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覃仕平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被告人譚泉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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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睡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新華社南寧8月11日電(記者黃浩銘)廣西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11日對睡寶床墊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作出一審判決:廣西睡寶床墊集團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覃仕平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被告人譚泉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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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93餘億元 4人被廣州白雲法院判刑
一次性收取十年租金,面向社會非法吸收存款,共吸收463人資金1.93餘億元。12月17日上午,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對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刑。據白雲法院12月18日消息,2017年3月,伍某發、鄒某成立了儒商公司,由伍某堅擔任法人代表、王某擔任銷售總監,並以儒商公司名義承租白雲區某服飾中心的負一層。在未取得消防檢驗合格及相關報批手續下,將負一樓作為商鋪向不特定公眾招租,一次性收取租戶十年租金,再以支付高額租金引誘租戶向其返租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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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遞】被告人眭留川等十一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8月14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眭留川、張紅玉等11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眭留川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八百萬元,判處被告人張紅玉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被告人束建華、徐西林等九人被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六年十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依法處置,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繼續退賠,並按同等原則發還集資參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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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光彩玖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9月30日,保康法院依法對備受關注的光彩玖玖(湖北)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保康分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一審宣判,判處張某、劉某升等8名被告人六年二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繼續追繳贓款及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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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睡寶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廣西睡寶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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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警方偵破一宗涉案金額1.7億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今年初,海珠警方在接到多名事主報案後,迅速成立專案組,對廣東助X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助X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展開偵查。專案組深入調查取證,最終查明助X公司實際控制人朱某(男,48歲)等犯罪嫌疑人通過派發宣傳單、網絡推銷、投資推介會等多種方式誘騙事主投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1.7億元。近日,該案件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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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玖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今日開庭
8月14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光彩玖玖(湖北)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保康分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在保康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起案件涉案金額2.3億元,受害人9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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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餡餅」還是「陷阱」?「高大上」投資項目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00餘萬
東北網10月22日訊(記者 趙紅星)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很有可能是「陷阱」,不要貪圖小利成為非法集資的幫兇。日前,佳木斯警方規勸一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嫌疑人投案自首。2020年8月20日,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馮某等30餘名投資人報案,稱其在前進區和平路北段「北京分分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到期後本息均無法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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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收藏家」宋慶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今起退贓分配
9月24日上午,宋慶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退贓分配大會在如東法院1號審判法庭舉行,39名案件被害人現場聽取了案件承辦人對案件執行進展的情況介紹,逐一進行了被害人身份核對、確認了發還方式,上述39名被害人將在國慶節前,按比例分配到相應款項共計265.7萬餘元。至此,歷時近三年的宋慶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財產執行分配暫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