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舉世震驚的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即將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等待三鹿原董事長田文華的很可能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較高刑罰,轟動全球的三聚氰胺事件也將隨之劃上休止符。
據介紹,此次一審宣判的被告人包括: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張玉軍、張彥章等6人;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張合社、董少英等11人;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等4名原三鹿集團高級管理人員。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最高法定刑為無期徒刑。「田文華被判無期徒刑的概率究竟有多高現在無法預計,具體怎麼判要根據具體情節而定。」田文華代理律師劉新維昨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田文華現在的心情比較平靜,畢竟她能做的都做了,該採取措施的也都採取了。」對於即將到來的宣判,劉新維表示目前還無法決定是否要上訴,須由當事人拿到判決書後才能定。
代理全國首例毒奶粉受害者的衡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律師季成認為,田文華案屬於情節相當嚴重的狀況,在確定的罪名中應該適用最高刑期。
此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律師援助團發布法律聲明,認為田文華的公訴罪名屬於定性錯誤,該案的定性應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不應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據了解,前者最高刑可至死刑,後者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責任編輯: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