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芭蕾舞舞蹈家、《白毛女》中「喜兒」的扮演者茅惠芳一直是觀眾心目中最美的女神,她在銀幕上那甜甜的微笑,一直銘刻在觀眾的記憶中。只是她出國後便沒了消息,靜靜地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
其實不然,她是上海人,上海也有家人與親戚,她也每年都會回上海,只是離開了上海芭蕾舞團的她,做事非常低調,沒有媒體會注意她。她也是「八個樣板戲」中日後最為低調而沉默的主角。而這種低調沉默似乎給了個別打著作家旗號的文痞帶來了造謠生事的空間。
千萬別以正常的思維去解釋這類文痞的非理性做事方式,因為他們本身就不正常,時常為個人一點私立而不擇手段、胡說八道。比如,那個嘴上信馬由韁的「宋大嘴」誹謗已故的老藝術家、著名導演謝晉與某女演員有私生子,而被謝晉的遺孀訴諸法庭,結果是「宋大嘴」被判賠償謝家29萬而成為笑柄。
2000年,已是年過半百53歲的茅惠芳也遇到了這類遭文痞惡意誹謗的問題,是她在上海的親戚無意中看到,並將此事告訴了遠在美國的她:一個叫羅學蓬的傢伙無中生有炮製了一篇流傳較廣、影響極壞的紀實文學《「喜兒」茅惠芳浮沉錄》,對茅惠芳個人聲譽進行惡毒誹謗中傷!該文隨即被11家媒體所轉載。茅惠芳非常氣憤,將羅學蓬及11家媒體告到了法庭!
2001年4月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羅學蓬以及河南文藝出版社等11家媒體,賠償原告茅惠芳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共計人民幣23萬餘元。法院認為:作為一位名芭蕾舞演員,原告茅惠芳享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其人格和名譽理應受到社會的尊重和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