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照明無頻閃,用後眼睛不易疲勞」,因商家宣稱可以「有效呵護雙眼」,近年來護眼燈備受廣大學生及家長的青睞。然而,《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梳理近年來相關部門和消協組織發布的抽檢及比較試驗結果發現,市場上品牌繁多、款式各異的所謂護眼燈抽檢合格率不高,不合格指標多涉及安全指標;所謂的護眼燈並不一定比普通檯燈更護眼。
質量問題多涉及安全
河北省石家莊市工商局日前公布的流通領域學生用品質量抽檢結果顯示,10批次護眼燈不合格,主要問題為標記、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標稱商標涉及「雅格」「眾光」「寶視達」等。其中,安全指標全不合格的有3批次,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兩項指標不合格的有2批次,結構不合格的則有4批次,標記不合格的有3批次。
事實上,護眼燈被「診斷」出安全隱患並不鮮見。
今年6月9日,江蘇省工商局公布的去年下半年該省流通領域可移式燈具(含護眼燈)商品質量抽檢結果顯示,共抽檢51批次樣品,34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標稱商標涉及寶視達、PHILIPS、歐普等14個品牌。不合格樣品中,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指標不合格的有5批次,結構不合格的有3批次,防觸電保護不合格的有4批次,標記不合格的有8批次。
去年3月,河南省鄭州消費者協會公布的護眼燈比較試驗結果顯示,針對30個樣品的防觸電保護、絕緣電阻、洩漏電流、頻閃等14個指標開展的比較試驗中,16個樣品不合格,合格率僅為46.67%。問題主要表現在燈具的標記、結構、內部接線和外部接線、線路功率和諧波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不合格護眼燈存在的質量問題多涉及安全指標。」負責石家莊市工商局上述護眼燈抽檢檢測的重慶仕益產品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工程師房啟鵬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首先是結構不合格。一些結構不合格的檯燈往往「頭重腳輕」,容易傾倒,使光源直接接觸安裝表面,進而可能引發火災。特別是使用鎢絲燈和滷鎢燈光源的檯燈,發熱量極高,燈頭最高溫度可達200℃,傾倒後極易引發火災。
其次是連接線不合格,主要指內部接線和外部接線使用了導體截面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導線。這樣一來,如果燈具在使用過程中受到外力,有可能拉斷電源線,從而造成觸電事故。此外,導體截面積低於標準要求,在使用過程中也容易造成導線發熱過度,造成火災或觸電危險。
「護眼燈標記不合格問題最易被消費者忽視,其隱患卻不容小視。」河北省石家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副處長曹丹丹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標記不完整,會影響消費者的正確安裝、使用和維修。如設計使用40W白熾燈泡的燈具,如果未標額定功率,用戶可能會安裝60W或100W 的白熾燈泡,這就有可能造成外殼過熱變形、絕緣損壞,進而引發觸電甚至火災事故。
護眼宣傳多是忽悠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護眼燈在大型商場、家居市場中的售價大都在千元左右,有的甚至高達三四千元。而銷售人員在介紹時也大都宣稱這些產品之所以價格高是因為有保護視力的作用。
記者從河北省產品檢測院了解到,目前市場上以學生為主要消費群體的護眼燈還有許多名稱,包括舒目檯燈、護童學習燈等,其名稱多是商家出於商業宣傳考量自行制定的名稱,嚴格來說都應屬於「讀寫作業檯燈」。
記者梳理相關部門和消協組織發布的抽檢及比較試驗結果發現,這些在「保護視力」功能上大做文章的護眼燈,其實並不一定比普通檯燈更護眼,而一些質量低劣的護眼燈反而可能損害視力。
今年5月,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曾發布讀寫檯燈對比試驗結果,173批次樣品中,所有指標都符合要求的只有3批次,問題主要表現為光照強度和光照均勻度不足、色溫偏高、顯色度太低等。173批次樣品中,98批次樣品中心區光照強度沒有達到國家標準《讀寫作業檯燈性能要求》A級要求,151批次緩衝區光照強度沒有達到A級要求,而光照均勻度沒有達標的達140餘批次;30批次樣品的色溫超過了國家標準的上限;71批次樣品一般顯色指數沒有達到國家標準的下限。
據了解,對護眼燈「護眼」功能的「國家級大考」始於2015年。
當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組織開展了護眼檯燈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從市場上採集包裝或說明書上標註有「護眼」或「無頻閃」字樣的檯燈32批次,對與市場宣傳的護眼功能有關的閃爍、光照強度及光照均勻度2個項目進行了檢測。監測結果表明,30批次樣品不符合要求,佔總批次數的93.8%。其中,8批次閃爍項目檢測值超過了低風險限值要求,佔總批次數的25%;28批次光照強度過低或光照均勻度超過限值,佔總批次數的87.5%。
此次監測還同時採集了28批次普通檯燈進行比對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所謂護眼燈並不一定比普通檯燈更護眼。
國家輕工業電光源材料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高級工程師黃如喜分析說,光照強度和光照均勻度不足,客觀上會迫使使用者的眼睛因為照明不均勻而不停地調節,從而造成視覺疲勞。而顯色指數過低和色溫偏高,不僅容易形成視覺疲勞,還會傷害視力。
部分企業只顧降成本
學生和家長信賴的護眼燈質量為何抽檢「成績不好」?
針對這一問題,江蘇省工商局發布的可移式燈具商品質量抽檢報告中進行了詳細分析:一方面是生產企業沒有按國家標準建立健全相關產品的檢驗監督體系,對標準缺乏理解,或偷工減料,缺乏產品質量的基本保證能力。加上市場競爭激烈,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在產品設計上沒有充分考慮產品的達標問題,給消費者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
另一方面,部分小型燈具生產企業的製造技術和生產工藝不夠成熟。在設計和生產中,只重視簡單的照明效果,而對諸如產品結構、防觸電保護、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等重要的安全指標不重視。
與此同時,部分銷售企業對於生產企業提供的產品只做簡單的入庫和臺帳銷售記錄,缺少對燈具的來貨檢驗與監督機制,給不合格產品的流通帶來了便利。
「主要原因還是部分生產企業一味為了降成本。比如讀寫檯燈的色溫過高問題,其實通過技術手段是可以控制的,但成本較高,很多廠家不願意在這方面投入太多。」黃如喜分析道。「針對讀寫檯燈行業現狀,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相關產品標準,同時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切實提高此類產品的質量,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曹丹丹對記者說。
來源|中國消費網
編輯|陳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