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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某等4名男子非法傳銷 搶劫、非法拘禁案依法判決!
網上交友介紹工作錢多事少好輕鬆高薪穩定福利好你是不是心動了當心這是陷阱!,逼迫交出身上財物……近日,由鹹寧市鹹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嫌搶劫、非法拘禁案,4名男子均被法院判刑。經檢察機關審查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等4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同時,還採取暴力及威脅的手段分別搶劫他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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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一男子因涉嫌傳銷、搶劫、非法拘禁罪被提起公訴
9月15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檢察院披露一起涉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將被害人誘騙至傳銷窩點內,通過言語恐嚇、暴力毆打等手段拘禁被害人,並劫取被害人的錢財,形成了組織人數眾多、重要成員固定、有明顯的組織領導者、多次實施搶劫、非法拘禁犯罪活動,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性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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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非法拘禁、搶劫…羅平法院公開審理一惡勢力犯罪集團
傳銷分子以交友、介紹工作為名,將人騙至窩點,實施搶劫、非法拘禁……2020年9月1日,羅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喬建林等31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及搶劫罪案。其他業務員又在上級的安排下,分別充當「表妹」、「表哥」、「黑臉」、「二手」、「師傅」等角色,以介紹工作、談男女朋友等為藉口,誘騙他人進入傳銷窩點,然後將被害人的手機騙走後交師傅或家庭領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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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組織「家長」非法拘禁多人終獲刑
網絡交友須謹慎,以防誤入傳銷窩點,遭遇非法拘禁。近日,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楊某某二審公開宣判,以上訴人楊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2017年底到2018年3月期間,被害人曾某某,劉某甲、劉某乙先後被傳銷組織通過網絡騙至傳銷窩點。傳銷組織「家長」楊某某分別採用暴力威脅、勒索財物、專人看守等方式,迫使各被害人不敢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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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戀甘願加入傳銷窩 非法拘禁他人被追逃
28歲的湖北石首男子趙某原本有一份穩定工作,但在網上與女子王某網戀後,心甘情願鑽進傳銷窩點,拱手上交5萬元後,還加入傳銷團夥,甚至發展到非法拘禁,結果由受害人轉變為嫌疑人。10月9日,長沙鐵路公安處嶽陽東站派出所在高鐵站將趙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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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縣:逼人加入傳銷組織致人跳樓身亡 傳銷人員非法拘禁獲刑
以「介紹工作」為幌子,將他人騙入傳銷窩點,逼迫其交出身上財物,隨後限制其人身自由但天網恢恢,害人終害己,限制他人自由終將因為犯罪被法律限制自身自由。近日,福建沙縣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案件,被告人王某裕以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經法院審理査明,2010年4月下旬,被告人王某裕夥同李某校、王某柏、梁某松、黃某、楊某龍、徐某普、石某龍、裴某蓮(均另案處理)等人到沙縣城區開展傳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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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非法拘禁、搶劫…… 羅平法院公開審理一起31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微信那頭的「可人兒」,每天都會對自己噓寒問暖,本以為遇到了「愛情」,可誰知見面就落入了「傳銷」的騙局。傳銷分子絞盡腦汁用盡套路以交友、介紹工作為名將人騙至窩點實施搶劫、非法拘禁……近日,羅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喬某林等31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及搶劫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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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非法拘禁、搶劫……羅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的騙局……傳銷分子也是絞盡腦汁、用盡套路以交友、介紹工作為名將人騙至窩點實施搶劫、非法拘禁……2020年9月1日,羅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喬建林等31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及搶劫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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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組織非法拘禁他人並取財是否構成搶劫罪案例分析——以吳某某等5人搶劫案為例】
一審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犯搶劫罪證據不足,改變指控罪名以非法拘禁罪對五名被告人判處一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良慶區人民檢察院收到一審判決後認為良慶區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與證據證明的事實不一致,適用法律方面存在定罪錯誤,混淆此罪與彼罪,導致罪刑不相適應,遂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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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男子曾因非法拘禁獲刑 如今擔任總工程師
此前,有網友反映稱,1995年,時任棗莊市市中區淡水養殖試驗場助理工程師的倪大千,因犯非法拘禁罪獲刑二年,緩期三年執行。此後倪大千升任周村水庫管理處主任,2018年又升任至棗莊市市中區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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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傳銷犯罪集團案, 35名被告人獲刑!
公開宣判35名被告人獲刑8月30日上午,渠縣人民法院對周廷字等35名被告人被指控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建立了嚴密的組織管理規章制度,其成員藉助網際網路,通過QQ、微信等社交軟體,以網戀、旅遊、招工、介紹工作等為由將被害人騙至組織窩點後,通過成套「洗腦」手法,在實際無產品的情況下,欺騙或脅迫被害人繳納2900元購買化妝品,每發展一名新「朋友」,返利325-350元,先後參加該傳銷組織的人員共計18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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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涉黑人員查詢他人位置信息致他人被非法拘禁 湖南一警察獲刑兩年
湖南石門縣一警察杜某,利用職務便利,擅自使用公安內網信息平臺查詢他人位置信息並違反規定提供給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後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非法拘禁他人。法院認為,杜某身為人民警察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便利,查詢他人位置信息並違反規定提供給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非法拘禁他人提供非法幫助,助長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囂張氣焰,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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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遭非法拘禁同伴報警,結果二人卻雙雙獲刑?
一人遭非法拘禁同伴報警為何卻雙雙獲刑?原來這是一起「黑吃黑」的奇葩案件!結果是這樣的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勇、劉某琳、張某平、張某穎、谷某培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其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劉某勇、劉某琳、張某穎、張某平為索要非法債務而非法拘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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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和綁架罪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和綁架罪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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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人獲刑 曲靖麒麟區傳銷涉惡案宣判
(2020年7月6日案件庭審前被告人待審畫面)被告人劉波等42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非法拘禁、搶劫一案在歷經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一審、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後查明:自2018年以來,被告人劉波、陳碧春夥同被告人蘇念、黃開浪、梁秋玲等人在曲靖市麒麟區以銷售「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產品為名,採用天津天獅傳銷組織運作模式發展組織成員,形成以被告人劉波、陳碧春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黃開浪等14人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成元棟等26人為一般參加者的以傳銷為名實施非法拘禁、搶劫犯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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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一男子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
01柏某曾因開設賭場罪於2014年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但其不思悔改,刑滿釋放後又為了索要賭債對他人非法拘禁。近日,安徽省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非法拘禁案件,被告人柏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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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遭非法拘禁同伴報警,結果二人卻雙雙獲刑?!
一人遭非法拘禁同伴報警為何卻雙雙獲刑?孰料張某通已逃回廈門,於是劉某勇等4人帶著譚某鵬一同追蹤至廈門。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勇、劉某琳、張某平、張某穎、谷某培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其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劉某勇、劉某琳、張某穎、張某平為索要非法債務而非法拘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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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人獲刑!渠縣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傳銷犯罪集團案
8月30日渠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傳銷犯罪集團案35名被告人獲刑 8月30日上午,渠縣人民法院對周廷字等35名被告人被指控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信用卡詐騙罪、妨害公務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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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小偷致其輕微傷,被控非法拘禁罪,冤枉?檢方通報:多次毆打!
小偷作案過程二4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對蘇某等4人刑事拘留,4月17日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蘇某批准逮捕,對其餘3人不批准逮捕。在媒體報導中,蘇磊承認曾用手打過黑衣男子兩下,分別是頭部和臀部,也刻意介紹小偷是在抓捕過程中摔倒撞擊受傷。另一員工也承認自己在阻攔張某逃跑的過程中「踢過張某幾腳」。在某平臺註冊為「不愛念經的主持」用戶,自認是新聞報導中「自家抓慣偷被控非法拘禁」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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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11人長達696小時!寧夏這個「黑老大」獲刑20年
固原涉黑第一案公開宣判,首犯獲刑20年!9月23日,寧夏固原市彭陽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金寶山等1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金寶山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等8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依法追繳違法犯罪所得1792.142萬元;其餘8名涉黑被告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一年九個月不等刑罰,分別並處罰金15萬元至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