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唐縣一名教師在網絡教學的時候,因為個別學生有遲到、早退、不交作業的現象,對學生進行辱罵並進行罰款處罰。
視頻被傳到網上後,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行唐縣教育局及時對此事做出了處理。
據《行唐縣教育局關於給予行唐縣晨光中學校長張某雷、教師馬某某的處分決定》顯示。
教師馬某某,2017年6月進入晨光學校任教,現任該學校八年級2班班主任、英語教師,在4月8日上課期間,因為個別學生遲到、早退、不交作業而對學生辱罵並進行罰款處罰。
有的網友認為這樣的老師,該罰。
相當多的網友認為處罰過於嚴重,這樣下去,老師不敢管理學生了。
作為老師,我認為這樣的處罰是可以的。
一、違背了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008年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共有六大項內容。
第三項是:關愛學生,其中有一句是&34;
第五項是:為人師表,其中有一句是&34;
這個老師在課堂上辱罵學生,顯然是違背了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並且筆者認為當眾辱罵學生是比體罰更嚴重的事情。
老師的言行會影響到學生,這是毋庸置疑的。教育學生時常說的一句話是&34;,作為老師還在課堂上罵人,還怎麼教育學生?
有一個詞叫&34;,還有一句話叫&34;,老師的這種言行會讓學生跟著學習。
老師應該事事處處做學生的表率。當眾辱罵學生的老師,已經不適宜再做老師工作。
二、教師沒有罰款的權力。
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有個別教師在管理學生的過程中運用罰款,規定遲到一次罰幾毛,不交一次作業罰幾毛,罰款收入最後用於購買獎品發給表現好的學生。
這種行為是早已經被禁止的,老師是沒有罰款權力的。
這是兩碼事,現在普遍老師的懲罰手段很少,反映學生難管理,這是現實情況,但是並不能因為這個情況而容忍教師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情況發生。
懲罰不是體罰,更不是當眾辱罵學生。
在師範學校中,常見到的幾個字就是&34;,師範學校的老師也會反覆向自己的學生未來的老師灌輸這一觀念的。受過師範學校教育的老師大多有很強的這種意識,在生活中就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
我們學校處在農村,農村中長輩對晚輩常用的那種罵人的話&34;,有一個老教師受這種風氣的影響,在校外也使用這樣的語言。這種行為在農村不會引起異議的,因為他使用的對象是自己的晚輩,也是自己的學生,當著學生家長的面這樣罵,也不會引起家長的不滿,這在農村習以為常。
有一次,學校的一個年輕老師和他一起外出辦點事,聽到了他這樣對學生說話,回到學校就對這個老師提出了批評,認為他的這種言行不是一個教師應該有的,有損教師形象。這個老師也虛心接受批評,改正了這個缺點。
作為老師,要時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把&34;幾個字牢牢記在心中,事事處處做學生的表率,這樣才能贏得學生和家長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