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雙支柱調控框架

2020-12-16 和訊銀行

本報記者 劉 琪

「我國在宏觀審慎政策方面的探索實踐起步較早。」10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在2020金融街(000402,股吧)論壇年會上談到,2003年人民銀行在房地產金融領域首次引入最低首付比例政策,並根據形勢變化,多次逆周期調整最低首付比例要求。2010年,人民銀行引入差別存款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並於2016年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MPA),將信貸投放與金融機構資本水平及經濟增長相聯繫,有效促進了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

潘功勝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宏觀審慎管理工作。2017年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2019年年初,黨中央、國務院批定的機構改革方案,進一步明確了人民銀行負責宏觀審慎管理的職能,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並批准設立了宏觀審慎管理局。

據潘功勝介紹,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重點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我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二是有序推進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三是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四是開展重點領域宏觀審慎管理。

他進一步表示,2018年11月份,人民銀行聯合監管部門發布了《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確立了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測、監管和風險處置的總體制度框架。在總體制度框架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制定了《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明確了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方法、評估範圍、評估流程,從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和複雜性四個維度確立了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指標體系,目前已完成對外公開徵求意見,擬於近期發布。

「正在制定《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從附加資本、槓桿率、大額風險暴露、公司治理、恢復和處置計劃、信息披露和數據報送等方面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監管要求。」潘功勝表示,評估辦法和附加監管規定發布後,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銀保監會,認真開展評估工作,及時發布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及配套附加監管實施方案。

此外,潘功勝表示,為健全我國銀行業風險處置機制,人民銀行起草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對我國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比率、構成及監督檢查、信息披露等提出要求。目前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相比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的理論與實踐總體上起步不久,各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都還在不斷健全完善。」潘功勝表示,下一步將認真履行宏觀審慎政策牽頭職責,在實踐探索中不斷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雙支柱調控框架,支持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一是持續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適時發布《宏觀審慎政策指引》,完善我國宏觀審慎政策的總體設計和治理機制。繼續加強重點領域宏觀審慎管理工作,不斷豐富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箱並制定工具啟用、校準和退出機制。

二是完善系統性風險監測評估體系。重點健全房地產金融、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影子銀行以及跨境資金流動等重點領域宏觀審慎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分步實施宏觀審慎壓力測試並將其制度化。

三是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強化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建立我國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證券機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制定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恢復和處置計劃。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配套細則,依法依規、穩妥有序開展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和持續監管。

四是做好宏觀審慎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強宏觀審慎政策和貨幣政策、微觀審慎監管政策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政策合力。加強宏觀審慎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等的協調配合,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責任編輯:李顯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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