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學物理老師說,我們眼中所看到的一切,聽到的一切,都不是現在的一切,而是過去的一切,屬於過去式!
你信麼?
不管你信不信,物理事實的確如此。
這一點,其實可以通過中學物理運動學公式很容易解答出來!
該公式就是,t=s/v!
我們知道我們人眼之所以能看到物體,是由於物體本身發出的光線或者反射的光線進入人眼。
而光在真空中以及空氣中的速度可以認為都是c=299,792,458米/秒,約等於300000000米/秒,雖然這個速度非常大(目前理論和物理實驗看來光速屬於宇宙最大速度),可是,速度再大,傳播也需要時間!
比如說,太陽距離我們為一億五千萬公裡,太陽光從太陽到地球旅行的時間為
t=s/c=15000000km/(300000000m/s)=500s,約為8分20秒;
也就是說,我們看到的太陽光其實不是「現在:的太陽,而是8分20秒之前的太陽。
如果太陽突然爆炸消失了,曬太陽的我們還能享受8分20秒的太陽光,才會發現太陽已經消失了。
同樣的,我們夜晚看到的星星,其實,也不是現在的星星。
目前人類能夠觀測到的距離太陽系最近的恆星為半人馬座的比鄰星,距離地球大約為4.22光年,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晚上看到這顆星發出的光其實已經旅行了4.22年,也就是說,我們看到的是4.22年之前的比鄰星!
人類通過高倍射電望遠鏡觀測到最遠的古老星系距離地球為200億光年!
也就是說望遠鏡觀測到的這個古老星系其實是200億年前的星系!
或許,它早已經死亡了!我們看到的只是它的歷史影像!
我們看到的這些遠的物體是屬於過去的物體,類似,我們看到的近的身邊的物體,以及身邊的人,也都不是現在的物體和人,而是過去的物體和人。只是時間特別短,人類並不會有這種感覺。
同理,由於聲傳播的過程也需要時間,當我們聽到周圍各種聲音時,其實已經屬於過去的聲音了。
是不是很奇妙?
物理知識就是這樣的有趣,可以解答出萬物之理的本質!
至於說人生的意義,當我們在探索科學知識時,也就找到了人生的意義!
中學生朋友們,為了美好的未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