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意外懷孕男友要求打胎還玩失蹤 法院這樣調解

2020-12-19 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同居期間意外懷孕,男友要求墮胎並玩失蹤,女子卻因墮胎身體受損頻繁請假就醫丟了工作。面對這種情況,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近日,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女子起訴前男友要求賠償人流手術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2019年5月,雲南文山的王娟與來自四川崇州餘小明在無錫市某公司上班時相識。雙方互生好感,很快建立了戀愛關係。

熱戀過程中,王娟卻意外懷孕了。她本想趁此機會與對象結婚,並將孩子生下來。不料,對方卻以自己還未準備好為藉口,堅決要求她去醫院做人流手術,並承諾會支付人流費用和相應補償。

此時,餘小明因公司安排調回四川崇州上班,對王娟也是越來越冷淡。王娟卻每天數個電話,要求餘小明辭職到無錫照顧她,都遭到拒絕。

餘小明不堪其擾,在微信轉了500元給王娟後,將王娟電話、微信拉入黑名單。無奈之下,王娟只得做了流產手術,終止妊娠,由此得了盆腔炎,醫生說可能對以後懷孕生子造成影響。

與此同時,因頻頻請假就醫,王娟被公司勸退。此後,王娟數次從無錫到成都尋找餘小明無果。王娟無奈,只得聘請律師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院找到餘小明,向她賠禮道歉,給她一個解釋。

崇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承辦法官沒有就案辦案,而是著重於化解王娟的怨氣,並嚴肅指明了餘小明不負責任的行為。鑑於餘小明不願與王娟再在一起,本著戀愛自由的原則,經多次調解,餘小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庭向王娟賠禮道歉,獲得了王娟的諒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餘小明補償王娟合計20000元。

法官說法

青年男女談戀愛是美好的,但女性一定要保護好自己身體。本案當中的女子雖然得到一定補償,但身心受到的傷害已無法彌補,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此外,很多人關心王娟的主張依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法官認為,雙方戀愛期間發生性關係是雙方自願行為,沒有欺騙或強迫,如意外懷孕流產,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除人流產生的醫療費等實際支出外,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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