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女方意外懷孕打胎要求男方賠十萬?法院這樣判……

2021-01-09 網易

2020-04-30 13:59:42 來源: 小徐搞笑段子

舉報

  現在年輕人都講究追求自由,在和對方最相愛的時刻走在一起,不愛了就分開,灑脫隨性。

  可是伴隨著未婚同居的卻是因為女方同居期間,懷孕流產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尤其是在分手之後,女方往往會認為是男方讓自己的身體還有精神方面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所以會以此為由要求對方給予補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那麼這類賠償在法律上到底是怎麼規定的呢?

  

  我們先來看個例子。

  小李和小王是網友,網絡相識,漸漸發展到現實生活中,兩人見面後逐漸發展成為了男女朋友的關係,不久之後兩人便開始了甜蜜的同居生活。

  但是在同居期間兩年的時間裡面,小王曾多次懷孕,女方的想法當然是懷孕了就生下來,兩人就結婚。

  但是小李卻並不這麼想,在小王多次提起結婚的時候,小李卻總以結婚條件並不成熟為理由勸說小王打掉孩子,而小王在其勸說之下做了三次流產。

  後來兩人開始經常吵架,小李在小王做完流產之後還對其提出了分手,這當然讓小王無法接受,更是大受打擊。於是她以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為理由,要求小李賠償自己的損失,要求賠償十萬,可是小李卻拒絕,兩人協商無果。

  於是小王選擇訴至法院,要求小李支付其流產手術的費用以及流產之後造成的精神損失費。

  

  那麼同居流產之後造成的身體損傷到底能不能要求男方賠償呢?

  法院認為:小李和小王未婚同居,雖有違公序良俗,但並未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而對於非婚同居的男女而言,發生性行為系雙方自願,即便造成了損害後果,但由於男方並不具備侵權的主客觀要件,故對損害結果,男方不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民法通則》第132條指出: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處理分析民事審判實務問答》中曾提到「女方同居期間多次懷孕人流等原因影響身體為理由要求男方賠償,法院應否支持?」

  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以上情形屬於同居造成後果,無合法婚姻為前提,故以上請求無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那麼未婚懷孕流產而產生的費用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國婚姻法和民法通則都未做出明確的規定。

  而在實踐中,各地法院處理此類案件的思路如下:

  1、依據公平原則,判令男方對女方做出適當補償。2、從侵權的角度來考慮,認為未婚男方與女方發生性關係,是一種過錯行為,但又考慮到性關係發生系出於雙方自願,所以女方本人也要承擔部分責任,判令男方承擔部分賠償責任。3、部分法院認為這種問題屬於道德問題,往往會不予受理此類案件4、還有的法院把女方流產所產生的費用,視為雙方共同債務處理,判決男女雙方共同承擔。

  

  雖然現在大家對未婚同居、未婚性行為的看法越來越開放,但是她們對自己的保護卻並沒越來越看重。

  並且太多的事實案例告訴我們,在你和你的另一半沒有結婚生子的打算的時候,在你不能百分百肯定對方會要這個孩子的時候,千萬不要懷孕,這是對自己的保護,這才是真正的愛自己。

  所以女生們要掌握一定法律常識,在同居關係中保護好自己,否則在享受同居帶來的短暫性幸福後,留給自己的很可能是長久的傷痛。

  而對於男生們也應主動承擔起責任,並充分尊重女方意見。在無結婚意願情況下,提前做好防範措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並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關焦點

  • 未婚同居女方意外懷孕打胎,可以要求男方賠錢嗎?
    案例:李某(男)與王某(女)在網絡上相識,後見面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不久兩人便一起同居生活。在同居期間,由於二人未採取避孕措施,兩年間王某曾多次懷孕,李某總以結婚條件不成熟為由勸王某打掉孩子,為此,王某做了三次人流。
  • 未婚同居:懷孕打胎造成身體損傷,分手後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
    之後,趙小姐以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向馬先生要求賠償,馬先生覺得感情是你情我願的,兩人協商不成,趙小姐便一紙狀訴將馬先生告到法院,希望法院判處馬先生支付流產期間的手術費用,以及其造成的精神損失費15萬元。 那未婚同居時,女方流產造成的身體損傷,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呢?
  • 未婚同居期間,女方懷孕流產,男方要承擔責任嗎?
    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進一步開放,未婚同居已然成為時下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但殊不知,在法律上,未婚同居關係並不受法律保護,更多的受道德規範的(kao)約(zi)束(jue)。那麼,未婚同居期間因女方懷孕流產造成的身體傷害和經濟損失
  • 女方未經同意打胎,男方要求精神賠償,該不該賠?
    導讀:近年來,因生育權衝突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大多數情況是女方在懷孕後單方面決定中止妊娠,男方以侵犯生育權為由,將女方訴訟至法院要求賠償。男方的理由是胎兒是雙方結婚後共同意思的結晶,如果女方未經男方同意,擅自打胎,是對男方生育權的侵犯;也有人認為生育權來源於女方的人身權利,是否生育女方有最終決定權。
  • 女方以同居期間多次流產為由要求男方賠償,法院真的會支持嗎?
    女方以同居期間多次流產為由要求男方賠償,法院真的會支持嗎?大家好,歡迎大家關注「生活家園大雜燴」,小編是一個已經成家立業之人,一直關心著生活中的大小事,熱衷於研究生活,婚姻,家庭中的那些事,天天為你呈現最新最全的生活家庭類話題!
  • 戀愛期間同居打胎――女方備受摧殘,卻不能向男方主張損害賠償?
    經常有網友諮詢,因同居期間懷孕流產造成身體損傷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每當這種時候,我總是感嘆,女孩情到深處也要潔身自好;同時對這樣的男方,我腦海裡閃現出來的也就只有渣男和不負責。最典型的一個諮詢案例是,一個女孩與有夫之婦同居之後懷孕,流產後發現自己患有不孕不育症,從此以後都不能再生育,問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賠償?雖然很同情她的遭遇,但我還是建議她與對方協商解決為宜,因為走法律程序的話,她要求賠償的主張很難得到支持。
  • 未婚先孕打胎可以要求多少賠償?先明律師告訴你應該怎麼處理
    未婚先孕打胎可以要求多少賠償?先明律師告訴你應該怎麼處理「未婚先孕該怎麼辦?」的問題諮詢經常出現在我們的視野當中,在未婚的情況下懷上孩子如果遇到對方不願負責或者是沒有能力負責的情況,對女性的身心都是巨大的傷害,非婚生子女在社會中也可能會面臨更多的問題。
  • 未婚先孕男方支付分手費,女方生子男方起訴要求索回
    導讀一對情侶未婚先孕但卻最終分手。女方生下孩子後起訴男方支付撫養費,經法院調解雙方約定將男方支付的「分手費」折抵成「撫養費」。然而,男方反悔並起訴女方要求退還分手費,通州法院一審裁定駁回男方訴請。男方不服,上訴至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南通中院裁定駁回上訴,其理由是張某違反民事訴訟「禁止反言」原則,構成濫用民事權利行為,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 女子一夜情後意外懷孕 起訴男方索賠40萬
    另外,侵權損害最主要的要件是行為人要有過錯,從過錯的角度來講,導致女方懷孕是男方的過錯嗎?好像也不能這樣講。雙方發生關係懷孕,客觀評價應該是男女雙方都有過錯才會導致這個結果。 譚瑛律師:可以這樣理解。性關係發生是兩個人你情我願的事情,誰對誰錯不好評判。如果意外懷孕,說避孕是男方的義務嗎?好像也不盡然,因為女方也是可以避孕的。所以,從這兩個意義上來講,不能說過錯就在男方。如果一夜情或者戀愛關係導致女方懷孕流產,要男方來承擔責任,目前來講法律上沒有明確的依據。
  • 未婚先孕打胎可以要求多少賠償?北京離婚律師-信金國
    因此,本文將從法律的角度討論未婚先孕後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如果打胎能否要求賠償,如果生下孩子如何保護自己和孩子的權益。一、未婚先孕如果打胎可以索要賠償嗎?針對懷孕打胎男方是否需要負責任的問題,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通常都是適用《侵權責任法》當中的規定,懷孕和打胎是會對女性的身體造成損害的,同時也會影響女性的正常生活,因此適用我國法律對於人身損害賠償和侵權責任的相關規定。
  • 同居意外懷孕,男方不願生育而女方堅持生育,男方要承擔撫養費嗎
    同居期間意外懷孕,男方在明確表示了不想要孩子的情況下,但是女方依然選擇了生下孩子,兩人因此而分手的話,男方還需要負擔孩子的撫養費嗎?2019年8月20日,張秀萍法院提起訴訟,要求:1.非婚生女張某由張秀萍撫養;2.林煌坤自承擔非婚生女張某年滿十八周歲時每月支付撫養費3000元;3.林煌坤支付張秀萍懷孕期間產檢費用、妊娠費用以及非婚生女張某打預防針醫療費用的一半,共計4702.4元。
  • 年輕男女未婚同居後分手,男方要求返還彩禮遭拒,法院是這樣判的
    【案例改編】23歲的男子張某與22歲的女子李某經人介紹確定戀愛關係,張某給付李某5萬元,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開始同居生活。二人同居近半年,同居期間,李某懷孕並做了人工流產手術。後因二人關係不和而分手。
  • 戀愛期間導致女友懷孕流產,對方要求賠償,能否獲賠?
    戀愛期間,一些小情侶嫌麻煩或者為了追求快感,嘿咻時不做避孕措施,最後導致女方懷孕。現實生活中有沒有?現在很多小姑娘不注重自己身體,嘿咻前不避孕,懷孕後直接打胎流出。那麼雙方分手後,又向男方提出要分手費、打胎費、懷孕流產賠償費等等。女方的賠償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據?看看法律怎麼說!
  • 雙方同居後,女方懷孕流產的,男方要承擔哪些費用?
    雙方同居期間,女方懷孕流產的,男方要承擔什麼費用,這要區分不同的案情,不同的情況可能承擔的費用不一樣,從司法實務來看,女方流產,男方要承擔哪些費用,根據男方是否有主觀過錯來區分更為合理,大致可分為三種情形:一、男方主觀上無過錯的。
  • 未婚先孕後遭拋棄,可以要求賠償嗎,如何要求男方賠償
    這是一種非常不明智的做法,甚至有可能加速感情的破裂,最後無法挽回,特別是在非婚的情況下,女方懷上小孩就像到了一個十字路口,要不結婚,要不分手,決定迫在眉睫,所以因為草率結婚再鬧離婚的案件不少。但至少結婚之後有法律的保護,責任的劃分,各種索賠都有法可依,最慘的要算未婚先孕,最後被男方拋棄的這樣一個情況。
  • 同居期間女方懷孕,男方有權起訴分割財產嗎?
    【網友提問】我和我男朋友在同居期間懷孕了,現在我男朋友想起訴我,要求分割我們在同居期間的一些財產。他能起訴嗎?法院能不能受理?【律師解答】眾所周知,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有權提出離婚。
  • 未婚先孕男方要負什麼責任?
    現在很多男女,結婚前確定戀愛關係後就同居,雙方沒做好準備的情況下懷孕,即未婚先孕。發生這個意外後,因為女方要懷胎,所以一旦決定生下孩子,如果今後雙方又不打算結婚,那麼將會對女生產生重大影響。那麼,這時候要先確定男方要為此負擔什麼責任。
  • 女子懷孕後向男方要打胎錢被殺害,一屍兩命如何承擔責任?
    今年1月,遼寧一男子高某某與歌廳服務員趙某屢次發生性關係後,女方懷孕並要求男方出錢打胎。隨後,兩人發生爭執,男子將女子殺害後自首。近日,法院判決高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 開眼|女友懷孕不願意結婚打胎錢小夥沒出 分手後男方父母給女方的...
    此貼一出,沒想到網友一邊倒的向著女方,是什麼原因呢?以下是該男發帖內容:借個馬甲來發帖,徵求大家意見。和女友談了一年多,我對她一直很好。之前我父母給過她三千塊見面禮。上個月她發現自己意外懷孕,我想讓她嫁給我,生下來,但是她說她不會嫁給一個只知道自己爽不懂保護她的男人,她說如果我愛她就不會讓她未婚先孕。
  • 女子網上交友懷孕流產,法院判決:男方侵犯人格權,賠償
    前段時間,法院就判決了這樣一起案件。小李和小趙是在網上通過某交友網站認識的,兩人在網上聊得都挺好的,發現性格也很投緣,彼此之間都產生了好感,於是私下見面後也開始交往了。隨著感情的加深,兩人認識兩個月之後就發生了關係。幾個月之後,小李發現者自己懷孕了,於是就發簡訊告訴小趙自己懷孕了,想要和小趙儘快結婚,但是小李沒想到,小趙根本就沒有回覆也未曾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