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砥礪前行
四十年初心不變
為紀念廣東省律師協會成立40周年,回顧廣東律師40年來的光輝歷程,中共廣東省律師行業委員會、廣東省律師協會將對40年來為廣東律師行業作出傑出貢獻的律師、律師事務所以及行業管理者進行隆重表彰,並向社會和公眾進行廣泛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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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強等36人特大犯罪團夥案,是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後,中國警方破獲的首宗特大跨境嚴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該案涉及到香港回歸後內地與香港之間辦理刑事案件管轄及移送等系列問題,是一國兩制、兩個法域背景下,我國司法機關辦理的第一宗大案。同時也是香港回歸後廣東律師首次辦理跨境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為今後辦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範例。
以下為廣東律師40年40案評選——候選案例
《張某強團夥走私武器彈藥買賣爆炸物及綁架勒索案》
辦案律師:
童建華
張某強出生於中國內地,自幼隨父母定居香港,曾綁架香港富豪李某的長子和香港富豪郭某,還策劃綁架澳門富豪何某(未遂),因綁架勒索犯罪取得金額最高而錄入2000年的金氏世界紀錄大全,號稱「世紀賊王」。張某強在香港屢次犯案、屢次脫罪,最終在廣東被判處死刑。
張某強等36人特大犯罪團夥案,是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後,中國警方破獲的首宗特大跨境嚴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該案涉及到香港回歸後內地與香港之間辦理刑事案件管轄及移送等系列問題,是一國兩制、兩個法域背景下,我國司法機關辦理的第一宗大案。同時也是香港回歸後廣東律師首次辦理跨境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為今後辦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範例。
張某強一度被視為威脅中國內地與香港治安的頭號危險人物。在機場持械搶劫押表車是他幹的第一件大案,就在戒備森嚴的機場,張某強竟然順利劫取了40箱共2500塊勞力士金表,價值3000萬港幣,幾年後又在該機場搶劫總值約1.7億港幣的現金,而且為了實施綁架及其他犯罪與葉某寬團夥在國內密謀走私大批武器彈藥到香港。
1996年5月,在香港回歸祖國母親懷抱的前夕,張某強等人將香港富豪李某的長子及司機劫持,隨後張某強單槍匹馬身綁炸藥闖進李某家,成功索取10.38億港幣贖金,是迄今世界綁架勒索成功取得贖金的最高記錄。嘗到綁架富豪甜頭的張某強,又把目標盯上香港另一富豪,並再次綁成功,最終拿走贖金6億港幣。張某強多次被香港警方抓獲,但在香港的特殊司法體制下,被香港法院判刑後竟然無罪釋放,屢次脫罪,香港富豪一時風聲鶴唳。
1997年底,張某強等人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藥,2000多枚雷管,並走私偷運到香港,圖謀製造更大的恐怖事件。1998年7月22日,張某強被廣東警方逮捕,其團夥成員也陸續被抓捕。
歷經近一年的司法程序,1998年10月3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某強等36人非法買賣、運輸爆炸物,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私藏槍枝、彈藥,走私武器、彈藥,綁架,搶劫,窩贓一案作出判決,判處張某強等5名主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8年12月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一審對張某強等五人的判決,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依法核准其死刑。宣判後,上述5人被依法執行槍決。本次案件中,廣東司法機關充分尊重律師辯護權,律師最大程度參與了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的全過程。在審判的過程中,廣州中級法院還給律師開闢了專門通道,公訴機關與人民法院還為律師的閱卷和複製案卷提供了便利,開通了律師與審判庭聯繫的便利通道。
張某強案被告人多達36人,聘請了60多名律師,其中張某強的首席辯護律師是童建華。童建華律師現任廣東宏安信律師事務所主任。童建華律師出生於律師世家,執業後,曾於香港某律師事務所進行業務交流,他在交流期間工作嚴謹認真、對每件工作都仔細求證,贏得了律所和同行的讚譽。經張某強的家屬多次往返粵港兩地進行考證,最終確定了由童建華擔任張某強的辯護律師。童建華專業知識嫻熟,政治可靠,且有香港的工作經驗,作為代理人,也得到內地司法機關的認可。
「任何人都擁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是童建華律師一直堅持的信念和初心,也正是這份信念使童建華律師在社會輿論壓力下仍然堅持為張某強依法辯護。童建華律師在近一年的代理刑事辯護工作期間,潛心鑽研,反覆輾轉粵港兩地,盡一切可能收集對張某強有利的證據,在法庭上據理力爭,不放過任何一個證據上的可疑點。
當時,張某強案主要法律爭議點是:張某強在香港走私武器彈藥,買賣爆炸物目的是在香港實施犯罪,綁架勒索的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是香港居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而張某強本身又是香港居民,因此是否應由香港法院管轄,內地法院是否有管轄權。同時,張某強在內地走私武器彈藥是綁架罪的預備行為,並且炸藥並未使用,是否應單獨定罪。辯護律師團隊,為此提出了大量辯護意見。律師團隊除依法辯護外還為張某強案做了大量工作,如為被告人的家屬來往內地、為張某強家屬取得探視權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務。同時,廣東律師深度參與張某強案,使廣東司法機關的整體形象和水平都得到提升。案件引發全球範圍關注,廣東律師風採得到極大展示。廣東律師首次辦理一國兩地、兩個法域的跨境刑事大案,律師隊伍得到了充分鍛鍊,為今後辦理同類案件積累了可供鏡鑑的寶貴經驗。
張某強團夥一案得到了國際社會、國際人權組織和境外媒體的高度關注。對張某強案件的公正審判並充分享受了專業的律師辯護權利給予充分肯定,反映了我國法治的進步和對涉案人員權利的保障,國內國際媒體對本案進行了長時間、大範圍的報導。
該案辦結後,全國中華律師協會及廣東省司法行政機關對張某強團夥案的經辦律師進行了表彰,童建華律師獲得了全國律協的嘉獎。
張某強案對廣東乃至全國司法界都具有重大的意義。該案開創了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區際刑事司法協作,為內地與香港攜手打擊跨法域刑事犯罪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此案的審理,是香港回歸後內地司法機關在「一國兩制」構架下查辦的第一起涉及香港、內地不同司法系統的刑事案件。引起境內外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堪稱「世紀大案」。人民法院對張某強特大犯罪團夥案的審判,是對跨境犯罪活動的沉重打擊,對兩地的犯罪分子產生了極大震懾作用,促進了香港和內地社會安定,也為19999年澳門的順利回歸和澳門的社會秩序奠定了紮實的基礎,促進了香港和內地社會安定,成為在「一國兩制」架構背景下處理好涉及兩地刑事案件的重要範例,對目前及將來處理涉港、澳刑事犯罪案件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資料來源 | 廣州市律師協會
編輯、排版 | 銳銚
校對 | 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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