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不是為了離婚準備的,而是明晰婚後財務管理方式。我個人覺得這是一種成熟的理財方式。
——遇言姐
前日,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馬蓉訴王寶強名譽權案分別宣判。
在馬蓉不同意離婚的前提下,法庭以「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為由,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兒子由王寶強撫養,女兒由馬蓉撫養。
同時,法庭認為王寶強微博所發的《聲明》相關內容基本屬實,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語言,因此不構成名譽侵權,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
對比婚變期間馬蓉的花式反撲,真可謂是來自官方的啪啪打臉。
▲王寶強憤而曝光妻子和經紀人出軌後,馬蓉發微博稱:「原來瘋狗真的可以咬人,自己做了錯事,被人知道了,太害怕,居然做出此等傷天害理之事,為了利益可以捨棄家人朋友孩子戰友,有的話不是不說時候未到,夫妻一場,這又何必。」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寶強發微博稱,結婚七年的太太馬蓉和經紀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故決定結束夫妻關係,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隨即引發輿論的軒然大波。
沸沸揚揚的離婚大戰鬧了一年多,今日才算是塵埃半落定。婚雖然離了,但之後的財產分割,「因線索較多、雙方爭議較大,尚待進一步查明」。
▲以往恩愛不再,徒留一地雞毛……
在寶馬離婚案的判決中,吃瓜群眾較為不忿的是,王寶強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是「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蓉與他人同居」。
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同居; (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對此,遇言姐的一位律師朋友說,離婚案中最不好舉證的,就是同居。《婚姻法》規定,只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才算是法律意義上的同居。
▲王寶強離婚案庭審現場
實際操作中,除非當事人自認,否則將需要一個龐大的證據鏈才能認定同居。類似於約炮、嫖娼、包養情人、短期出軌等,並不屬於法律認可的過錯,只屬於道德約束的範疇。
此外,就算是原告方有實錘證明對方與異性是長期穩定的同居關係,法院也判決精神損害賠償。其賠償數目也是微乎極微,少則一兩萬,多則三五萬,遠遠達不到讓過錯方淨身出戶的程度。
再來說說下一步的財產分割問題。
雖然坐實馬蓉出軌,但只要她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過錯方,法庭就要本著均等分割的原則進行判決。不過,《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在這場官司中,出軌還在其次,真正能一錘定音的是王寶強是否能拿出證明馬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宋哲日前已因職務侵佔罪被捕,或許傻根手上真有什麼實錘也說不定。
一場狗血拉鋸戰傷心又傷財,早知如此真該學學好萊塢明星,做好婚前財產協議,分後之時有據可依,一切詳情不予披露,沒有機會理由撕逼,大家落個體面收場。
婚前財產公正是大勢所趨
雖然遇言姐結婚時沒有做婚前財產公正(窮啊,沒有值得公正的物件),但對於來向我諮詢的,心有疑慮的年輕情侶,我都推薦他們去做一份公正。
2015年,全中國離婚率為2.8‰,是2002年的3倍多。2017年,北京以50.6%的離婚率排名全國第四,上廣深的離婚率均高於35%。隨著國人私有財產的極大豐富,貧富差距的不斷拉大,婚姻的穩定性日益變差,財產公證勢必成為大勢所趨。
首先,婚前財產公證不是為了離婚準備的,而是明晰婚後財務管理方式。我個人覺得這是一種成熟的理財方式。
遇言姐的朋友小A和先生自結婚之日起,便開了一個聯名帳戶。所有的收入和開銷都從這裡存進,支出。各自親戚,婚喪嫁娶,你想要多眷顧的,從自己的婚前財產中出。
A的先生總覺得這事彆扭。有一天,他終於忍不住問老婆:「能不能說說你到底有多少婚前財產。你告訴我,我也告訴你我的。」
小A打開帳戶給先生看,他很驚訝,因為A的存款連他的尾數都不到。他不解的說:「我以為你要保護自己的財產,結果是你要保護我的財產?」
A的回答很妙:「我要保護的是我們的婚姻。」
其次,婚前財產公證保證的不只是金錢,還有你的事業。
2010年土豆網準備上市時,正值CEO王微和太太楊蕾協議離婚。由於王微的股份涉及夫妻共有財產,法庭凍結了公司的部分股份進行保全,並禁止轉讓。這使得土豆網錯過了視頻網站上市的風口。
一年後,等到王微家事解決,資本市場已經冷卻。土豆網登錄納斯達克首日即迎來大跌,再也跟不上優酷的步伐。
▲錯過風口的土豆網很快被優酷收購
如果遇言姐在婚前就開始創業了,我八成也會籤一份財產公正。這並不是說「遇言不止」這家小公司有多值錢,而是我不希望因為個人生活的變動波及到一眾員工悉心澆灌的事業。
在國外,收入豐厚,或差異較大的夫妻籤一份《婚前財產協議》(prenuptial agreement)太正常了。
2015年,艾薇兒與音樂人丈夫德裡克四年婚姻告終。根據兩人婚前籤署的協議,他們將共同平分大部分資產。艾薇兒獲得位於貝弗利山的豪宅,樂器,歌曲的版權,一輛沃爾沃汽車、珠寶、藝術品。協議還規定兩人均不能要求對方支付贍養費。
2016 年 5,約翰尼·德普和希爾德離婚。這對結婚僅一年的夫婦並未籤署任何婚前協議。有消息稱德普分給老婆的財產高達 3500 萬英鎊,希爾德一度被德普的粉絲罵作拜金女。一怒之下,希爾德將全部離婚所得捐給了慈善機構和兒童醫院。
最知名的協離當屬布拉德·皮特和安吉麗娜·朱莉兩口子。兩位巨星離婚訴訟的焦點不是財產分割,而是小孩的撫養權。這都得益於兩人籤署了厚達101頁的婚前協議。
王寶強草根出身的一介武夫,發達後也沒個靠譜的朋友提點。他曾說,被老婆扇耳光,也覺得很甜蜜。如今想起這句話,估計得扇自己幾個嘴巴子。
保護「個人」財產,還得學學賈老闆
夫妻之間的財務糾紛不僅在於婚姻破裂時的財產分割,還常見於債務關係。
與寶馬案中財產難以分割對應的是,小馬奔騰董事長李明猝死4年後,他留下的2億債務歸屬不清,遺孀金燕邊喊冤邊替夫扛債。
上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此前備受爭議的《婚姻法》24條作出修正:在婚姻中,舉債人應當與配偶取得一致意見,或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否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消息一出,金燕立刻在朋友圈發文稱:「我,是不是解放了!你們幫我看,我不敢細看!」
▲小馬奔騰董事長李明
製作出《我的兄弟叫順溜》、《武林外傳》的小馬奔騰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在當年可謂紅極一時。然而,2014年初,創始人李明突然離世。小馬未能如期上市,與投資方籤訂的對賭失敗。
在繼承了100萬的實際遺產後,李明的太太金燕被法庭依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判決背負2億欠債,其在北京的兩處房產也被查封。
金燕表示:
對賭協議我沒有籤字,投資款項也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沒有持有過小馬奔騰的股權,這一切為什麼要我來承擔?
▲仔細想一想金燕也是很委屈了
金燕女士好歹還算享受過丈夫事業成功時的榮耀。許多被配偶挖坑欺騙的無辜者則更為悽慘。
近年婦聯收到大量投訴,反映有些離婚案件的當事人為達到離婚後非法佔有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與人串通偽造債務。因為莫名背上債務,有人的工資被倒扣到每月只剩1000塊;有人攢了幾十年的公積金被盡數划走,有人的前夫都已經結婚生子了,自己還再替他還債。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24條作出修正,律政界人士分析,金燕負債案件二審後或將逆轉,法院很有可能判定金燕不承擔任何債務。
王寶強和李明夫婦,雖然身價不菲卻輸在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要說最會保護「個人」財產的莫過於賈躍亭兩口子了。任你證監局千呼萬喚人家就是不回來,不僅如此,媳婦還配合的演了一出「情比金堅」的苦情戲。
據財經人士分析,老賈必是吸取了小馬奔騰的教訓,一早在國外籌劃了家族信託,免去財產被罰沒或者強收的危險。任你小供應商屍橫遍野,也不妨礙人家拿著股市上套來的錢招聘月薪1萬的英語家教。
▲說好的盡責到底呢?
有人說,賈躍亭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子,有人說,賈躍亭是盲目自大到愚蠢。對於後一句,遇言姐十分懷疑。看人家把老婆、財產安置的多好,怎麼就傻了?
土豪們要保護個人資產,真得好好學學賈老闆。
本文圖片均來自網絡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