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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來,農村宅基地問題是一個社會各界及農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關注的焦點大部分主要集中在「一戶一宅」和「一戶多宅」上——既然農村現行宅基地政策是「一戶多宅」,那麼農村中那些大量存在的「一戶多宅」情況咋辦?從國家政策及農村實際情況來看,分戶是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比較好的辦法。不過,農村千家萬戶情況各異,絕非一分了之那麼簡單。那麼,作為農村戶口居民,哪些情況能分戶?哪些情況又不能分戶呢?
關於這個問題,國家相關政策有著明確規定。我們首先來具體看一下,哪些情況下,農民戶口居民可以分戶:第一,申請分戶的農村居民必須年滿18周歲,生活上已經脫離父母,並且有自己固定的住所。第二,申請分戶的農村居民必須是非獨生子女家庭,非獨生子女家庭和獨生子女家庭不一樣,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而非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則不一定。第三,夫妻因感情破裂依法被判決離婚的按照規定也可以分戶。
那麼接下來我們再來具體看一下,農村戶口居民在什麼樣情況下是不可以分戶的。首先是戶口已經變成居民戶口的是不可以分戶的,現在有不少農村已經取消了農村戶口,農村戶口屬性變成了居民戶口,其有關分戶政策規定國家還沒有出臺,相關部門已暫停這種戶口居民的分戶審核,因而居民戶口現暫時不能分戶。其次是已經做了規劃準備拆遷的地區的農民是不準分戶的。第三是實際擁有多處宅基地的,無論什麼理由一律嚴格禁止分戶。
分戶怎麼走流程想必也是很多農民朋友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第一步,符合分戶條件提出申請分戶的農民,先準備好必要的資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土地承包合同和房產證。第二步,到所在村委會領取分戶申請表,再一一對照相關材料填寫對應信息,之後將填好的申請表提交村委會,通過之後到當地派出蓋章。第三步,以上兩步流程走完後,當地戶籍管理部門會依照戶籍規定,對提交的分戶申請進行審核,確定批准與否。
總的情況看,當下在農村分戶還是比較難的。不僅手續越來越複雜,而且審核也越來越嚴格。手續方面,光相關的材料就得準備一大堆,如身份證了,戶口本了,土地承包合同了,不動產權登記證了等等什麼的,同時,既得村委會初審同意蓋章,而且還得派出所戶籍調查核實。審核方面的制度就更加嚴格了,如夫妻離婚,一方如沒有獨立房產的話,則不太容易通過分戶審核。實事求是的講,當下分戶難是難了點,但農民朋友也不必太過擔心,只要你符合分戶條件,耐心細緻地一步步按規定程序走,還是可以通過分戶審核的。
好了,關於這個話題,老崔今天就和您聊到這裡。關於本文,點讚、評論、分享、收藏,老崔自然高興;建議、批評、反對、駁斥,老崔照單全收!路過老崔這裡,我們即是有緣,非常期待與你再一次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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