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縣教研室有領導到我校調研工作。中間有聽課環節!講課老師在上課之前檢查上節的課後作業,發現有幾個同學沒完成,更有兩個一點都沒做!如何處理?按照慣例讓學生站著聽課,站在課桌旁擋別人視線,就讓他們站在教室後面!
課後,關於不完成作業學生的處理,教研室領導們說:「對於學生不能體罰,並且在教室後面站著,像是批鬥示眾,會嚴重傷害學生的自尊心,學生會很傷心,不利於學生成長。」
對於領導的說法老師們不樂意了,至於在教學過程中學生由於年齡小沒多少的自制能力,不完成作業是常有的事!有時候上午沒完成作業,受到批評,下午繼續不完成作業,因為只是嘴上說說又沒實質性的懲戒,他們根本不長記性。不讓打,不讓吵,再不讓站那麼教師在這種事上該如何處理呢?關於學生不完成作業,不遵守紀律的事,做老師的不管吧你們說我們沒責任心,不負責任!管吧,又不知道該怎麼管,動不動就變成體罰,變相體罰,更有甚者會傷害學生自尊心!
前幾年我上學的時候沒完成作業,老師的懲戒那要比這重的多,該打的打,該批評的批評。我也知道自己的錯誤所在,從沒有記恨老師的想法,若是被老師訓的事讓家長知道後,回家又少不了一頓胖揍!沒感覺傷到自尊,滿滿的都是對家長和老師的愧疚!現在倒好,被罰的學生還沒什麼感覺(課堂上還喜笑顏開),上級領導和學生家長就覺的傷學生自尊了,(弱弱的問句傷的是誰的自尊?應該是家長的吧)。我們知道家長愛孩子,看不到孩子受一點委屈。但是請家長朋友們想一想,在學校老師可以不給他們懲罰,可以不「傷害」他們的自尊心,可以不查他們作業或者查了也可以不管不問!我們可以自己去承擔不負責任,不敬業的罪名。那麼你的孩子能在學校呆一輩子嗎?出了學校進入社會,社會會慣著他們嗎?在學校一點壓力不讓他們去承受,社會上的壓力他們能承受的起嗎?回頭看看,青少年輕生事件層出不窮,您又有何感想。
我們經常教育學生的一個道理就是:要想別人尊重你,首先你要懂得尊重別人!對於學生來說學習是他們的義務,做完老師布置的作業就是完成義務的具體體現!不做老師布置的作業,就是不履行義務,就是對老師的一種不尊重不是嗎?學生不履行義務,不尊重老師,犯了錯卻不用接受懲戒,只靠說服教育!(如果只靠說服教育都能夠有效的話,那麼警察、監獄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犯錯的罪犯送學校來讓老師教育一番豈不完美!)以後真正融入社會他們會給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真正違法犯罪後只是說服教育還行的通嗎?
當然,這裡說的懲戒不是像某某報導上說的那樣,老師可以把學生打的遍體鱗傷,打的身體上有多處淤青等等!我們需要給他們一定的懲戒,讓他們知道做錯事是要承擔責任,承擔後果的。目的是讓他們知對錯、明事理,避免下次同樣的錯誤發生。
小夥伴們,關於學生違規違紀,教師對其罰站,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