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對學生罰站罰跑算不算體罰

2020-12-11 人民網

教師如何管教學生,罰站罰跑到底算不算體罰?9月24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明確,對學生一些違規行為,教師可以對學生進行「罰站罰跑」。雖然草案剛剛提交初審,但備受關注的教師懲戒權問題在網上引發熱議。

放在以前,罰站、罰跑是很容易被質疑是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的,有的教師就因此被追究違反師德規範的責任。那麼,現在立法允許教師對學生進行罰站、罰跑,那怎麼界定其與體罰和變相體罰的界限呢?這就需要十分明確的細則,規定學生有哪些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學校老師可以依據規定,對學生罰跑、罰站,罰站的具體時間、罰跑的具體距離,以及誰來監督進行等。

今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就提出,要「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要進行適當的教育懲戒,這已經是全社會的共識,但是,怎樣進行懲戒,卻是一個現實難題。這是因為只是概念化地提可以對學生進行適當懲戒,但如果度掌握不好,就會出現家長擔憂的教師濫用教育懲戒權,對學生進行體罰、變相體罰的問題,以及教師擔心被指體罰學生違反師德規範,並不願意對違紀違規學生進行懲戒。

要落實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就需要十分「細」的細則,甚至在當下,細則應越細越好。比如,對於罰站、罰跑可以這樣明確細則:在課堂上,一名學生高聲喧譁,破壞課堂秩序,教師可對學生提出口頭警告;學生在被批評警告後,繼續高聲喧譁,破壞課堂秩序,教師可罰站學生3分鐘,罰站位置為講臺邊;在被罰站之後,學生繼續喧譁,破壞課堂秩序,教師可把學生請出課堂,交給學校保安,由保安監督罰跑。由於有明確的懲戒細則,教師依照規定對學生進行罰站、罰跑的懲戒,就不屬於體罰與變相體罰,這就釐清了教育懲戒與體罰、變相體罰。

當然,制訂細則是需要廣泛聽取教師、家長、學生和社會人士的意見的,要從規範學生行為,維護校園秩序,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出發,制定各方都可接受的細則。在制定好細則後,要把細則告知所有學生、家長,包括張貼在校園、教室裡。

對於學生的懲戒,有的適合由當事教師直接處罰,如針對破壞課堂教學秩序的行為,教師為維護課堂秩序,需要對學生進行及時的懲戒。有的則不適合由當事教師處罰,如學生違反校園秩序的行為,這適合交給學校學生事務中心進行調查、處理。學生事務中心類似於學校的「學生法庭」,負責調查學生的校園違紀違規行為,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學生進行處罰,如果學生不服,還可再成立申訴委員會,舉行聽證會,允許學生申訴,再根據新的調查結果,做出處理。這也是對學生進行法制和規則教育。

制定細則,只是落實教育懲戒權的一方面,要讓教師能使用教育懲戒權,還需要推進依法治教。簡單來說,就是當教師按照細則對學生進行教育懲戒後,如果有家長質疑是體罰和變相體罰,並在網上發帖維權,教育部門應該嚴肅進行調查,如果教師的教育懲戒完全按細則進行,那麼,就不能追究教師的責任,不能為息事寧人,動輒追究教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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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學生罰站罰跑算不算體罰
    2019-09-27 08:49圖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教師如何管教學生,罰站罰跑到底算不算體罰?9月24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明確,對學生一些違規行為,教師可以對學生進行「罰站罰跑」。雖然草案剛剛提交初審,但備受關注的教師懲戒權問題在網上引發熱議。放在以前,罰站、罰跑是很容易被質疑是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的,有的教師就因此被追究違反師德規範的責任。那麼,現在立法允許教師對學生進行罰站、罰跑,那怎麼界定其與體罰和變相體罰的界限呢?
  • 罰站罰跑 到底算不算體罰?
    《草案》明確表示,中、小學校學生在上課時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喧鬧、強迫傳抄作業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行為,尚未達到紀律處分情節的,任課教師應當給予批評,並可以採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但《草案》也強調,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思考:罰站罰跑到底算不算體罰?以往,由於缺乏政策根據,罰站罰跑常常被認為是一種體罰。
  • 廣東擬立法賦予老師懲戒權:罰站罰跑不屬於體罰
    ■編者按9月24日,提交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初審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擬允許老師實行「罰站罰跑」,並明確與體罰或變相體罰作出區分。罰站罰跑到底算不算體罰?譬如,新加坡至今保留校長對於犯錯學生的鞭刑,美國對學生有關禁閉的權力,老師們不必然採用它,但其擺在那裡,就會對學生們形成約束作用。相比人家,罰站罰跑算是哪門子「體罰」?罰站罰跑還是不要為好篤鮮何為體罰?
  • 罰站學生算不算體罰學生?這樣的問題需要一個明確的答案
    9月23日,中國教育服務網發布《老師讓學生罰站到底算不算體罰體罰學生?》。看到題目,有點疑惑。到底是「老師讓學生罰站」還是「學生被老師罰站」?原來,該文說的是「老師在教育過程中罰站學生」的現象。有網友認為,如果老師需要體罰才能教育學生,那那他們最好辭職。也有網友說,罰站是可以的,但是打學生的事情就不應該有。還有網友認為,體罰本身不是問題,沒有人會反對適度的體罰。關鍵問題是,老師對學生的處罰權不明確,為什麼處罰,怎麼處罰,都是難題。有的網友覺得,現在的教育環境中,還會有老師敢體罰學生嗎?老師惹不起,總還是可以躲得起吧?
  • 「罰站罰跑」不屬於體罰,教師懲戒權就該具體
    據廣東媒體報導,在9月24日提交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初審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中,擬允許老師實行「罰站罰跑」,並明確與體罰或變相體罰作出區分。這也意味著,廣東擬在全國率先嘗試用立法賦予老師教育懲戒權。
  • 明文規定:罰站、罰跑不屬於體罰
    那麼罰跑、罰站屬於體罰嗎?目前的現狀是家長不捨得懲戒,或者不懂得如何懲戒,老師不敢懲戒。如果經常犯錯的孩子得不到及時的懲戒,將來走上社會,只有麻煩公安、法院和監獄這些國家機器,代價太大了。前一段時間,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首次明確提出教師懲戒權這一問題,並要求制定實施細則,以便其現實執行。
  • 廣州擬規定罰站罰跑不屬於體罰,熊孩子末日到了?老師:不敢管!
    罰站罰跑到底算不算體罰?這點可能幾乎所有的家長對於體罰的概念都是模糊的,估計有9成的家長會認為對孩子適當的體罰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不要影響孩子的健康。如果沒有懲戒措施熊孩子反了天教師也沒法管,近日廣東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初審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擬允許老師實行「罰站罰跑」,並明確與體罰或變相體罰作出區分。這對所有廣東的老師而言無疑有了強心劑,再也不怕熊孩子搗亂了,再也不怕家長惡意舉報了。
  • 老師罰站學生幾分鐘被派出所關押,罰站到底算不算體罰呢?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自己在小學的時候因為頑皮遲到,最後被老師罰站在教室外面的情景呢?很多人想到這個情景都會覺得那時候的自己是在是太幼稚了,大家想到這些事之後,有沒有覺得特別懷念小學時代呢?近日,網上有一則新聞熱度非常高,一位小學三年級的學生,因為遲到被老師罰站,隨後有人報警,這位老師被帶到派出所裡關了7個小時,這一新聞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大多數人都站在老師這一邊。那麼,罰站到底算不算體罰呢?
  • 罰跑學生致吐血為家長謊言:罰站、罰跑步,算體罰嗎?家長要知道
    然而經過當地教育局的調查,讓眾多網友沒想到的,是關於涉事家長所提到的,「其女兒因遭體罰吐血」、「凌晨2時被老師威脅毆打」、「送老師6萬元」等情節——實際上,均系其為擴大事件影響,而進行了網絡炒作的杜撰行為。此事主要發生於去年12月份。
  • 懲戒權已經明確了,那罰站罰抄是懲戒還是體罰?答案其實不唯一!
    比如罰站罰抄算懲戒還算體罰?這些要等到教育部,對於教師實施懲戒權的方案擬定印發以後,才能有準確的定性。小編判斷,在這個暑假結束前,新學期沒開學前,教育部的實施方案就下來了,到時候學校和老師對照著執行就可以了。這裡提出的罰站罰抄算哪一類?
  • 授權教師罰站罰跑,會有什麼風險
    《草案》明確:中小學校學生在上課時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喧鬧、強迫傳抄作業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行為,尚未達到給予紀律處分情節的,任課教師應當給予批評,並可以採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9月25日《廣州日報》)教師對學生罰站罰跑到底算不算體罰?過去,輿論對這個問題有過激烈爭論。
  • 廣東教師可對學生「罰站罰跑」,真的假的?廣東人大常委:在初審
    9月24號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條例》明確提出對於學生一些違規行為,教師可以對學生進行「罰站罰跑」。《條例》草案只是剛剛提交初審,對於備受爭議性的教師教育懲罰權,就在網上引發熱議。
  • 老師能不能對學生「罰站罰跑」?這個省的規定引發熱議,你怎麼看……
    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育界的代表普遍為「罰站罰跑」寫進法規「點讚」,認為這將向社會傳遞鮮明信號,有利於消除老師擔憂,破解學校懾於家長壓力而「不敢管」的困境。但有代表認為,「罰站罰跑」本質上仍是體罰,會對被罰學生心理、名譽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不宜通過法律明確予以懲處的依據。
  • 學生不願做作業,被強迫罰寫作業竟也算體罰,到底體罰界限在哪?
    關於體罰一直以來都有不少的爭議,近期一網友反映,自己孩子被老師罰抄作業,作業太多,以至於不願意上學,在他看來這也是一種體罰,應該被禁止。比如對學生故意毆打,注意毆打嚴重了就是故意傷害了,甚至是罰跑,罰跪,罰站也算體罰哦。那麼義務教育法裡規定的變相體罰呢?變相體罰也屬於明文禁止的,但是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細節,主要是圍繞著學生的人格尊嚴進行的。
  • 教師不能讓學生罰站,抄寫課文也屬於變相體罰,那教師該怎麼做?
    教師不能讓學生罰站,抄寫課文也屬於變相體罰,那教師該怎麼做?以前有學生在課堂上調皮搗蛋的時候,老師就會讓這個學生到外面站著,現在由於計劃生育政策和生活條件改善的影響,大多數家裡都是獨生子女,父母會把孩子含在嘴裡,捧在手心裡,生怕磕著、碰著。
  • 教師不能讓學生罰站,抄寫課文屬變相體罰,那麼教師應該怎麼做?
    老師多看你一眼也是體罰對於教育,有獎勵就會有懲罰,這種狀態持續了很久。古代自私塾教育產生以來,就有老師對學生的懲罰手段,不僅有戒尺打手心,還有罰抄課文,罰跪甚至責令退學,這些在古代都是非常合理的。然而,現在的學校教育,對學生的懲罰方式越來越受到限制,老師被束縛。學生上學遲到罰站一下都不行,學生上課搗亂或者學習上不認真,罰抄課文都會被說成體罰,老師對學生的評價都不也亂說,甚至多看學生一眼都可能被說成變相體罰,會被說成給學生心理造成巨大的壓力。
  • 罰站10分鐘算體罰嗎?踢了男生屁股兩腳是體罰嗎?家長如何對待?
    這裡主要應該牽扯到對體罰的理解,比如學生多次遲到,批評教育後罰站15分鐘,這算不算體罰。上體育課不遵守紀律,罰做一定數量的伏地挺身或者是圍都會操場跑圈,這算不算體罰。實際上這不應該自算是體罰,因為這樣的行為並不會給學生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傷害。
  • 現行法規罰站是一種體罰真的合理嗎?客觀剖析罰站女教師被拘事件
    這幾天,一位女教師被身為派出所副所長的家長拘留七小時的事,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據說起因只是罰遲到10分鐘的學生(該副所女兒)站5分鐘。絕大部分網友都為女教師抱不平,對該副所長口誅筆伐。大家都是富有正義的,在情感上,我也是。
  • 罰站屬於體罰還是變相體罰?一線教師這樣看!
    今天群裡討論很熱烈,討論的議題是老師罰站學生,屬不屬於體罰?分成兩派,一派認為不是體罰,一派認為屬於體罰,誰也說服誰。罰站算不算體罰?筆者覺得罰站也是有程度之分的,一般的罰站,絕對不是體罰,屬於正常的懲戒行為。
  • 廣東擬立法賦予老師懲戒權:罰站罰跑不屬於體罰,你怎麼看?
    廣東地區近期擬定的一項新法律就回應了這個問題,跟著卓小越一起看看吧~9月24日,提交初審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擬賦予老師教育懲戒權,可以對學生採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但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