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文字撰稿人
來源:每日經濟觀察(ID:xmjdy520)
2020年6月,滴滴技術總監於曉聲受賄1000萬一度刷屏朋友圈,沒想到,半年後,該案又曝出了諸多新疑點。
光鮮履歷的背後:貪心不足蛇吞象
於曉聲最早是新浪項目經理,然後跳槽到百度運維部擔任高級項目經理,後來再跳槽到獵豹擔任運維部總監。
隨後又跳到高德擔任運維部總監與阿里巴巴高德產品總負責人,再然後跟隨阿里副總裁章文嵩一起加盟滴滴。
這種名企間的職位橫跳和躍升的經歷,像極了暴風創始人馮鑫和優酷前總裁楊偉東,無巧不成書,後兩位最後都因涉嫌賄賂和貪腐鋃鐺入獄。
於曉聲早在2016年就已經負責滴滴出行的系統部了,在滴滴中算是來自阿里系的老資格高管。而且,滴滴也給夠了他拋頭露臉的機會,足見滴滴對其的重視程度。
入職第二年,於曉聲就代表滴滴參與了諾基亞貝爾合作夥伴大會的演講發言,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迪信通產業網的記錄,貝爾在介紹於曉聲時,給出的title是滴滴副總裁。按理,如此受器重的高管,又怎麼會誤入歧途呢?
於曉聲出身貧寒,靠自己努力考取了大學,畢業後,為了能掙快錢,他認準了網際網路公司,最早在新浪做PM(項目經理),後來就轉運維方向並積累了豐富的一線經驗,憑著這些本錢,他的職位也水漲船高。
從月薪不到1萬到年薪百萬,本來是一個勵志的逆襲故事,豈料,隨著收入的飆升,他隱藏的貪慾與野心也逐漸暴露,最終挺而走險,4年非法收受了1000萬現金和包括名車在內的幾百萬實物,終於被滴滴主動送案,自嘗惡果。
不過,伴隨該起貪腐案的迷團也逐漸浮出水面:
疑點一:為何貪汙受賄了4年才東窗事發?
滴滴是巨型網際網路公司,且公司組織架構嚴密,設定科學,在各職能部門主管各司其職的情況下,還能確保高效率的運行,相比傳統企業,這算是進步。
滴滴這樣的巨型網際網路公司,每年花在IDC上面的費用是一個巨額數字,這上面隨便動動手腳,都是大把流進自己腰包的「黑金」。
「自 2016 年起,於曉聲在公司伺服器採購過程中為供應商中標收取好處累計超過 1000 萬元。據InfoQ消息,其具體受賄行為包括:
先後 6 次收受某供應商人員提供的 10 萬到 100 萬不等的現金好處費,共計 200 餘萬元,及價值 70 萬元奔馳 GLE 越野車一臺。
先後 20 餘次收受某供應商所代理產品公司人員提供的 6 萬到 145 萬不等的現金好處費共計 800 餘萬元。
多次收受供應商提供的購物卡和醫療貴賓卡(累計數萬元) , 要求供應商人員長期為其家庭提供私人服務,包括不限於安排家人旅遊(機票/酒店等)、安排專車和司機供其家人使用等。」——InfoQ在線新聞網
尤其是於曉聲主抓的伺服器採購業務條線,歷來是各家網際網路巨頭看重的「油田」,如此油水高發地帶,於曉聲的直屬上級在4年後事發時卻輕描淡定一句「深感震驚與自責」。恐怕是說不過去的。
4年間,於曉聲先後26次收受來自供應商的好處,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滴滴作為以大數據見長的公司,更不可能連半點風聲都沒捕捉到,而為何一直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個高級技術總監,受賄金額超過1000萬人民幣,真的只是自己一個人獨吞?還有於曉聲被滴滴送案後最後只是拘傳,並沒有判刑入獄。
而阿里大文娛前總裁楊文東,貪汙855萬還被判刑7年,這顯然有些不合邏輯,這背後,於曉聲跟滴滴是否有什麼PY交易?
而且,由於事件熱度已經褪去,有些迷團終將徹底成迷了。
疑點二:4年瞞天過海,是慣犯還是首犯?
第一個疑點中已經分析了,4年不露馬腳幾無可能,而參考於曉聲過往的一連串網際網路名企任職履歷,這個職場老手極有可能不是初犯,他在阿里高德獵豹等公司時做得都是數據運維相關,按理都有機會「下手」。具體有沒有幹,目前已經成迷團。
那些前公司也不可能再去翻舊帳,查不出來還好,萬一查出點蛛絲馬腳,光負面影響造成的損失可能就遠超他吃進去的好處了,顯然得不償失。
疑點三:受賄1000萬主要是為了買學區房?
於曉聲在滴滴的職級為M5(高級技術總監),年薪加上各項綜合福利過百萬不是問題,所以,一個網際網路巨頭企業的高管都需要以身試法通過收受巨額賄賂來買房?這無疑是對普通社畜的無情嘲諷!
退一步,即便想千萬住豪宅,也不是貪汙的理由,何況我們還看到於曉聲長期「壓榨」供應商,各種吃拿卡要,除了進腰包的1000萬現金,還要求供應商為其提供豪車,與購物卡,還有旅遊服務,這壓根不是一個僅僅滿足於學區房的主。
圖:攝圖網
於曉聲算是近年來滴滴爆發的貪腐事件中,比較典型的案例了,具備「隱蔽性」(作案手法)和嚴重性(涉案金額)等多種特徵,但其實,具體的技術含量跟這個技術總監的title相比,實在是嚴重不匹配,無非就是利用了職權,在膨脹的個人貪慾下,進行的吃拿卡要行為,由於數額重大,影響極壞,最後也自嘗惡果。
於曉聲們絲毫不值得同情,但是值得我們警醒,為何這些年薪100W+的高管都不滿足於現狀,而要屢屢以身試法呢?
貪腐事件的本質:為何不能根治?
無論是網際網路新貴還是傳統企業,運行到一定層面,貪腐始終是繞不開的話題,人的貪慾始終難變,很多普通員工不貪不是不想貪,是沒機會「撈好處」。
而高管們,尤其是掌握了一定的資源分配權以及具有事實上侵佔集體或他人利益的便利條件的「於曉聲們」出現時,貪腐的土壤也就滋生了。
而且,與體制內的反腐力度相比,企業的監督,簡直弱雞,這也是為何巨頭公司頻頻曝貪腐事件的原因。
根據統計,從2015年以來,網際網路領域的反腐案件高達200多起,涉及十多家知名網際網路公司,累計涉事人員將近500人。
雖然我們看到包括滴滴阿里在內的幾乎所有巨頭企業,都成立了所謂的「廉政反腐」部門,有的還特別梳理了採購條線,但依然無法徹底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尾聲:
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大膽起來。
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
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
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
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
如果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上絞架的危險。
——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第829頁
打擊貪腐是持久戰,也是技術活,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網際網路巨頭公司們,一心想著版圖擴張、流量財富並蓄的同時,如何培養員工的正確價值觀,如何形成良性循環的企業文化,更是關乎基業長青的攻堅戰!
腐敗如蟻穴,如果縱容,千裡之堤終將潰敗。
將下一個「於曉聲」斬在搖籃裡,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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