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當購物遇上欺詐,哪些情況適用三倍賠償?哪些又適用十倍賠償?市面上不同類別的商品哪些最容易出現問題?最容易出現什麼問題?普通消費者在維權時要注意什麼?在這些問題上我們不能沒文化,因為花的是自己兜裡的錢!為此,本報記者特別採訪到了職業打假人劉豔清,他用十餘年的打假經驗告訴消費者--購物要留心,不能太任性!
1,賠償500元是「起步價」
去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的新消法規定了500元的最低賠償標準。也就是說,當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價格很低,三倍甚至十倍賠償後仍不足500元的,商家需給予最低500元的賠償。
新消法實施當天,劉豔清就跑到家門口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花5.5元買了一個漱口杯。因杯子材質與標稱不符,他投訴到工商要求500元賠償,最終經過協商雙方達成和解,超市除退貨外,一個杯子賠了他200元。
劉豔清說,他還曾經花3.2元從某超市買到了過期的豆腐絲,即便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十倍賠償標準他也只能拿到32元的賠償額。因此,這時候就沒必要依據《食品安全法》來索賠了,完全可以要求超市按照新消法給予最低500元的賠償。
2,三倍賠償
一般來說,除食品、藥品、化妝品、保健品以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務,如果存在欺詐行為,均可向商家要求三倍賠償。
但如果食品、藥品、化妝品、保健品等本身沒有安全問題,只是標識標註不清,或存在虛假誇大宣傳、以次充好低、等級冒充高等級的,一般也只能按照新消法提起三倍賠償,而不能要求十倍。
【法條】《消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十倍賠償
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比如添加劑超標、食品過期、農藥殘留、營養成分含量與標註不符等情況,均適用十倍賠償標準。藥品、化妝品和保健品也適用這一賠償規定。需注意的是,十倍賠償一定是針對於上述商品本身的安全問題,如化妝品鉛汞砷超標、藥品添加的成分超標或違規添加等。
【法條】《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支付價款十倍賠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標準要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17條規定:消費者與化妝品、保健品等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推薦者、檢驗機構等主體之間的糾紛,參照適用本規定。
4,假一賠十假一賠百承諾能兌現嗎?
劉豔清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銷售者在宣傳中打出「假一賠十」甚至「假一賠百」的承諾,遠遠超過法定的賠償額。但劉豔清說,在實踐中他還沒有遇到法院全額支持商家承諾的情況,即便有過這樣的案例恐怕也是極少數的。在工商調解或法院調解階段,他曾經有過商家以和解的方式同意給予最多20倍賠償的經歷。
食品類:
添加劑超標或者菌落總數超標:真空包裝類食品尤其是熟食中較容易出現。添加劑超標一般表現在延長保質期的防腐劑(山梨酸鉀、苯甲酸鈉等)以及著色劑(紅曲紅、胭脂紅等)超標。
淨含量不足,俗稱的缺斤少兩:罐頭類食品較容易出現,因為很少有人會把罐頭中的固體食物撈出來稱量。還有方便麵、帶包裝的5公斤以上的米麵、桶裝食用油等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通常沒人會把這些東西單獨拿出來稱重,但職業打假人就有這樣的「強迫症」。
含量標識與國家標準不符:劉豔清就發現過市場上的某款原味茶飲料,瓶子上標註的茶多酚含量標識低於國家標準。劉豔清說,根據規定,茶多酚含量低於國家標準的就不能叫原味茶飲料,而應叫做調味茶飲料。
以次充好,低等級冒充高等級:茶葉類尤其常見。劉豔清多次打過西湖龍井、鐵觀音和碧螺春,他發現這些茶葉的等級合格率非常低,很多標稱「特級」的檢測下來卻都在二級以下。
農藥殘留:常出現在茶葉類商品上。普洱的菌落總數和黃麴黴素B1(農藥殘留)不合格率高,鐵觀音則容易出現稀土超標(重金屬農藥殘留)。
保健品類:非法添加或者虛假、誇大宣傳現象較易出現:很多保健品在宣傳中總是喜歡被冠以藥品的療效。
化妝品類:包裝上生產日期 、保質期缺失:劉豔清曾經在國內某知名電商網站上銷售的國際知名品牌護膚品上發現過此問題。鉛汞砷重金屬超標:尤其祛斑、美白類的化妝品中汞含量超標的可能性很大。
服裝皮具類:
甲醛超標:有時會在內衣中出現。
質地與標稱的成分含量不符:常出現在羊絨羊毛、 純棉製品、羽絨製品上。
非真皮製品:劉豔清普及常識,無論是皮包、皮夾克還是皮鞋等皮具製品,只要標註「真皮」的,皮面的90%必須是一張皮料上下來的頭層皮才能叫「真皮」 製品。
掉漿、脫色、抗拉力達不到國家標準:皮夾克、皮鞋上較容易出現。
電器電子類:
顯示屏尺寸與標稱不符,誇大宣傳:電腦、電視類商品中容易出現。
以舊翻新、假冒偽劣、水貨:網店及電子城中出售的大品牌的電腦、相機、手機中較多出現。
內存量達不到標稱的內存:市場上的U盤產品通常存在這樣的問題。劉豔清曾經為此與某連鎖電器商城交涉,最終獲得了1倍賠償。
珠寶首飾類
與標稱材質不符:鎬石、水晶、紅藍寶石通常用「天然」定名,但檢測後很多卻是合成的;人工處理的注膠、注色、注蠟翡翠飾品冒充天然翡翠;養殖珍珠冒充天然珍珠;鑽石中較易出現以次充好、低等級冒充高等級的現象;市面上凡是「18K白金」的標註都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按照國家標準「白金」就是指鉑金,是以Pt打頭的,而K金就是指黃金。正確的標註方式應該是18K白色黃金或白色18K金,如果是鉑金則應該用諸如鉑Pt950 或白金Pt950來標註;市場上凡是「24K金」的叫法嚴格來講都屬於虛假宣傳,因為按照國家標準,只有含金量達到100%才能被稱為"24K";在手機、手錶類商品中一些屏幕或攝像頭被標稱為藍寶石水晶,檢測的結果往往是合成藍寶石。
重金屬超標:白色18K金中容易存在鎳(重金屬有害元素)含量或鎳的釋放量超標的情形,而這種超標元素一般存在於黃金外的銀色塗層中;銀製品,尤其是兒童手鐲、長命鎖有時存在鉛砷等重金屬超標問題;市場上的瑪瑙95%都是人工注色的,按照國家標準這是被允許的,但注色使用的化工原料中很容易出現鉛砷等重金屬超標的現象。
1,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要留意商家在票據上標註的商品名稱與購買的商品名稱是否一致,如鑽石不能寫成首飾,必要時還應要求商家將宣傳的材質標註在發票上。
2,購物後要注意留存票據,買帶包裝的商品回去後別急於扔掉包裝。
3,大件商品或單價高的商品一定要索要發票,以備維權時用。發票上蓋章的單位往往就是日後起訴的對象,這在小票上通常是顯示不出來的。如果是商場的櫃檯,小票上一般只顯示租賃櫃檯的公司名稱,而發票通常是商場出具的,維權時只有持發票才能找到商場。
4,後期如發現質量問題要求退賠時,票據原件儘量不要交給商家,最好出示複印件。如對方非要求出示原件,可以將票據原件裝在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隔著袋子讓對方看,以防對方將原件撕毀。若帶原件去找商家退賠,家中要留存複印件,當原件被銷毀時複印件也可作為證據使用。
5,找商家協商解決時最好帶著錄音設備做錄音記錄。
6,若商場主動提出給予高於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多餘的部分不要接受,以防「被敲詐」。
7,在已協商解決的情況下,退賠完成後商家通常會出具賠償協議,協議內容一定要看清再籤字,以防對方設置陷阱。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北晚新視覺網 記者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