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一種觀點越來越被人熟知,這就是: 一個人從事自己感興趣的工作就會做得好,發展得更好!
這種觀點的出發點在於說一個人做自己感興趣的事的時候才會全情投入,才會努力,也才會做的出色;誠然,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卻不能一概而論,首先,你感興趣的事情就一定能做的好嗎?比如筆者從小喜歡踢球,上學的時候為了踢球,曠課什麼的不要太多,然而,本人一直踢到大學卻也沒踢出名堂來,到工作後偶爾踢踢,現在也基本改踢球為看球了,呵呵!由此可以看出,興趣不代表可以做職業!
那麼什麼時候興趣選擇的職業就正確了呢?
其實很簡單,興趣還需要加上一點東西,是什麼呢?就是天賦,一個人總會有很多感興趣的事情,然而能做得好的卻不多,而如果某種事情你做得比一般人好,那麼這個就叫做天賦了,舉個例子: 我有個朋友,從上學時就愛讀書寫文章,而且還寫得很好,她每次寫的文章都會被老師當作範文朗讀,後來她考上了公務員,進了政府的秘書科,結果因為文章寫得好,成了單位一支筆,沒幾年就被提成了秘書科科長!對她來說,她的寫作興趣+天賦,使她在最需要寫作才能崗位上發揮了自己,所以也就自然發展得很好了!由此可見,做事情只有興趣是不夠的,只有具備了做這個事的天賦,這樣發展出來的職業才能使自己做得比一般人好,也才能有好的發展!
所以,想有好的職業發展,先努力去尋找自己有天賦的興趣吧!
所以,想有好的職業發展,先努力去尋找自己有天賦的興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