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為確保該項優惠政策順利實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發布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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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分為三部分推出
分別為政策篇、發票篇、申報篇
今天發布的是政策篇
本期製作團隊
監製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輯| 珠稅融媒
素材來源| 佛山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