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享受免稅政策,應辦理什麼手續?

2020-12-24 珠海稅務

2019年1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為確保該項優惠政策順利實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發布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為幫助納稅人更好地理解政策規定

充分享受到政策紅利

我們將根據上述文件的具體規定

對納稅人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解答

解答分為三部分推出

分別為政策篇發票篇申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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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輯| 珠稅融媒

素材來源| 佛山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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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日報網1月20日電 1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為確保該項優惠政策順利實施,國家稅務總局20日發布《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就若干徵管問題進行了明確。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免稅要不要?請看過來!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的小技巧
    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併計算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 0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不動產能否享受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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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稅務總局:月銷售額未超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的規定,現將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免徵增值稅政策若干徵管問題公告如下
  • 江西省人民政府 解讀材料 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解讀(二)
    答:如果是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麼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當月是無法享受免稅的;如果是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麼季度中某一個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是可以按規定享受免稅的。  46.增值稅免稅政策是否只針對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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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月(季)銷售額的口徑是什麼? 2020-10-29 17:2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2019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解讀
    具體包括:  一、關於月(季)銷售額的執行口徑  明確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併計算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仍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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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網11月30日訊(記者龔劼 通訊員葉翩)請問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什麼時候結束?記者金振強 攝在線上互動過程中,多名網友關注小規模納稅免稅政策的執行截止時間。對此,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解答,目前國家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有兩個:一是《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季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這個政策執行到2021年12月31日。
  •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
    具體包括:  一、關於月(季)銷售額的執行口徑  明確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併計算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仍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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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問答我在湖北省武漢市經營著一家小超市,屬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二季度預計銷售額15萬元。請問在二季度應當如何申報?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
  • 這20個問題小規模納稅人經常問,有你關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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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闆說,小規模納稅人這6個常識,會計不知道,不是一個合格會計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第六條規定:「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如果實行按季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
  • 中國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小規模納稅人不再交增值稅
    中新社北京1月15日電 (記者 陳溯)中國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15日對外表示,中國月銷售額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小規模納稅人不再交納增值稅。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2019年中國將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在當天召開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許宏才就減稅降費的具體舉措進行了介紹。
  •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角色認定和把握
    應稅行為的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新政執行前需要登記一般納稅人的標準是: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以該業務為主的,併兼營貨物批發和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從事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其他行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
  • 權威解答:小規模納稅人普惠性免徵增值稅政策十四問
    (二)如果合併計算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30萬元,下同),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月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銷售不動產按照現行增值稅規定徵免增值稅。二、小規模納稅人選擇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但實際經營期不足1個季度的,如何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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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老忽曾經就分支機構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問題,和大家進行了探討,結論是作為分支機構,只有在和總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情況下,並且匯總後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 那麼,作為分支機構,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呢?
  • 小規模納稅人如何享受徵收率調減優惠?12個問答幫你搞清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 按季申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三季度預計銷售額20萬元,三...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