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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帆
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元史研究會會長。曾任北京大學歷史學系主任。主要從事蒙元史、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等方面的研究,著有《元代宰相制度研究》《中國古代簡史》,合著《元代文化史》,合作點校《元典章》。
摘要:元朝在與中原文化的關係上具有某種「非典型性」,但在長期統治中逐漸增強了對中原的認同,從而留下了重要的遺產和經驗教訓。它以軍事強大、沒有外敵的獨特優勢有效地鞏固了版圖與國家認同,較好地處理了大一統與因俗而治的張力,也有一系列的制度創新。但由於治理粗疏等原因,元朝過早地走向滅亡。多民族國家與民族國家都是世界歷史的常態,但多民族統一是中國應當堅守的傳統。要更好地處理當前民族問題,歷史提供的直接經驗不多,需要在新形勢下積極探索,發揚新的政治智慧,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關鍵詞:非典型性 多民族統一 國家認同 文化認同
一、元朝的「非典型性」
從時空上界定「元朝」,有一定的複雜性。自成吉思汗建立草原帝國,下訖1259年蒙哥去世,這一時段嚴格講還不算「元朝」,將其納入元史屬於追溯。當時蒙古的國號「大蒙古國」是從蒙古語翻譯過來的,蒙古大汗給羅馬教皇寫信,印璽中用的就是這一國號。1260年忽必烈主要依據中原勢力基礎登上汗位,開始創設和前代中原王朝相接軌的機構與制度,政權性質發生根本改變。雖然1271年始改國號為「大元」,但史學界通常把1260年視為元朝的開端。如此界定,元朝便和前後朝代銜接起來。按照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的處理方式,元朝版圖包括中央政府統治的各行省和宣政院管轄的藏地。西邊幾大汗國雖然也是蒙古人所建立,但已經獨立發展,只有一些形式上的聯繫,難以納入中國史敘事。
與同為北方民族所建立的北魏、遼、金政權相比,元朝在與中原文化的關係上具有某種「非典型性」,通過歷史比較可以清楚地顯示這一特徵。
在中國古代史前半期,北方民族的起源敘述都出自漢文史料,這些史料應當有一定根據。據記載,早期北方民族普遍傾向於聲稱與中原同源。具體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起源地離中原較近,如匈奴起自漠南,氐羌的發源地離周、秦中心統治區很近,其起源有可能與中原存在關係;另一種則不排除後來附會的成分,如鮮卑人所追溯的起源地——大鮮卑山離中原很遠,那麼他們與中原同源的說法便更值得懷疑。
但是從隋唐開始,北方民族的起源敘述出現了多元化傾向,突厥、吐蕃、契丹、女真、蒙古等周邊族群都有自己的起源故事,並未主動和中原貼近。這些族群的起源地大都離中原較遠,記憶中可能的確與中原相當疏離,但也反映出它們在文化上的某種成熟和自信。
遼、金在統治過程中,儘管保留了原先的族群文化,但接受中原文化相對較快、較深,具有明顯向中原認同的傾向,不僅政策上逐漸和中原接軌,還直接自命為「中國」。
遼朝絕大部分疆域是草原和森林地區,漢族及渤海農業區地盤很小。草原森林地區和農業地區實行不同的統治體系,而且農業區的人口和經濟總量大致能與前者相當。兩種經濟生活方式在遼代的財政經濟結構中所佔比例較為均衡,因此實行典型的「一國兩制」並且能夠維持。遼儘管沒有入主中原,只佔據了一小塊中原地區,但在文化上有很強的中國意識和內向認同,
不僅自認為能夠代表中國,而且有和宋朝競爭之意。其君主(尤其後期)的身份感與中原帝王比較接近,例如遼道宗便自稱「吾修文物,彬彬不異中華」。
金的建立者女真人本身是農業民族,入主中原後建立以中原制度為主導的政權。他們能夠迅速理解並接受漢人的制度、文化,實行的是「一國一制」,這一點與清朝的共性較大。金朝君主以歷代中原王朝的繼承者自居,不僅皇帝駕崩後葬在中原,而且把東北的皇陵都遷葬過來。金朝統治逐漸得到漢族士大夫和老百姓的接受,金世宗甚至獲得「小堯舜」這樣很高的評價。但金朝的民族問題沒有很好地解決,主要是由於大量「猛安謀克」(女真的軍事及社會組織單位)遷至中原與漢族雜居,在佔地耕種中與漢族產生土地糾紛,導致民族矛盾變得突出。這對金朝統治影響很大,加上後來草原上蒙古人崛起後對其強力打擊,金朝很快走向滅亡。
元朝的統治更具複雜性。蒙古崛起之初,以草原為中心向外擴散,發展方向和統治範圍的重心不同於中原王朝,具有草原性、世界性,中原在很長時間內屬於邊緣地帶。忽必烈建立的元朝以中原為中心,但背後的大草原和西邊的四大汗國,始終對政權重心有所牽動,使其一定程度上偏離中原這個中心地區。忽必烈定國號為「大元」是由於謀士劉秉忠的建議,出自《周易》「大哉乾元」一語。按照元人的解釋,「元」的主要含義在於「大」,在這個意義上也與「大蒙古國」接軌。有學者提出,元朝君主仍以「大蒙古國」自稱,「大元」只是面向漢族社會所使用。該觀點並不完全正確。現存的元朝非漢文文獻如藏文、西夏文,都有稱元朝為「大元」的材料,這說明元朝在這些民族地區使用的國號就是「大元」。而且隨著時間推移,蒙古人也逐漸習慣和認可了這一招牌。直到元朝滅亡,蒙古人退回草原,還曾繼續使用「大元」稱號近三十年。明朝中期瓦剌首領也先統一草原,自稱「大元天聖可汗」;再度統一草原的韃靼首領達延汗,其稱號其實就是「大元汗」的異譯。
蒙古統治者比較充分地保留了民族特性,對於治理漢地農業社會一度是「一頭霧水」,但由於漢族佔到總人口90%以上,農業收入在國家財政經濟結構中具有壓倒性優勢,因此只能運行一套體系,同時在局部稍加變通。遊牧為生的蒙古人由於生活不適應,向中原移民較少,只有一部分蒙古軍隊駐紮中原,故而沒有像金朝那樣因為大規模移民引發社會矛盾。
元朝皇帝在漢文正式文件中自稱「中國」,面向漢人頒布的詔旨也大多採取漢地傳統的話語體系和意識形態。這固然表明他們對中原文化的接納,不過這些文件或詔旨都是由漢人起草的,不完全代表蒙古統治者的真實想法。元朝以前和以後入主中原的北方民族政權,都以中國王朝自我標榜,並且最終基本融入漢族社會;而蒙古人統治中原一百多年,在相當長時間內「中國」意識並不十分顯著,很大一部分人在元亡時退回草原,沒有融化在漢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蒙古統治者「中國」意識不夠顯著的重要表現之一,就是皇帝和少數高級貴族死後運回漠北草原埋葬,葬所對漢人完全保密。
不過另一方面,到元朝後期,隨著對中原地區統治的深入,多數政策的出發點和關注對象都是漢人,統治者日益和中原接近,漢語、漢文化水平逐漸提高,認同中原文化傳統、以歷代王朝接班人自居的意識明顯增強。在民間傳說和野史中,元朝最後一位皇帝、在位三十餘年的元順帝,被描寫為宋恭帝的遺腹子。這一說法當然不可信,卻透露出一些有意思的信息。一方面,這個故事有利於樹立漢人的自信心;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元順帝漢化程度較深的事實。元順帝幼時先後被放逐到南方和高麗,長期在漢文化圈浸染,草原生活的經歷反而比較少。在很多人看來,他已不同於傳統的蒙古君主,個人形象和生活方式更具漢人特性。總之,蒙古統治者也有認同中原或「中國」的總體趨向,只是相對而言這一變化較為緩慢、不夠突出,如果能夠再統治幾十年、上百年,就會有更顯著的結果。
二、國家認同與因俗而治
元朝作為龐大的多民族帝國,必然有塑造認同的措施和思想,但相關資料並不多見。在蒙古人的認識中,世界由一塊大陸和零碎島嶼構成,他們憑著赫赫武功四處擴張,已經徵服了大陸的絕大部分,沒有達到的最西邊只是次要之地。在政治和外交的宣傳表述中,其徵服之廣、疆域之大,涵蓋了「從日出到日落之地」,幾乎普天之下皆為所有。他們在政治層面有效地構建了國家認同,即不同民族的人都承認是元朝子民,服從元朝的統治,認同以蒙古皇帝為核心的政權,甚至接受了元朝是上天派來統治的說法。
按照中國古人的觀念,邊疆地區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建立政權並非不能接受,歷史上這種情況曾經一再出現。蒙古進入中原後,北方漢人很快接受了蒙古的統治,認為蒙古政權與此前的金朝在本質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別。忽必烈推行漢法,更加鞏固了北方漢人的擁戴。到南宋滅亡,南方漢人也大都無奈地接受了現實,逐漸承認元朝的統治。不僅如此,許多漢族士大夫,包括南方人在內,還熱衷於歌頌元朝的廣闊疆域,並將其與前代大一統王朝比較。這樣的話題,反映出他們認為元朝有資格代表中國,是中國歷代王朝之一環。
元朝的多民族治理和國家認同有特殊的客觀條件。它幾乎擊敗了所有對抗政權,沒有外部敵對勢力,再憑藉它強大武力的震懾和彈壓作用,確保被徵服民族和地區很難製造獨立、反叛等大問題。這一優勢是其他王朝所沒有的。元朝由於在政治上鞏固了國家認同,控制手段基本到位,對各族上層籠絡得當,因而維持了較長的穩定局面,未發生過某一地區脫離統治的情形。相比之下,漢、唐等前代中原王朝儘管一度也擁有廣袤的版圖,但是這樣的版圖維持時間並不長久,控制手段的不足和外患的存在加劇了邊疆離心傾向。
在大一統國家管理方面,元朝採取了一些有效的手段。例如:鑑於軍事徵服政權控制地方必須給予相應權力,以便遇事迅速反應,因而在全國逐漸設立大行政區——行省,覆蓋直至草原、東北、雲南等邊緣地帶;中下級行政單位路府州縣普遍實行從大蒙古國沿用下來的達魯花赤制度,設立「特派員」坐鎮,進行監督並行使一票否決權;高度重視交通,廣泛修葺交通線、設置驛站和急遞鋪,使信息傳遞和人員往來更加方便;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單一紙幣制度,儘管在實踐上有超前和過度之處,但有利於強化財政管理。這些政策的制訂,參考了以往朝代的某些做法,但很大程度上也是自己摸索出來的。例如行省制度,雖然名稱上來源於前代王朝,但前代的行省並未在擁有如此大地盤和權力的前提下穩定設置,只有元朝做到了這一點。
元朝在兼顧大一統和因俗而治方面做得較為成功,既沒有因為強調統一、實行一元化管理而引發地方反抗,也沒有由於因俗而治、照顧地方情況而導致分裂。以行政區劃而言,在高層基本統一的前提下,邊疆和內地在中下層管理上存在差異,但又有相通之處。內地設立州縣,雲南也實行州縣制,但普遍用土官任職;東北和北方草原設立千戶、萬戶或宣慰司,以部落長官來治理;西藏由宣政院管轄,下面也有萬戶府。
元朝的因俗而治是一種相對簡單的管理辦法。只要遵從兩大前提,一是服從統治、不得造反,二是承擔賦役等義務,就允許延續當地原先的管理體制,不追求底層制度整齊劃一。大蒙古國時期就是這種做法,但由於作為政權中心的漠北草原在人口、經濟實力等方面難以承擔核心作用,不能有效地把情況千差萬別的被徵服地區凝聚起來,導致帝國走向分裂。到忽必烈以漢地為中心建立元朝,漢地的人口、經濟實力體量巨大,能夠承擔凝聚周邊的主體作用,保證了統一的維繫,因俗而治也因而成為一種有效的管理手段。例如藏族地區,高層管理上未採取行省制度,而由中央宣政院直轄,實行政教合一的管理模式,可以視為元朝的「特區」。但元朝與藏區的關係並不限於宗教和文化,而是有實在的行政管理,包括設官命職、開闢道路、建立驛站、清查戶籍等等,只不過在管理中注意尊重當地習俗,儘量通過宗教途徑來處理問題。就史料反映的情況看,元朝在藏地的統治是比較穩定的。
不過元朝在國家管理方面也有失敗之處。蒙古統治者不僅對多元族群、多元文化的管理體系不強求一致,而且作為遊牧民族,在國家治理效果方面要求不高。元朝的統治在局部環節上常常較為隨意或粗線條,細化程度不夠,導致管理上比較鬆散混亂,對於統治過程當中出現的弊端不能及時調整和改革,以至於危機積累和爆發比其他王朝更加迅速,統治一百多年便告覆亡。其實單就其軍事力量強大、沒有外部威脅而言,元朝原本可以統治更長時間。這是元朝治理的缺陷與教訓。
三、文化多元與認同不足
元朝憑藉強大武力鞏固了國家政治認同,而在文化的統一和認同方面著力不多,宗教、文化政策較為寬鬆包容。皇帝信仰藏傳佛教,但並未將這一信仰在蒙古人當中推廣,更不關心其他民族的士民對其是否信仰。可能由於早期多神崇拜的薩滿教傳統,蒙古統治者認為不同宗教各有神通,都予以保護,使其大致能夠和平共處。同時,元朝並未像北魏那樣推行激進的漢化政策,一部分色目人和蒙古人(尤其到元朝後期)接受了漢文化,與漢人在同一話語體系中形成文化認同,另外一部分色目人和蒙古人則可能缺乏這樣的文化認同。總體而言,不同族群相當程度上保留著自己的文化特色,形成文化多元而認同不足的局面。
通過零星史料來看,蒙古人具有自己獨特的世界觀。在早期蒙古人眼裡,世界由一些板塊構成,蒙古草原是中心板塊,其他板塊居於外圍,漢地包括中原、南方都屬於外圍的一個板塊。明代以下的蒙古人有「五方國」之說,即把世界分成中央之國和四方之國,以蒙古的活動區域為中心輻射四方而構成世界。可以推斷,這種理念在元朝就已形成了一定的基礎。當然,元朝信仰藏傳佛教的一部分上層蒙古貴族,可能也接受了佛教「四大部洲」的世界觀念。
一部分入居中原的蒙古人受到漢文化影響,表現出對漢文化的愛好乃至認同,仿照漢人起姓名字號,有的能夠創作詩文書畫。不過這類情況相對來說出現較少、較晚,他們的漢文化造詣通常也算不上突出。與這些蒙古人相比,大部分蒙古人認同傳統「中國」即漢地的意識並不很強。這不僅因為學習漢文化需要一定過程,難以驟然達到很高水平,也與蒙古人作為統治民族的特權地位和族群意識有關。
色目人群體中包括諸多族群,具有各自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但在入居中原後,對漢文化的接受大都比較迅速。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第一,色目人大部分族群原先已經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或者身處與漢族類似的農耕文明環境。第二,色目人的單個族群人數相對有限,而且往往是零散前來內地,族群聚居的情況不多,即使聚居規模也比較小,因此與漢族的接觸和交流相對來說比蒙古人更加密切。第三,色目人與漢人同處被徵服的位置(儘管地位稍高一些),不盡具備徵服者的優越族群意識,與漢族較少疏離感。關於元朝色目人的漢化問題,陳垣《元西域人華化考》已經作過系統深入的研究。其中指出:許多色目人在詩文書畫等漢文化領域達到相當高的造詣,而且真誠地以自己的漢文化造詣為榮,體現出較深的中原或「中國」認同。漢族士人在給色目人詩文集作序或者與其詩文贈答時,也從漢文化的角度對他們表現出深切的接受和認同,而這又是以元朝大一統成就為前提的。例如蘇天爵為馬祖常文集作序、戴良為丁鶴年詩集作序,分別寫道:
公之先出雍古部族,世居天山。迨入中國,數世宦學不絕,至公位益光顯。嗚呼!我國家龍奮朔土,四方豪傑鹹起而為之用,百戰始一函夏。幹戈既輯,治化斯興,而勳臣世族之裔,皆知學乎詩書六藝之文,以求盡夫修身事親致君澤民之術。是以列聖立極,屢降德音,興崇庠序,敦延師儒,非徒為觀美也。至於仁皇,始欲丕變其俗,以文化成天下(引者按:按指開設科舉),猗歟盛哉!
昔者成周之興,肇自西北,而西北之詩見之於《國風》者,僅自《豳》《秦》而止。《豳》《秦》之外,王化之所不及,民俗之所不通,固不得系之列國矣。我元受命,亦由西北而興。西北諸國……往往率先臣順,奉職稱藩。其沐浴休光,沾被寵澤,與京國內臣無少異。積之既久,文軌日同,而子若孫遂皆舍弓馬而事詩書。……此數公(引者按:指貫雲石、馬祖常等色目詩人)者,皆居西北之遠國,其去豳、秦蓋不知其幾千萬裡。而其為詩,乃有中國古作者之遺風,亦足以見我朝王化之大行,民俗之丕變,雖成周之盛莫及也!
這種表述顯然也得到了對方的認可。也就是說,這些色目人認同漢文化,願意把自己的鄉邦置於漢文化的邊緣地帶或次文化區來看待。
當然,上述情況並不能涵蓋色目人全體,那些並未入居中原的色目人可能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例如藏地的吐蕃人,就仍然保持著自己的文化傳統。雖有一些僧侶不時進出內地,而留居者極少,與漢族文化也交流不多。總體而言,吐蕃人接受並認可元朝統治,但在當時還不可能發展出中原認同。
狹義「中國」亦即漢族地區的居民,包括漢人和南人,在文化上變化不大,對外來文化的接受很少。儘管漢人、南人學習並精熟蒙古語文者不乏其人,但這僅僅出自現實形勢下的實用主義考慮,朝代變遷後即倏然退潮,並未對漢文化造成很深的影響。這主要是由於漢文化的成熟和韌性造成的。在魏晉隋唐時期第一次民族衝突與融合的潮流中,外來的佛教在中國廣泛傳播並逐漸本土化,成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到宋元時期,漢文化已經完全發展成熟,開放程度和對外來異質文化的吸納能力明顯下降。基督教雖在元朝有一定範圍的傳播,但元亡之後基本沒有留下痕跡。入居漢地的中亞、西亞穆斯林在伊斯蘭教整合下逐漸形成回族,呈現出一定的本土特色,但文化上的獨立性仍然比較明顯。晚清時期的中國接受西方文化歷盡坎坷,也與漢文化的成熟和韌性有很大關係。
總的來說,元朝是一個多元文化交相輝映的時代,不同文化在有所交流的同時,各自特色仍然保持比較明顯,文化層面的認同沒有得到充分發展。
四、元朝的遺產
元朝是一個建立在武力徵服基礎上的多民族帝國。它穩定統治了中原和邊疆一百多年,始終保持遼闊的版圖,這是很難做到的巨大成就,也是留給後世的主要遺產。元朝在多民族國家治理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貢獻,儘管一些政策在元亡之後沒有得到延續,但不乏深遠影響。它在國家治理方面的不足,也值得進行省思。
明清兩朝繼承了元朝的遺產。漢族王朝在統治和治理邊疆上不如邊疆民族有優勢,因為他們對邊疆的熟悉和包容程度不如後者。明朝對於元朝的遺產未能全部保留,疆域上有很大收縮,但在某些方面繼承明顯。例如雲南在元朝接受中原王朝直接管轄,到明朝則延續了元朝奠定的穩定統治,甚至成為南明最後的根據地。元朝對東北和藏地的控制,也在明朝(至少部分時間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延續。清朝對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區的統治,儘管都是通過艱苦經營方才最終確立,但這些地區均曾被元朝納入統治體系,這就為清代再度完成穩定控制奠定了基礎。
這裡需要簡單辨析明朝的民族主義情緒問題。朱元璋起兵後很長時間內沒有打出民族主義口號,直到北伐元廷,才正式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借民族主義來宣示自己的合法性,並且解構元朝的合法性。但他並沒有全面否定元朝統治。一方面,宣稱「天下」的常態是「中國」居內、夷狄居外,元朝的統治違反了這一常態,如今氣數已盡;另一方面,又承認元朝入主中原是「天命」所致,曾經擁有統治合法性,而且對元朝皇帝評價不錯,認為元亡咎在大臣。明初的士大夫,包括朱元璋的許多謀士在內,大都與元朝藕斷絲連,甚至不時散發出懷念元朝的情緒。到了明朝中期,才開始出現「痛定思痛」否定元朝的思潮。換言之,民族主義思潮的抬頭是在較晚的時期。這一現象的出現,一般認為與當時邊疆形勢緊張、民族矛盾激化的社會背景有關。蒙古退回草原後,似乎出於對元順帝是宋恭帝遺腹子傳說的「報復」,出現了明成祖是元順帝遺腹子的謠傳,並在後來為一些漢人得知並傳播。這樣的故事雖然荒謬,背後的文化心理卻值得注意:它反映了兩個民族在歷史上的紐結關係,這種關係並未因為現實中的民族對立而被抹煞。
一段時間以來,西方學術界流行「內亞視角」等提法,簡單講就是強調少數民族王朝的非中原色彩。他們認為:中國學者對於少數民族王朝,基本是視作傳統中國式的王朝來研究,這樣並不全面,應當充分關注其邊疆、內亞的一面,那一面的影響可能是超出以往想像的。上述觀點在中國學術界引起了一些波瀾,有學者提出反駁,甚至批評對方動機不純。在元史研究領域,這方面的爭論相對較小。外國學者強調元朝的內亞性,我們對此並不否認。我們也認為元朝和傳統的中原王朝有所不同。歷代王朝當然有它們的共性,但也有各自的特色,特色最明顯的就是元朝,這與它的邊疆或內亞背景密切相關。至於「內亞性」的程度,可以具體討論,不見得非有一致看法,也沒有必要特別敏感地追究其「動機」。
不過按照有些觀點,China一詞等同於漢地,那么元、清的遺產就不該由漢族政權來繼承,而應當將北部、西部邊疆切割出去。對於這樣的偏見,可以從歷史角度進行回應。在中國歷史發展的長河中,中原和邊疆具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中國歷史以華夏—漢文明的發展為主線,華夏—漢文明對於周邊民族有一種吸引、吸附的作用,周邊民族在歷史發展進程中多少都表現出內向性,往內地發展或延伸的軌跡較為明顯。這種內向性有程度和進程之異,但的確普遍存在。近代中國版圖在清朝中葉的形成,並不是滿族統治者一蹴而就,而是以內地與邊疆的長期聯繫、互動為基礎的。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形成了中國多民族國家的特徵。
在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理論框架下,多民族國家往往被視為「帝國」,意味著專制統治和民族壓迫。但從歷史角度來看,民族國家和多民族國家各有其背景、邏輯和必然性,未必只有民族國家才是正常模式。在多民族國家內部,做到民族關係絕對平等、各民族都充分滿意有一定難度,但並非必然存在民族壓迫和大規模衝突,而是有可能把問題控制、調節在最低幅度。中國作為多民族統一國家具有長期發展的歷史,形成了各民族既以區域分布為基礎、又在很多地方混居的局面。改變這種局面走上民族國家道路,可能會付出難以承受的巨大代價。
多民族國家如何治理是一個難題。中國作為多民族國家的歷史十分悠久,但要更好地處理今天的民族關係,向歷史尋求經驗的空間已經不大。古代社會的人口規模、社會組織、產業結構、思想觀念、信息技術、交通條件等等因素與今天相去甚遠,更不具備今天高度全球化的背景。過去的策略和做法,凡是原則性的,今天基本已加參考;那些細節性的,許多又未必能夠簡單照搬。何況今天還有不少過去沒有出現過的新問題。共和國建立後,民族政策參照了蘇聯的理論和做法,並形成基本政治制度,締造了民族團結的基本格局,但也有某些方面效果不盡理想。解決新形勢下的民族問題,還需要我們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發揚新的政治智慧,更好地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本文系訪談整理,又經作者修訂而成)
【注】文章原載於《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20年第1期。
責編:曲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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