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七種辦法妥善安置司勤人員 適時啟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
江西公車改革有了實施細則。10日,江西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策新聞通氣會在南昌舉行,大眾關心的車補標準共分四個層級,其中科員及以下人員每人每月500元。在司勤人員安置上,我省專門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省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勤人員安置辦法》,明確了競聘上崗、內部轉崗、允許提前離崗等七種安置途徑。
公車支出將壓縮45.9%
10日,省發改委副主任、省公車改革辦副主任李志剛介紹,傳統的公務用車實物供給制,對保障公務出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成本高、浪費大、不公平的弊端也日益顯現。長期以來,「三公」經費佔行政經費總支出的比例偏高,其中公車支出又是「三公」經費的大頭。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機關運行成本,把節約的資金用在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上。經過測算,改革後,全省公車相關支出壓縮比例將達到45.9%;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以節儉的政風,帶動社風民風,促進全社會形成勤儉節約的良好風尚。
競聘上崗
參改單位根據保留公務用車的實際需要,科學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現有在冊正式司勤人員中,採用競聘上崗、綜合擇優等方式確定上崗人員。
內部轉崗
參改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對未聘用的在冊正式司勤人員,可安排在本單位所需的工勤技能崗位工作,或經本人同意,調入本系統事業單位工作。
提前離崗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對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的在冊正式司勤人員,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提前離崗。離崗期間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各項社保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再辦理退休手續。
清退
對借用和退休返聘司勤人員,在保障其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及時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