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明知是犯罪所得,卻仍使用本人銀行卡轉移犯罪錢款,造成多名被害人損失巨大。日前,嘉定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被告人葉某、胡某、李某、黃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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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八門的欺詐手段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該案被害人的被騙經歷可謂花樣繁多,不法分子套路滿滿,就等著目標人群往坑裡跳。
套路一:投資分紅
有人推薦王先生投資「彩雲直播」分紅項目。該項目只要最低投資2000元,每天就能獲得投資金額9.8%的分紅。同時該項目還具有「造血」功能,只要多推薦新人投資平臺,就可獲得10%的拉人提成。王先生不斷向身邊的親朋好友推薦投資該平臺。最終,王先生除了剛開始拿到過分紅,其他錢都打了水漂。
套路二:索要回扣
不法分子通過公司官網聯繫客服,聲稱要購買蔣先生公司的產品,但是對方希望能開高合同金額並返現。雙方達成意向後,蔣先生的銀行簡訊提示已收到10餘萬元,故其向對方提供的帳號轉帳6萬元。後來,蔣先生去銀行查帳時發現並沒有收到對方轉帳,這才發現可能收到了「虛假簡訊」。
套路三:刷單返現
不法分子通過網際網路通訊軟體發布廣告,打著「輕鬆兼職」的旗號,吸引想找兼職的目標人群,陸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在派單專員的培訓下,陸女士第一次購買低價商品後,迅速收到返還的本金和佣金。之後,不法分子不斷提高刷單金額,並聲稱一次任務包含多個訂單,需要所有訂單都完成才能返款。當陸女士意識到自己被騙時,騙子已經拉黑她並消失不見。
貪圖蠅頭小利的「卡農」
雖然這起案件被害人的被騙經歷不同,但是詐騙所得錢款均通過犯罪嫌疑人的銀行卡走帳。
2020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葉某夥同胡某、李某、黃某,為非法牟利,在明知轉入銀行卡內資金系他人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提供多張銀行卡供上遊犯罪集團使用,並聽從他人指使,將巨額資金在不同銀行帳戶之間頻繁劃轉,以此抽成非法獲利。截至案發前,通過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銀行卡劃轉資金2000餘萬元。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該起案件的被害人眾多、涉案金額巨大,胡某等人的行為觸碰到法律底線。「上家告訴我是幫賭博網站收帳,並與我約定,每一萬元走帳我就能提成40元,其中上家收5元,我收15元,具體走帳的銀行卡卡主收20元。」胡某到案後交代。
犯罪嫌疑人黃某說:「我也知道這個錢不合法,但是因為當時沒有工作沒有錢,葉某又一直在慫恿我,說這個活來錢快又輕鬆,於是頭腦一熱就跟著他一起做。」然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隻需提供銀行卡就可以賺錢的好事,和黃某一樣的「卡農」們,終究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該案承辦檢察官認為:「本案符合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以轉移的方式掩飾、隱瞞,雖然嫌疑人辯稱其僅僅知道轉移的財產系賭博網站的資金,但其辯解不影響犯罪事實的成立,系主觀明知的概括性故意。」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明知轉入個人銀行帳戶的錢款系犯罪所得,但他們卻聽從不法分子指使,成為其行騙的幕後幫兇。也許這些人是真的需要錢,也或許只是因為他們的無知和貪婪。想要賺錢這件事情原本無可厚非,但是葉某等人的行為卻觸犯了法律底線,等待他們的將是牢獄之災。
新民晚報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黃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