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以國文和外語第一名的成績考取了清華大學,雖然數學只考了15分。
他讀書時自恃有過目不忘的記憶力,從來不做筆記。且精通多國語言,對於詩詞和文獻的背誦信手拈來。
他在1966年文革爆發時,被當做「資產階級權威」「牛鬼蛇神」被關進牛棚,每天被監督著掃地、刷廁所,卻完成了巨著《管錐編》。
法國總統雅克·席哈克先生評價他:「他將以他的自由創作,審慎思想和全球意識銘記在文化歷史中、並成為對未來世代的靈感源泉」。趙瑞蕻說 「他的學問像一盒熠熠發光的珍寶」。
他就是被譽為「博學鴻儒」、「文化崑崙」的錢鍾書先生。
要了解一個人,最好從他小時候說起。
小時候的錢鍾書,一點都不像長大後那樣睿智聰敏,而是有些呆氣的。
這個呆,首先表現在「呆頭呆腦」上。
他出生在無錫錢家,從小就過繼給了伯父,沒有享受到什麼家庭樂趣。伯母愛抽鴉片,生父十分嚴厲,只有伯父還算疼他。幼時得不到照顧,早上丫頭熱點餿粥給他吃,同學們都穿皮鞋,他還穿著伯父的大釘鞋。
換了個敏感的孩子可能會深以為苦,可幸好他「呆」,性子鈍鈍的,有些事並沒覺得苦,反而覺得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穿釘鞋上學,路上看見許多小青蛙滿地蹦跳,就脫了鞋捉來放在鞋裡,光著腳去學校。上課時,小青蛙從鞋裡跳出來,同學們都樂壞了,老師知道是他幹的好事,就叫他出來罰站,他渾渾噩噩的,並不覺得羞慚。
他鋼琴的筆尖斷了沒處要錢買,於是急中生智,用毛竹筷削尖了蘸著墨水寫,寫出來雖然一塌糊塗,好歹也算交了差。
伯父平常愛買些醬豬舌之類的來下酒,哄他說是「龍肝鳳髓」,他居然信以為真,吃起來自覺其味無窮。伯母騙他說,他是她抱來的南瓜變的,他聽了,還真有點怕自己是南瓜精。
他穿起鞋來不分左右,穿毛衣時常常前後顛倒,最喜歡玩的遊戲是「石屋裡的和尚」,就是盤腿坐在帳子裡,身上披一條床單,一個人念念有詞。這遊戲有什麼好玩的?我真想不出。
他最大的呆氣,還是表現在「書呆」方面。
據說他周歲時抓周,抓了一本書,因此取名「鍾書」。他從小就是個書痴,在書攤上看了《說唐》之類,回家後就手舞足蹈地向弟弟們將剛看的小說「演說」一遍。
他曾說自己看書像豬八戒吃東西一樣,「食腸甚大,粗細不擇」,俗的雅的都愛看。
他在英國讀書時若累了,就會看看偵探小說讓腦子休息下。他的一大癖好是愛看字典,恰好嶽父楊蔭杭也愛讀字典,見了他後非常欣喜地對楊絳說:「阿季你看,這裡也有個讀一個字一個字的書的人!」
他雖愛看書,但很少藏書,看書都是去讀書館借,他和楊絳都認為,清華圖書館是全世界最美的地方。
他讀書是最聰明的人用最笨的辦法,借來的書,他邊讀邊做筆記,做筆記的時間大概是讀書時間的兩倍,這樣才會牢牢記在腦子裡。
他生前被稱為「移動的圖書館」,光是他所著的《管錐篇》,引用的書就逾萬種。他到底讀過多少書?
這恐怕要成為一個千古之謎了。
二、
錢鍾書最引人矚目的,是他的狂氣。
他從小就愛胡說八道,口無遮攔,為此父親錢基博給他改字為「默存」,告誡他君子慎言,可他年少時還是甚為輕狂。
錢鍾書之狂,一在於才學上的眼高於頂,很少有人入得了他的法眼,甚至為他博得了「民國第一毒舌」的名頭。
他當年考清華時,數學僅僅考了15分,是校長羅家倫獨排眾議,執意要錄取他。他入學後,放言要「橫掃清華圖書館」,同學們都知道他的大名。
他從清華畢業後,外文系的教授都希望他進研究院繼續研究英國文學,可是他一口拒絕了,理由是:「整個清華沒有一個教授夠資格當錢某人的導師。」
他從歐洲返國,年僅28歲就當上了西南聯大的教授,可他因種種原因在聯大僅待了一年就離開了,相傳他曾評價說:「西南聯大外文系根本不行,葉公超太懶,吳宓太笨,陳福田太俗。」
對同時期的文學家,他大多瞧不上。
對張愛玲,他頗不以為然,認為她大節有虧,對沈從文,他更曾在小說中譏他」非正途出身「,他對魯迅評價還不錯,說魯迅的短篇小說寫得非常好。末了又補充說,他只適宜寫短的,《阿Q正傳》便顯得太長了,應加以修剪才好。
對當時大家力捧的「女神」林徽因,他也並不感冒,還專門寫了個小說《貓》,語帶譏諷地描寫林女神和他的仰慕者。
在他的著作裡,更是對一眾大師名人們都瞧不上眼。對王國維,他說「一向不喜歡此人著作」,又說王的詩詞「筆弱詞靡」。
對林語堂提倡的幽默文學,他撰文嘲諷說:「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洩,但是笑未必就表示著幽默。
劉繼莊《廣陽雜記》云:『驢鳴似哭,馬鳴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是因為臉太長的緣故……所以幽默提倡以來,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
對人人視為學術泰鬥的陳寅恪,他也挑剔地評價說,陳不必為柳如是寫那麼大的書,更不該花費那麼多精力來討論「楊貴妃入宮時是否是處女」。
他晚年時也深悔自己有些地方做得過火了。
比如曾經撰文諷刺老師吳宓仰慕的女友毛彥文是「徐娘」,他曾慚愧地說:「我寫文章只顧一時取樂,卻萬萬沒想到當年這篇文字會讓吳宓老師那麼傷透了心!自己的罪過不能逃脫,真該一把火燒光紙筆算了!」幸好吳宓出於惜才之心,照樣對他很好。
關於自己的狂,錢鍾書是心中有數的,他有句名言是:「一個人到了20歲還不狂,這個人是沒志氣的,到了30歲還狂則是沒頭腦的。」
三四十歲以後,他逐漸由狂變成了狷,鋒芒一直還在,只是由外露變成了內斂。
這個時期他的狂,主要表現在性情上的不趨時流和學問上的堅守底線。
大鳴大放的年代,他和楊絳始終一言不發,有人動員他們「鳴放」,可他們就是不喜歡跟著起鬨。
錢鍾書對此說過一句話:「如果我們無法擁有言論的自由,我們至少擁有沉默的自由。」沉默,至少意味著不作惡、不配合,他們用沉默捍衛了自己的良心,也用沉默表達了無聲的抗議。
文革時,江青曾派人請錢鍾書去赴國宴,他謝絕了來者的邀請:「我很忙!」
晚年他深居簡出,不願拜訪別人,更不願拜訪名人,他曾引杜於皇的話:「即使司馬遷、韓愈住我隔壁,也恕不奉訪。」
都說他狂,可是他狂得坦蕩,狂得汪洋恣肆,狂出了真性情,只要這份狂氣不用於攻擊他人,沒什麼不好的。
三、
錢鍾書最令人折服的,還是他的才氣。
才氣分為兩種,一種是才子之才,一種是學者之才,一般人得其一已經很了不起了,而他卻能神奇地兼於一身。
大眾所熟知的錢鍾書,是身為才子的錢鍾書。
他年少得志,非常年輕時就因博學強識而名滿天下。他當年報考赴英留學的公費生時,很多人聽聞錢鍾書之名,嚇得都不敢報考了,他也不負眾望,考取了第一名。
他年少時代父親錢基博給錢穆一本書做序,書出版後,序文一字也沒有改動過。
光是《圍城》一書,就足以奠定他的才子地位。《圍城》是典型的才子型小說,被稱為「新《儒林外史》」,字裡行間都透著掩飾不住的俏皮勁,讓人感覺作者的才華多得都要橫溢出來了。
《圍城》後來為他贏得了巨大的聲名,可這部小說其實是寫於他最不得志的時候。那時他們一家人困守上海,他找不到像樣的工作,是嶽父把教職讓給了他。
全家生活異常清苦,楊絳只得寫劇本掙錢。
就在這時,他對楊絳說,自己想寫一部小說。楊絳非常支持,說「我們還可以更儉省些」,並辭去了老媽子,甘為「灶下婢」。
這本書是他在「錙銖積累」中寫成的,每天大約寫五百字,寫好後楊絳是第一個讀者,她常常看著看著就大笑起來。
八十年代《圍城》改編的電視劇播出時,異常火爆,楊絳為電視劇題寫的「城裡的人想出來,城外的人想進去」也成了經典名言。可錢鍾書本人,卻頗為「悔其少作」,對這部作品並不滿意。
他後來還想寫一本叫《百合心》的小說,可惜稿子丟了,後來再也沒有寫過小說。
大眾沒那麼熟悉的,是身為學者的錢鍾書。
這其實也是他最看重的身份,《圍城》只不過是他的遊戲之作,他的精力大多是放在學術上。
他精通多國語言,被稱為「活著的百科全書」,但在我看來,他真正不可及的地方不在於博學,而在於超人一等的見識,吳宓曾經評價說,學者中只有陳寅恪和錢鍾書堪稱「人中之龍」,其他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內,「都不過爾爾」。
他的學術著作,主要是談文論藝,集中在《談藝錄》《宋詩選注》《管錐篇》之中,尤以《管錐篇》為重。
有讀者對著《管錐篇》驚嘆:「其內容之淵博,思路之開闊,聯想之活潑,想像之奇特,實屬人類罕見。
一個人的大腦怎麼可能記得古今中外如此浩瀚的內容?一個人的大腦怎麼可能將廣袤複雜的中西文化如此揮灑自如地連接和打通?」
有外國記者到中國來,提出只想看看萬裡長城和錢鍾書,可見他已被很多人視為中國文化的代表。
由於研究他的人太多,甚至專門形成了一門「錢學」。對此,他不但不領情,反而相當不滿,認為自己沒什麼好值得研究的。錢學的熱度和他的冷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作為最了解他的人,楊絳曾為他辯解說:「錢鍾書絕對不敢以大師自居,他從不廁身大師之列。」
現在的人,記住的都只有他的狂妄,又有幾個人記得他的冷靜自守?
四、
錢鍾書最打動人的,卻是他的痴氣。
這份痴,集中體現在他對妻子女兒的一片痴心上。
他是最深情的丈夫,大家都說他有譽妻癖,曾不止一次誇讚楊絳,他說她是「最才的女、最賢的妻」,又說她能夠具「朋友、妻子、情人於一身」。他那麼高傲,卻真誠地表示楊絳的散文比自己寫得好。
我常常覺得,如果有完美的愛情和婚姻,那麼應該就像他和楊絳這樣。
他們的故事時,始於一見鍾情,篤於朝夕相處,他們的感情,從未因生活的動蕩和時間的磨滅而褪色,反而變得更加情深意篤。
世人都知道楊絳是錢鍾書的守護神,卻不知道錢鍾書待楊絳也是相當好的。只說幾個細節,便能看出他對妻子的呵護和溫情:
他是無錫錢家的「大阿官」,素來笨手拙腳,不會做家務,卻在楊絳生完孩子後,精心為她燉了一鍋雞湯,雞湯裡還放了鮮嫩的蛋豆,那是她最愛吃的。
在英國留學時,有天楊絳還在睡覺,錢鍾書已起床特意為她做早餐。他煮了雞蛋,烤了麵包,熱了牛奶,還做了醇香的紅茶。睡眼惺忪的楊絳被錢鍾書叫醒,他把一張用餐小桌支在床上,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這樣楊絳就可以坐在床上隨意享用了。
吃著夫君親自做的飯,楊絳幸福地說:「這是我吃過的最香的早飯。」
他為她做了一輩子的早餐,後來有了女兒阿圓,則變成為她們母女倆做早餐。
她懷孕時,他對她說:「我不要兒子,我要女兒—只要一個,就像你這樣的!」她生了阿圓後,他喜滋滋地說:「這是我的女兒,我喜歡的。」
他執意不要第二個孩子,理由是:「我們如再生一個孩子比阿圓好,而喜歡那個孩子,怎麼對得起阿圓呢?」
其實,是他不忍心讓她再受生育之苦,每次女兒生日的時候,他總要說:「這是母難日。」
抗戰時,他去了湖南教書,而她留在上海,飽嘗了相思之苦。等到兩人相聚後,他對她說:「從今往後,我們一家人只有死別,沒有生離。」他真的做到了。
他還是最有趣的父親。
從小到大,他就是女兒圓圓最好的玩伴,楊絳總笑他們是「老鼠哥哥同年伴」。他愛帶著女兒玩埋地雷的遊戲,把筆啊、書啊藏在被子裡,一個藏,一個找,玩得不亦樂乎。
他喜歡逗女兒玩,圓圓兩三歲的時候,他在她肚皮上畫了個花臉,被楊絳說了一頓,後來不敢造次,於是就以給女兒起外號為樂。他看見女兒在床上蹦來跳去,就笑她:「身上穿件火黃背心,面孔像只屁股猢猻。」圓圓被他逗得又氣又笑。
在圓圓心目中,媽媽有時太嚴肅了,只有爸爸是她的「好哥們」。
許久以後,她患重病躺在床上,提筆準備寫《我們仨》,第一篇就是「爸爸逗我玩」。爸爸陪著她一起玩耍的經歷,始終是她記憶中最難忘的。
錢鍾書的痴氣,還體現在他對祖國的眷戀和對中國文化的深情上。
抗戰勝利後,他們本來有離開的機會,卻選擇留在了自己的祖國,留下來,不是為了唱「愛國調」謀什麼高職,正如楊絳所說:「我們不願逃跑……我們是文化人,愛祖國的文化,愛祖國的文字,愛祖國的語言……不願做外國人。」
後來,他們被下放到幹校去勞動,楊絳悄悄問錢鍾書:「你後悔嗎?」錢鍾書答道:「再來一次,我還是這樣。」楊絳說:「我也一樣。」
20世紀80年代,美國多所大學開出高薪邀請他去講學,他一口拒絕了:「他們聽不懂我錢鍾書的學問。」人們把這作為他狂妄的證據,殊不知,那是因為他深深熱愛本國的文化,才會覺得外國人根本無法領會精深的中華文化。
錢鍾書和楊絳剛相識時,就對她說「自己志氣不大,但願竭畢生精力,做做學問」,他確實也做到了,將自己的一生都貢獻給了摯愛的學問。
在說了這句話六十年後,《錢鍾書集》終於付梓出版了。
那時,他已身患癌症,躺在病床上動彈不得,楊絳代他寫了序,在序中,她謙虛地表示《錢鍾書集》只是菲薄的貢獻,然後又鄭重地補充寫道:「我希望他畢生的虛心和努力,能得到尊重。」
是的,不管你喜不喜歡他,他畢生的虛心和努力,都理應得到尊重。
最後,附送上錢鍾書最毒舌的10句經典:
1. 科學家跟科學大不相同。科學家像酒,愈老愈可貴,而科學像女人,老了便不值錢。
2. 桌面就像《儒林外史》裡範進給胡屠戶打了耳光的臉,颳得下斤把豬油。
3. 烤山薯這東西,本來像中國諺語裡的私情男女,"偷著不如偷不著",香味比滋味好,你聞的時候,覺得非吃不可,真到嘴,也不過爾爾。
4. 中國人醜得像造物者偷工減料的結果,潦草塞責的醜,西洋人醜像造物者惡意的表現,存心跟臉上五官開玩笑,所以醜得有激化,有作用。
5. 兩個人在一起,人家就要造謠言,正如兩根樹枝相接近,蜘蛛就要掛網。
6. 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種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種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後吃。照例第一種人應該樂觀,因為他每吃一顆都是吃剩的葡萄裡最好的;第二種人應該悲觀,因為他每吃一顆都是吃剩的葡萄裡最壞的。不過事實上適得其反,緣故是第二種人還有希望,第一種人只有回憶。
7. 遠別雖非等於暫死,至少變得陌生。回家只像半生的東西回鍋,要煮一會才會熟。
8. 我發現拍馬屁跟戀愛一樣,不容許有第三者冷眼旁觀。
9. 吃飯有時很像結婚,名義上最主要的東西,其實往往是附屬品。吃講究的飯事實上只是吃菜,正如討闊佬的小姐,宗旨倒並不在女人。
10.偏見可以說是思想的放假。它是沒有思想的人的家用日常,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娛樂。加入我們不能懷挾偏見,隨時隨地地必須得客觀公平、正經嚴肅,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廳,沒有臥室,又好比在浴室裡照鏡子還得做出攝像機頭前的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