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來源: | 證券時報 | 發布時間: | 2011年12月30日 06:33 | 作者: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本次會議召開期間無新提案提交表決,也無提案被否決或變更。 一、會議的召開情況 1、會議通知情況:公司董事會於2011年12月14日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發布《召開公司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召開時間:2011年12月29日上午11:00 3、召開地點: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華昌工業區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會議室 4、召開方式:現場會議形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主持人:董事長黃冠雄先生 7、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四人、代表股份169,333,095股,佔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53.32%。 2、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非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任期三年;非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分別採取累積投票方式表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經交易所審核無異議。 1.1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黃冠雄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1.2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何國英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1.3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範小平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1.4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史捷鋒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1.5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宋琪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1.6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高明濤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1.7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郝英奇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1.8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劉洪山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1.9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夏維洪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2、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股東代表監事任期三年;股東代表監事選舉採取累積投票方式表決。 2.1第四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高德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2.2第四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孫志恆 表決結果:同意169,333,095股,佔出席會議表決權的100%;反對 0 股;棄權0股。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楊揚律師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貴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關於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選舉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接到公司總經辦通知,公司第三屆職工代表大會2011年臨時會議於 2011 年 12 月 26 日召開,選舉盧俊彥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見附件),將與公司201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名股東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 特此公告。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職工監事簡歷 盧俊彥:男,30歲,碩士,2005畢業於復旦大學高分子科學系,獲理科學士學位。2005年至2007年在國家公派赴法國巴黎高等化學學院進行碩士階段學習,獲得化學工程工程師學位。2007年10月加入本公司,歷任業務發展部投資主管職務,現任營銷管理部經理助理。 盧俊彥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盧俊彥先生持有德美化工股票14,108股。 盧俊彥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知於2011年12月27日以通訊和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於2011年12月29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參會董事9人,實際參會董事9人,為黃冠雄、何國英、範小平、史捷鋒、宋琪、高明濤、郝英奇、劉洪山、夏維洪;董事高明濤先生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會議,委託黃冠雄先生出席會議並代為投票;其餘董事全部親自出席會議。 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全體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會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會議以 9 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選舉董事黃冠雄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 二、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的議案》。 選舉董事黃冠雄、史捷鋒、獨立董事劉洪山為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黃冠雄擔任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 三、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議案》。 選舉獨立董事夏維洪、郝英奇、董事宋琪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夏維洪擔任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 四、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議案》。 選舉獨立董事郝英奇、劉洪山、董事何國英為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郝英奇擔任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五、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的議案》。 選舉獨立董事劉洪山、夏維洪、董事黃冠雄為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劉洪山擔任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 六、會議以 9 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同意聘任下列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1、同意聘任黃冠雄先生繼續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 2、同意聘任何國英先生、範小平先生、徐欣公先生、區智明先生繼續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3、同意聘任史捷鋒先生繼續擔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同意聘任朱閩翀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免除其原證券部經理職務; 4、同意聘任徐欣公先生繼續擔任公司供應鏈總監職務; 5、同意聘任周紅豔女士繼續擔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 6、同意聘任陳秋有先生繼續擔任公司營銷總監職務; 7、同意聘任朱閩翀先生擔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秘書職務。 感謝第三屆董事會秘書範小平先生在任職期間的勤勉工作,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大貢獻! 上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簡歷詳見附件。 七、會議以 9 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內審部門負責人的議案》。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同意聘任肖繼傑先生繼續擔任公司審計部經理職務。 肖繼傑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八、會議以 9 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同意聘任潘大可女士繼續擔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職務,擔任公司證券部經理職務。 潘大可女士簡歷詳見附件。 九、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會議審議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會議審議的《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及《關於聘任公司內審部門負責人的議案》等事項,對上述議案內容進行了事前核實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本次董事會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的任職資格合法。經查閱黃冠雄、何國英、範小平、史捷鋒、徐欣公、區智明、周紅豔、陳秋有、朱閩翀相關資料,未發現上述人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之現象。 2、上述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及內審部門負責人的提名方式、聘免程序合法。上述人員的提名、聘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 3、經了解,上述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及內審部門負責人具備履行職務所必需的知識、技能和素質。 特此公告。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相關人員簡歷 1、第四屆董事會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簡歷 黃冠雄:男,46歲,董事長兼總經理,先後完成清華大學MBA課程和中山大學EMBA課程學習。黃冠雄先生1981年高中畢業後在順德農機廠工作,1983年自主創業,先後從事運輸業務和化工材料貿易,1996年與何國英合資設立順德精化。1998年創辦本公司前身德美實業,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 黃冠雄先生是公司發起人股東,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係;黃冠雄先生持有德美化工股票70,390,880股。黃冠雄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何國英:男,49歲,董事、副總經理,清華大學 MBA 課程結業。何先生1978 年在順德勝利織衣廠工作,1987 年在容奇工業企業公司任業務員,1988 年自主創業,從事化工材料貿易,1996 年與黃冠雄合資設立順德精化。1998 年合夥創辦本公司前身德美實業,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職務。 何國英先生為公司發起人股東,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何國英先生持有德美化工股票35,992,410 股。何國英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範小平:男,51 歲,董事、副總經理,文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高級職稱。1982 年~1988 年從事教育工作,1988 年~2001 年在瀘天化從事管理工作。2001 年進入德美實業任管理中心主任、監事等職務,2002 年起歷任公司董事會秘書,2007年4月起擔任公司副總經理,2008年1月被選舉為公司董事。 範小平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範小平先生持有德美化工股票483,840股。範小平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史捷鋒:男,49歲,美國國籍,董事、總經理助理,博士、博士後。史先生1993 年畢業於美國麻省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系並獲博士學位,1993~1995 年於美國克拉克大學化學系高分子與波譜專業系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是美國化學會會員、美國紡織化學家和染料家協會高級會員、美國西格瑪賽科學研究會會員,曾任美國化學會特拉州分會理事,發表專業論文近30 篇。1995 年~1999 年在美國戈爾公司任公司研發中心高分子技術主管,1999 年~2000 年任美國寶立舒公司中國代表處首席代表。史先生2001 年加盟德美實業,歷任公司研發中心主任、副總經理。 史捷鋒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史捷鋒先生沒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史捷鋒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徐欣公:男,41歲,副總經理、供應鏈總監,工商管理碩士。2002年加入德美公司,曾任採購中心主任、客戶合作部經理、營銷部經理、營銷中心主任、採購中心主任等職務。200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十三次會議聘任為公司供應鏈總監;2011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聘任為公司副總經理。 徐欣公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徐欣公先生持有403,200股德美化工股票。徐欣公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區智明:男,46歲,副總經理,大專學歷。1996年6月至今在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後擔任過應用工程師、業務員、市場部秘書、銷售管理部部長、管理中心副主任、運營管理部經理、印花項目經理、成都德美精英化工有限公司經理、項目管理部經理、常務副總助理等職務。2010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聘任為公司副總經理。 區智明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區智明先生持有151,620股德美化工股票。區智明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周紅豔:女,46 歲,財務總監,高級會計師。畢業於深圳大學經濟系,獲中山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周女士1995 年~2000 年任深圳市建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科長,2000 年~2003 年5 月任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2003年5 月進入公司任財務負責人。200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十三次會議聘任為公司財務總監。 周紅豔女士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周紅豔女士持有418,880股德美化工股票。周紅豔女士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陳秋有:男,40歲,營銷總監,EMBA碩士。2001年加入德美公司,曾任福建公司經理、汕頭公司經理、無錫公司經理、營銷中心主任等職務。200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十三次會議聘任為公司營銷總監。 陳秋有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陳秋有先生持有403,200股德美化工股票。陳秋有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朱閩翀:男,37歲,董事會秘書、總經理助理,本科。1996年畢業於江西理工大學(原南方冶金學院)。1997年~2004年任江西贛南果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經理,2006年起至今任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經理。2011年12月29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聘任為公司董事會秘書、總經理助理。 朱閩翀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朱閩翀先生沒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朱閩翀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2、內審部門負責人簡歷 肖繼傑:男,45 歲,審計部經理,中國註冊會計師,畢業於杭州電子工業學院財會專業。本公司職工代表監事。肖先生1987 年~1991 年任深圳中華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後在企業任副總會計師、審計室主任、企業管理部經理等職。2000 年7 月進入德美實業任審計部經理,2002 年起歷任公司監事。2008年至今擔任公司審計部經理職務。 3、證券事務代表簡歷 潘大可:女,32歲,證券事務代表、證券部經理。2000年畢業於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00年至2005年,任職於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8月進入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後在總經理辦公室、證券部任職,2007年至今擔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職務。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於2011年12月29日在本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於2011年12月27日以通訊和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會議應出席會議的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其中監事高德先生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會議,委託監事盧俊彥先生出席、主持會議並代為投票。 本次會議由監事盧俊彥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及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本次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同意選舉高德先生擔任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職務。 公司監事會主席高德先生簡歷: 高 德:男,76歲,監事會主席,大專文化。高先生1951 年~1989 年就職於大連染色織布總廠,歷任市場幹部和管理幹部。1999 年入股德美實業,2000年起歷任公司董事、監事會主席等職務。 高德先生持有公司發起人股東佛山市順德區昌連榮投資有限公司16%的股權;高德先生與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高明濤先生為父子關係,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黃冠雄先生之間不存在關係;高德先生沒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高德先生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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