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來源: | 證券時報 | 發布時間: | 2011年11月12日 06:53 | 作者: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重要提示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2011年10月27日在《證券時報》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上公告了召開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和審議事項。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情況 1、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表決方式:現場投票的方式 3、會議召開時間:2011年11月11日上午9:00 4、會議召開地點:公司一號會議室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龐惠民先生 6、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42,059,70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42.06%。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龐惠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律師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進行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一)、審議《選舉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會議採取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龐惠民先生、蔣國興先生、章佳歡先生、周進女士、潘亞嵐女士、朱慈蘊女士、嚴曉浪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其中潘亞嵐女士、朱慈蘊女士、嚴曉浪先生為獨立董事,其任職資格和獨立性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體表決情況如下: 1、選舉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龐惠民先生當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2)蔣國興先生當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3)章佳歡先生當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4)周進女士當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2、選舉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潘亞嵐女士當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2)朱慈蘊女士當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3)嚴曉浪先生當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二)、審議《選舉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會議採取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閻喜魁先生、鄒進女士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崔亞民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體表決情況如下: 1、閻喜魁先生當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2、鄒進女士當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 表決結果:同意42,059,706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貴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箹一一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關於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知於2011年10月27日以書面、傳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會議於2011年11月11日在公司一號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應參會董事7名,實際參會董事7名。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龐惠民先生主持。 一、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關於選舉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會議選舉龐惠民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龐惠民先生簡歷見附件一。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2、審議通過《關於選舉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的議案》。 會議選舉蔣國興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副董事長,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蔣國興先生簡歷見附件一。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3、審議通過《關於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同意聘任龐惠民先生為公司總經理,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龐惠民先生簡歷見附件一。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4、審議通過《關於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同意聘任章佳歡先生、周進女士、龐志剛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章佳歡先生、周進女士、龐志剛先生簡歷見附件一。 (1)聘任章佳歡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2)聘任周進女士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3)聘任龐志剛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5、審議通過《關於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同意聘任劉曉松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會秘書,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劉曉松先生簡歷見附件一。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6、審議通過《關於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同意聘任劉曉松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劉曉松先生簡歷見附件一。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7、審議通過《關於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同意聘任劉宇先生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劉宇先生簡歷見附件二。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8、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議案》。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組成如下: (1)戰略委員會組成人員為:龐惠民、章佳歡、蔣國興、朱慈蘊、嚴曉浪。龐惠民先生為召集人。 (2)審計委員會組成人員為:潘亞嵐、蔣國興、嚴曉浪。潘亞嵐女士為召集人。 (3)提名委員會組成人員為:朱慈蘊、嚴曉浪、龐惠民。朱慈蘊女士為召集人。 (4)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組成人員為:嚴曉浪、潘亞嵐、龐惠民。嚴曉浪先生為召集人。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9、審議通過《關於任命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室負責人的議案》。 同意任命陳迎春女士為公司內部審計室負責人,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陳迎春女士簡歷見附件三。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以 7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簡歷 1、龐惠民,男,1966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畢業於華東化工學院,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02年度浙江省青年創新標兵。1987年至2001年在浙江省測試技術研究所工作,先後任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開發部主任、副所長、所長。2001年7月起任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龐惠民先生持有公司31,574,174股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2、蔣國興,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畢業於武漢大學,本科學歷,記者職稱。曾任浙江日報社新聞採編等職,現任浙報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浙江新幹線傳媒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2005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同時擔任浙江億都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浙江億誠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東方星空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華數傳媒網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天極峰寬帶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阜博通影音傳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蔣國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3、章佳歡,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畢業於杭州大學,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職稱。曾任浙江省測試技術研究所副所長等職,2001年7月起任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同時擔任杭州時瑞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章佳歡先生持有公司5,293,657股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4、周進,女,1961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畢業於杭州大學,大專學歷,工程師職稱。曾任浙江省測試技術研究所業務科長等職,2001年7月起任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周進女士持有公司516,772股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5、龐志剛,男,1974年8月出生,畢業於浙江工業大學,本科學歷,工程師,高級程式設計師。曾任杭州遠大電子系統公司軟體工程師、上海高迪亞電子系統有限公司硬體工程師、杭州東冠通信有限公司研發部主任兼項目經理,2006年12月起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品副總監、DVR產品部經理,現任公司副總經理。龐志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6、劉曉松,男,1973年10月出生,畢業於浙江財經學院,本科學歷,高級會計師職稱,擁有中國註冊會計師、中國註冊資產評估師以及註冊稅務師專業資格。曾任浙江東方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業務部部門經理、高級經理。現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同時擔任浙江海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劉曉松先生持有公司18萬股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附件二: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劉宇先生簡歷 劉宇,男,1981年4月30日出生,畢業於浙江大學,本科學歷。2006年8月進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證券部經理。劉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附件三: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室負責人 陳迎春女士簡歷 陳迎春,女,1976年1月出生,畢業於陝西工商學院,大專學歷。2005年9月進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知於2011年10月27日以書面、傳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監事。會議於2011年11月11日在公司二號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由鄒進女士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閻喜魁先生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會議選舉閻喜魁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閻喜魁先生簡歷見附件。 本決議經監事投票表決,以 3票同意、 0票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予以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 閻喜魁先生簡歷 閻喜魁,男,1947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畢業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政治學院,大專學歷。曾任空軍四四七部隊政治幹事、空軍南京療養院政治處主任、浙江省測試技術研究所黨支部書記、副所長等職,現任公司黨支部書記。2005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閻喜魁先生持有公司547,897股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1年11月11日召開2011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經與會職工代表審議,會議選舉崔亞民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職工代表監事。 崔亞民先生將與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三年。 崔亞民先生簡歷見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職工代表監事 崔亞民先生簡歷 崔亞民,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畢業於杭州應用工程技術學院,本科學歷,工程師職稱。曾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車間主任、銷售中心技術支持部經理等職,現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銷售中心市場發展部經理、在職黨支部書記、浙江省科學技術廳團委委員等職。崔亞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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