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梓縣人民法院松坎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親姐弟間的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該案的成功化解可謂曲折……
案 情
原告張某甲與被告張某乙系親姐弟關係,1983年土地承包到戶時,由原、被告父親張某丙為戶主向原天坪鄉金山村以家庭人口9人,承包了位於插臘元組責任田土約15畝。
1998年第二輪土地延包時,該戶土地承包戶主名字由張某丙,變更為了被告張某乙。2018年春,以被告張某乙為戶主延包的土地中有7畝多被徵用,徵地補償款30餘萬元,打入了被告張某乙帳戶上。
原告張某甲多次要求張某乙,分割土地補償款,但均被被告拒絕,其理由是要求分割的數額不對,且原告戶口已遷出,視為放棄自己的權利。
溝通無果,原告遂訴至桐梓法院,請求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土地補償款。
化 解
在收到原告訴狀後,承辦法官了解到雙方系親姐弟關係,認為雙方糾紛的根源可能並不在土地補償款而是雙方固有的家庭矛盾。為妥善處理該案,承辦法官遂前往堯龍山鎮,組織雙方協商處理,但雙方意見分歧過大,情緒激烈,均要求開庭處理依法判決。
開庭當日,承辦法官並未直接開庭,而是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原、被告八旬父親張某丙也到庭參加了訴訟。八十歲的老人看到自己的子女對簿公堂,內心無限感慨,嘆息不已。
由於雙方提供的證據不完整,且有當事人未到庭部分事實還需補充證據,本案需要再次開庭。
次日,承辦法官再次前往堯龍山村委會核實當時土地承包詳情。
調查清楚事實後,承包法官內心已有了擬判意見並草擬好了判決書,計劃在下次開庭時,如果仍然調解不成功,即當庭宣判。
為切實化解雙方矛盾,緩和原、被告之間的姐弟感情,同時也讓張某丙安享晚年。近日,承辦法官又前往原、被告住所地組織雙方調解。承辦法官從情理法多角度,作雙方當事人工作,經過數小時的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一致意見並當場兌現了補償款。原、被告的姐弟感情得到了緩和,原告也當即表示撤回起訴。
來源:桐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