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媳婦可以參與分割遺產嗎?

2020-09-16 北京恆略律師

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而繼承人是有權繼承遺產的,繼承人有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等,那麼,父母去世了,自己的媳婦可以參與分割遺產嗎?下面由小編為大家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您有所幫助。

手裡捧著房子模型敲響法槌的男性

一、父母去世媳婦可以參與分割遺產嗎(《繼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在法定繼承人情況下,兒媳是沒有繼承權繼承父母遺產的。但如果在喪偶情況下,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繼承遺產;如果是有訂立遺囑的,要看遺囑內容,才能確定是否能繼承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懷孕的妻子與丈夫。男人撫摸懷孕的女人的肚子。等待懷孕的家庭夫婦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嶽父、嶽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二、遺囑的生效條件有哪些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遺囑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既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就只能就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

在法定繼承人情況下,兒媳是沒有繼承權繼承父母遺產的,但如果在喪偶情況下,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繼承遺產;如果是有訂立遺囑的,要看遺囑內容,才能確定是否能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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