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遠離以個人為中心
當一個人悔改接受耶穌後,他或許可以成為一個基督徒,但成為一個為神而活的基督徒卻是難的,因為這需要我們對付肉體的欲望,撇棄個人的意念。
為神而活就是過以神為中心的生活,凡事不越過神的意思。聖經中巴蘭的事可以成為一個好的鑑戒,他因著錢財走了自己的道路,為巴勒做事。經文中如此提到:巴蘭回答巴勒的臣僕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民22:18)
看巴蘭話說得很漂亮,但做起事來在乎的卻是自己的利益。很多時候那些以自己為中心的人,總是話說得屬靈,卻未必是在按真理辦事。在我們服事當中一定不要以自己為中心,因為神不喜悅一個人做什麼都是為了自己的私慾。
以自己為中心的特點就是「我行我素」,從不聽取別人的勸誡,總以為自己是對的,當產生爭議時強烈要求別人先放下意見。所以我們既然以基督為中心去服事就要遠離以自己的私慾為中心,應該像大衛一樣:「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詩19:12)
如果在服事當中我們遇到這樣的人,要帶著愛心來挽回他們,挽回的同時更不要被這樣的人所同化。以私慾為中心這是罪帶來的結果,當然這其中也有人選擇喜歡去犯罪,不聽從神的話。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我們做為服事者不要因為自己的一個心思和意念偏離神的道路,我們在抵擋罪的同時還要警惕不要被罪惡所吸引。
二,遠離驕傲
提起驕傲我們都深有體會,不能說每個人都很驕傲,但可以說每個人多少都有驕傲的時候,這是罪性所帶來的。
經上所記:「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箴言中說:「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慧。」所以一個服事者要遠離驕傲,操練謙卑。
驕傲會讓我們遠離神,更會讓我們遠離身邊的弟兄姊妹。驕傲的意思是傲慢,行事為人看不起比自己差的。但驕傲是我們信仰路上的大忌,當知道遠離驕傲就是在遠離犯罪的機會,很多時候我們在服事的過程中會看到一些驕傲的人,但不要去大放厥詞的指責,因為個人都有個人的驕傲與問題,當我們去強烈要求別人改變的時候,就是站在審判者的位置上去審判和定罪別人。
我們當把看到的人或者事放在禱告當中,也可以和牧者交談自己所看到的問題,但不可以草率的去審判別人,我們只需要做到不被這些人影響,並為他們的悔改去禱告,正如耶穌說過:「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耶穌都可以給這樣的人機會悔改,我們更不能一棒子打死,乃是讓神改變一個人的不好。
作為服事者,我們當遠離驕傲就近謙卑,驕傲的心會讓我們在服事的路上跌跌撞撞、走走停停。用驕傲的態度做事帶來的後果只是個人的榮耀,無論何時我們都應該記主,神所喜悅的是謙卑的心。
三,遠離野心
筆者參與服事時聽到一些人說想要服事能更好就得進入領導班子(教會領導位置),我認為這不像一個基督徒所說的話,更不像一個服事者說的。服事神若只是為了成就自己的野心和面子,這目的就是可恥的。
正確的野心是想要在服事神的路上有一番作為,但其實很多人服事神的目的並不單純,總是有了各樣的東西還不滿足。在教會中行汙穢的事,如同聖經中提到:「那些在聖殿中買賣牛羊鴿子的人」,耶穌也說了,這殿是禱告的殿,不是賊窩,更不是完成自己意願和野心的地方。烏西雅王就是心高氣傲、野心專橫,不守本位,最終導致大麻風纏身。
「野心」這個詞彙我們沒有看見寫在哪裡,當有一些人的野心已經寫到了臉上。作為一個服事者不要把自己私慾上的野心用在神的家中,要更多的想能為神的家做些什麼,而不是索取什麼。我們看到一些不好的光景時內心是難過的,雖然我們改變不了環境,更改變不了人的心,但我們能去為此禱告、祈求。
四,總結
不要用屬世的心態來服事神,也不要用屬世的眼光來求告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