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與其丈夫張某相識後於2011年在鄂州民政局登記結婚,2012年生育一子,雙方感情十分和諧。2017年楊某因兒子三歲,為了提高生活質量,與丈夫張某商量外出工作。由於楊某的學歷低,在熟人推薦下開始做酒水銷售工作。楊某在工作中很敬業,收入也慢慢從1500元/月增長至4000元/月左右,接觸人員多,且每天晚上都因業務而晚歸。
有一天,楊某的丈夫張某無意中看到妻子楊某的手機有人發來曖昧言語的信息,張某就開始懷疑妻子楊某,私下跟蹤妻子楊某,發現妻子楊某經常與一個姓馬的男人接觸較多。於是便與楊某大吵一架,從此二人「冷戰」。楊某因丈夫懷疑自己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於2020年6月到民政局要與丈夫張某離婚。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師發現:2018年下半年,楊某遭受過丈夫張某家暴(夫妻在爭吵中,張某給了楊某兩巴掌,當時出現耳鳴現象,一周左右才好,礙於面子,楊某一直在隱瞞),此糾紛中涉及家庭暴力情節。調解師進行專業性幹預,家庭暴力問題得以初步解決,事後再針對糾紛進行調解,最終二人和好。
對此婚姻進行「診 斷」。判斷二人婚姻出現危機,並非「死亡婚姻」。
用換位思考技巧和親情融化技巧調解二人關係。面對家暴情況,告知當事人求助渠道,根據《反家庭暴力法》楊某可以報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尋求法律援助和庇護救助等幫助。
調解員與婦聯相互配合,對張某提出嚴厲批評、告知其家暴屬於違法行為。張某承認錯誤,鄭重寫下承諾書,表示將悔改。(背靠背法)
家庭暴力處置過後,再重新進行調解。調解師先引導楊某回憶兩人共度的美好時光,同時,向楊某傳遞張某悔過的態度。在楊某表示願意給對方一次機會後,調解師將二人叫到一起,告知二人:夫妻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同時夫妻是平等的,生活中要學會互諒互讓。張某因為家暴行為再次正式向楊某道歉,兩人溝通過後化解了諸多的誤會,最後,二人重歸於好。
雙方為今後的幸福生活達成書面協議並籤名按手印,調解員將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調解室留一份備案。(面對面法)
案件調解成功後,保證調解後的成效,要做好定期回訪。家暴行為具有反覆性,引發家暴的糾紛調解完成後調解員要定期進行回訪,同時加強對當事人的普法宣傳,並報告婦聯對此家庭重點關注。
總結:此調解採用了四個技巧:背靠背法、面對面法、換位思考法、甜蜜愛情回憶法。
嘉和調解心經:
情緒波動者,調解員以「緩和平靜」;
固執己見者,調解員以「開導化固」。
來源:嘉和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