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概念或原則為理性(vos)本身、即靈魂最高尚的部分所固有,是由理性的直接直覺得來的。 它們也可以由歸納來證明,這就是思維由感官知覺或對個體事物的知覺,上升到總的概念或關於一般的知識的過程。 人類理性有從個別事物抽繹出其形式的能力,即抽繹出它和其他同類個別事物一致的東西。 這種形式是事物的本質,是實在的。 但是,它們不僅是事物的原則或本質,而且是理性的原則,潛在於人心中。要使它突顯出來,使理性察覺它們,使人們意識到它們,經驗是必要的。 那就是說,它們隱然地存在於人心中,經驗使之明顯起來,成為現實的。 它們既是思維的形式,又是實在本身的形式」。——(剃利 《西方哲學史》P83 邏輯學 商務印書館)
從以上引述的部分我們可以大致看出亞里斯多德,他的邏輯學並沒有意識到「先驗」和「經驗」這樣的區別,他只是大致的認為通過歸納法,將某些經驗歸納起來,在某一時刻,這些歸納的內容通過理性思維而得到整理,從而產生了普遍的判斷。
其中,他說事物的本質是實在的,這個實在的本質是理性抽譯出的形式,在對雜多的外界的事物進行歸納的時候,亞里斯多德並沒有將理性和客觀事物像「經驗」和「先驗那樣」進行區分,他可能認為那是自然而然的,而且他在後面也只能將這種形式、實在或者本質歸結為潛在的理性。
因而,看起來亞里斯多德口中的本質概念是既屬於經驗又屬於先驗的存在,經驗在這裡成為了引起理性認識的「刺激物」。
就驚豔的作用而言,與柏拉圖有些不同的是: 柏拉圖將經驗世界歸結為理念的影子。 現實的經驗世界的作用只是引起理性的認識的「刺激物」。理念世界是高高在上的,人們其實不必通過外在的太多觀察也能夠認識世界的本質。 相對的,亞里斯多德雖然也持有相似的觀點,他認為現實世界是認識本質的「刺激物」,但卻不得不通過這個世界來認識,且本質和物質表象是存在於同一件事物之上的。 人們不得不通過經驗世界才能認識客觀規律,因而這樣就鼓勵了觀察為主的自然科學。
——亞里斯多德公元前384年出生於馬其頓王國色雷斯的貴族家庭, 父親是當時的御醫。18歲時他被父親送去了柏拉圖學園師從著名哲學家柏拉圖,在那裡呆了有二十年,直至柏拉圖去世。其後因為與柏拉圖學園的新院長治理學院的理念不同而選擇離開柏拉圖學園。 那之後受到作為同學的密西亞的統治者赫米阿斯的邀請,由於赫米阿斯本人對學術的重視,因而在那裡居住的幾年內亞里斯多德可以專心從事寫作。在期間由於密西亞發生了動亂,赫米阿斯被叛亂者殺害,因而亞氏離開了密西亞。其後,受到當時的馬其頓國王的邀請 成為年少的亞歷山大的老師。
據古希臘名人傳記作家普魯塔克的記載,亞里斯多德在政治、哲學與道德上對亞歷山大思想成形產生了影響,正是在亞里斯多德影響下,亞歷山大始終對科學事業十分關心,並支持了大量的財力和物力幫助亞里斯多德完成研究。亞歷山大建立的是中央集權的帝國,這與柏拉圖的反民主政體的觀念趨同,或許亞里斯多德也是與他的老師同樣有著中央集權的觀念,並繼而影響到了亞歷山大的政治觀念。
關於亞里斯多德的邏輯學
結合多本《西方哲學史》的介紹,可以知道亞里斯多德邏輯學的大致面貌。
我們的認識從經驗開始,邏輯學從語言、命題和概念開始。概念的謂意一般是以主謂詞的結構出現,而亞里斯多德總結到:一般的概念的構成或者闡釋都可以用大概10(有時候是8)個範疇概括下來,比如 實體、量、關係、空間、時間、位置、狀態、主動、被動等。也就是說我們認識的存在、我們描述一個物體、認識一件事物基本就可以使用概念並通過這樣一些範疇概括了,範疇囊括了所有需要描述的存在的概括性語言。 而命題與命題之間若要形成一個正確的判斷,它的首要命題必然是正確的,而一個正確結論推演過程往往是三段論式的。
比如那個著名的例子: 人是會死的
蘇格拉底是人,
所以蘇格拉底是會死的。
但我們如何知道大前提的正確性呢?
亞里斯多德認為首先是從經驗開始,而且是以歸納的方法。
也就是說我們總是觀察到「人是會死的」這一事實。
問題在於我們是否總能觀察到這樣一個結果呢? 畢竟,人是不可能觀察到所有人的生命終點的,或者向我們常說的那樣,人的經驗畢竟有限,單純依靠經驗是不能獲得穩固的知識的。那麼,結論如何產生呢? 知識如何產生呢?
亞氏認為除了歸納之外,還要有理性能力。
沒有經驗,不可能有知識。但是,通過歸納由經驗得來的真理是不確實的,只有蓋然性。因此,真理必然也是先驗的(a priori),隱然存在於人心中。沒有經驗,不能認識真理,真理不隱然存在於理性中,不能確實。
到這裡,我們可以總結知識的幾個要件:
一是對經驗事實的歸納。
二是激發理性的思考,理性思考之後的認可。
三是將其轉化為語言從而以邏輯將其進行命題化的能力。
《完結》
我們通常所說的規律和邏輯還不是一回事。
規律揭示的是事物的運行法則,雖然我們清晰地描述這種法則時的語言可以是合乎邏輯的,也可以聽起來有道理,描述這些規律的語言多種多樣,但規律/真理則只有一個,所以還不等於規律。 我想,哲學與科學的最終分道揚鑣可能因為哲學家們的經驗和知識不足以使他們做出更有力的思考,也只是說得有道理而不揭示規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