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見習記者 田爽
每年六七月份都是畢業招聘季,許多人從學校踏入社會,完成了從學生到職場人身份的轉變。順利畢業找到工作自然很開心,但有人歡喜有人愁,7月20日,壹粉「農夫山泉」通過壹點問法反饋了一件煩心事,自己突然被用人單位辭退,用人單位稱其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壹粉雖不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但公司已經刪除了自己的打卡記錄,不讓繼續考勤。
被用人單位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合理合法嗎?為幫助壹粉解決心中困惑,本期《壹點問法》請到了山東軒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婭楠律師為其解答。
壹粉「農夫山泉」諮詢:「律師您好,用人單位說我失職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要開除我。我不同意,但是用人單位已經給我刪除了打卡記錄不讓我考勤了,我該怎麼辦?
楊婭楠律師回覆:「您好,單位如果和您解除合同首先單位要證明您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屬於解除勞動合同的事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單位沒有證據,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稽查大隊投訴,如果仍然不能解決,可以向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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