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南絮語:據說,文採天成的人,夜晚可見其周遭有光芒。
「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
在魯迅筆下,這個愚昧可笑,心地淳樸善良,卻受盡封建社會的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的虛造人物以及他與酒館的故事是當時整個社會的寫照。
他頑固迂腐。他深深地相信與知識與讀書的力量,可是他卻連秀才都沒考上。 孔乙己「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所以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只能莫須有地端著讀書人的空架子,滿口不符實際的之乎者也。他的一句「竊書不能算偷」的歪理充分展示了他的窮酸勁兒。
他不倫不類。雖然都快淪為乞丐了,卻仍穿著一條「又髒又破(的長衫),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雖穿著代表學問的長衫,卻因心理上覺得自己不夠條件怕別人笑話,像短衣主顧般站立著喝酒。孔乙己偏偏死要面子,感覺任何時候讀書人都比其他人高一等,時時刻刻顯擺著自己的身份。
他善良懦弱。當鄰居的孩子們聽到了笑聲圍住孔乙己,「他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 。一個「便」字,展示了他不假思索的分享突出的大方氣質。當「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著碟子」時,身為窮人的他,不但沒有朝孩子們大聲吼叫職責,反而「著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不用說普通的窮人了,就是有再多錢的富人,也會大聲責罵無辜的孩童,但是出人意料,他卻怕辜負自己的善心而懦弱。
孔乙己頑固迂腐,不倫不類,卻任人宰割的個性成就了他的結局——被地主家迫害致死。他可悲的敗落是被魯迅如此描述的:
[…]掌柜正在慢慢的結帳,取下粉板,忽然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錢呢!」 […] 一個喝酒的人說道,「他怎麼會來?[…] 他打折了腿了。[…] 他總仍舊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丁舉人家裡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後來怎麼樣?」「怎麼樣?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後來呢?」「後來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樣呢?」「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掌柜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帳。
臨死前他最後一次到來鹹亨酒店,已是「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可他的自尊心卻仍然如故,叫別人「不要取笑」他。
面對死亡,麻木的群眾已不再大驚小怪,如同拉家常般一扯而過,之後就拋之腦後。人的死亡如同一隻蟲子的死亡般被對待,沒有嘆息,沒有追悼,沒有流淚,仿佛都已病態地習慣了人的死亡。魯迅以「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結束全文。「大約」與「的確」並用,這種隨隨意意、潦草冷漠突出了敘述者對這件事的不關心。畢竟,即便「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小說看似只是敘述了孔乙己的悲劇,實則斥責了社會。他人對孔乙己的冷嘲熱諷及毆打作為悽慘色彩的濃重筆墨,已然渲染在社會的大幕布上。
信息更正說明:10月30日司南文學社公眾號推送文章《一件小事》作者嚴斐琳為8(4)班學生,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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