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建林:對標民法典精神,將全面保障人權貫穿刑事訴訟中

2020-09-12 上觀新聞

作為「民事主體權利保護的宣言書」,民法典的頒布將對刑事訴訟法產生怎樣的影響,刑事訴訟法如何回應民法典全面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要求?帶著問題,記者採訪了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卞建林。

對標民法典精神

將全面保障人權貫穿刑事訴訟中

專訪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卞建林

謹慎適用強制措施

堅持少捕慎捕

卞建林: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為了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現行犯採取的在一定期限內暫時限制或剝奪其人身自由的法定強制方法。刑事訴訟法中設有專章對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進行規定,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種類型,均是針對公民人身權所採取的強制處分。但是,搜查、扣押、查封、凍結等對公民財產權的強制處分,以及監聽、監控等對公民隱私權的強制處分則均被劃至「偵查」章節之中,作為專門偵查行為予以規制。儘管如此,對公民財產權和隱私權的強制處分,考慮到其強制幹預公民基本人權的內在屬性,雖然不屬於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但應在立法上參照強制措施的規範理念予以嚴格控制,進而保證其能夠依法、謙抑進行。特別是在司法實踐中,一旦採取強制措施,往往伴隨著對涉案財物的查封、扣押、凍結。即使沒有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採取強制措施本身所帶來的一定期限內暫時限制或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結果,也可能會導致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或者誤產誤工等,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民法典對民事主體方方面面的權利予以保護,實際就是要求國家機關應當謹慎行使公權力,避免對私權利造成不必要的損害與幹預。在這種理念與精神的引導下,辦案機關應當謹慎適用強制措施,堅持少捕慎捕,降低羈押率,完善羈押必要性審查,防範因為錯誤羈押而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

構建全覆蓋

普惠制的法律援助制度

卞建林:國務院2003年公布的《法律援助條例》第二章明確規定了法律援助的範圍與形式,特別是第十一條規定了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自訴人等因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目前,從案件數量和經費支出比例來看,民事領域的法律援助佔據較大比例,刑事法律援助的案件數量和經費支出佔比較小。值班律師制度作為法律援助制度的子制度,其確立和完善對於彌補傳統法律援助服務的不足,構建一個全覆蓋、普惠制的法律援助制度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2018年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增設了值班律師制度,規定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在法院、看守所等場所派駐值班律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法律援助機構沒有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的,由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諮詢、程序選擇建議、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法律幫助。在一些國家及我國香港地區,值班律師可以為當事人提供民事法律服務。但在我國內地,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值班律師主要為沒有辯護律師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臨時性的法律幫助。立足我國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發展趨勢,目前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於值班律師的研究主要著眼於如何推進值班律師制度與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銜接,以便更加充分、切實、全面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未來是否有必要將值班律師的服務範圍延伸至民事領域,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完善證據標準

合理採信未成年證人證言

卞建林: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由此可見,年齡並非刑事訴訟中未成年證人證言的採信限制。如果是可以辨別是非、正確表達的未成年人,其證言應當具有可採性。這一標準與民法典尊重未成年人主體意識的精神實際上是一致的。當然,司法實踐中未成年人作證仍有需要關注的方面。當前,我們不僅需要探索未成年證人的特殊作證程序,還應對未成年人證言的審查判斷問題投入足夠的關注。實踐中,對於未成年人證言證據能力與證明力的審查判斷均過於粗疏,審查的重點往往局限於「詢問未成年證人時,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關人員到場,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關人員是否到場」,以及「證言之間以及與其他證據之間能否相互印證,有無矛盾」。而且,「相互印證」要求在證據審查中往往處於支配性地位。為了提升未成年人證言審查判斷的準確性,應當擺脫「印證證明」模式的負面影響,確保未成年人作證能力的適格性與證言信息的完整性,結合客觀性證據判斷證明效果,避免印證流於形式。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

需要完善

卞建林: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大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檢察機關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法院一併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檢察機關對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烈權益保護等領域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定,以訴訟方式履行憲法所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司法實踐中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逐漸增多,成為檢察公益訴訟的重要提起方式。不過,應當認識到,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仍處於制度運行之初,不少問題存有爭議,其中就包括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據以及法律授權的職能邊界等。其實,在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時,就有觀點提出應當在刑事訴訟法中及時增加有關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基本規定。但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時間緊、任務重,主要聚焦於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刑事缺席審判程序的建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完善以及速裁程序的增設等,並未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加以規範。因而,在未來一段時間裡,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仍是「摸著石頭過河」。考慮到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需要明確的法律規範調整,所以未來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應當及時予以回應,明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類型、權利義務、證據審查以及訴前程序、審判程序、執行程序等,從而更好地發揮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功能。

辦理「刑民交叉」案件

人身權與財產權保護應並重

卞建林:民法典對刑事訴訟法修改完善以及刑事司法理念的影響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一是「刑民並重」或「刑民分離」。「刑民並重」意味著,在「刑民交叉」案件中應當對民事部分給予更多關注,尤其是當前社會發展迅速,由民事爭議或糾紛所引發的刑事案件越來越多。傳統上針對「刑民交叉」案件民事部分,刑事訴訟中只有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在案件處理程序上通常也實行「先刑後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局限性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對民事合法權益的救濟和補償。針對「刑民交叉」案件,司法實踐中疑難爭議問題較多,但總體上存在兩大基本問題:首先,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的操作順序如何把握,是先刑後民還是先民後刑,抑或刑民並重或刑民分離;其次,刑事或者民事判決作出後的既判力問題,即先行作出的刑事判決或民事判決,對民事部分或刑事部分處理的效力如何。上述問題都需要在民法典頒布的背景下,推動理論界和實務界展開新的思考和探索。

▶二是「人身權與財產權並重」。「人身權與財產權並重」意味著,在保障當事人人身權利的同時,也要注重對其合法財產權利的保障。刑事案件涉案財物處理程序既關係到依法懲罰犯罪,也涉及人權司法保障。遺憾的是,我國刑事訴訟在傳統上存在著「重人身處罰、輕財產處理」的傾向,偏重於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將行為人繩之以法等同於實現正義,未能對涉案財物處理予以同等關注,未能對受犯罪侵害的人及時予以財產賠償。近年來,隨著一系列規範性文件的出臺,關於刑事訴訟中的涉案財物處理初步形成了制度框架,司法實務部門也展開了積極探索,「重人身處罰、輕財產處理」的傾向得到一定糾正。但總體而言,我國刑事訴訟制度對於涉案財物處理的規定仍然顯得較為分散,相關條文表述較為模糊,需要系統性完善,並建立健全相關配套措施。民法典對公民、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及其他社會組織私有財產權的進一步確認和規範保護,是對我國改革開放成果的法治化,因而依法平等保護各主體財產權的理念應當得到辦案機關、辦案人員的尊重與遵循。隨著民法典的頒布,刑事訴訟制度也應對此進行及時回應,努力推動刑事司法理念向「人身權與財產權同等重要、平等保護」的理念轉變。

欄目主編:顧萬全 張武 文字編輯:楊蓉

來源:作者:人民檢察編輯部

相關焦點

  • 法學匯丨卞建林:對標民法典精神,將全面保障人權貫穿刑事訴訟中
    的頒布將對刑事訴訟法產生怎樣的影響,刑事訴訟法如何回應民法典全面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要求?對標民法典精神將全面保障人權貫穿刑事訴訟中專訪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立足我國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發展趨勢,目前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於值班律師的研究主要著眼於如何推進值班律師制度與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銜接,以便更加充分、切實、全面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未來是否有必要將值班律師的服務範圍延伸至民事領域,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 「法學匯」卞建林:對標民法典精神,將全面保障人權貫穿刑事訴訟中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作為「民事主體權利保護的宣言書」,民法典的頒布將對刑事訴訟法產生怎樣的影響,刑事訴訟法如何回應民法典全面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要求?帶著問題,記者採訪了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卞建林。
  • 陳興良、馬懷德、張衛平、卞建林談「民法典對其他部門法的影響」
    不僅是具體的制度,也包括民法典確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首先,應在原則和精神層面上與民法典保持一致性。其中最為重要的、對民事訴訟法有著決定意義的原則和精神是當事人自願處分。民法典中的自願處分成為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處分原則的實體法根據。正是因為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享有自願處分其實體權利的自由,因此,也就決定民事訴訟程序同樣應該保障民事主體享有自願處分其訴訟權利的自由。
  • 把民法典精神貫穿監督執紀執法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刻領會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核心要義,主動適應實施民法典對紀檢監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維護人民權益,提升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水平。紀檢監察幹部要把學習運用民法典同履行職責結合起來,不斷提升法治素養和執紀執法能力,在強化監督、執紀審查、調查處置、問責追責等工作中善於貫徹民法典相關規定精神,提高依規依紀依法履職、安全文明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 從民法典人格權編看我國人格權保障的憲法實施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有關要求,為保障民法典編纂工作順利推進,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常委會法工委在民法典編纂工作中高度重視民法典草案中有關合憲性、涉憲性問題的研究工作,專門召開專家座談會研究有關憲法問題,梳理總結我國關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保護的憲法規範、制度發展和立法實施,妥善回應社會關切,有力保證了民法典人格權編等符合憲法規定、原則和精神。
  • 「四大檢察」與民法典的這一場「約會」
    就在民法典通過的第二天,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要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行勝於言。
  • 民法典:提升「四大檢察」品質的新動能
    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正式施行。這標誌著一個權利保護嶄新時代的到來,必將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階段。對於即將到來的民法典時代,我們準備好了嗎?12月7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民法典工作會議,為檢察機關如何更好地實施民法典點了題、劃了重點。
  • 民法總則:當代中國新的人權保障書
    今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了民法總則,我國民法典的編纂邁出關鍵一步。民法總則通過後,社會各方面給予了比較高的評價。這充分說明作出編纂民法典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也說明民法總則反映了人民意志、回應了人民關切。民法對保護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作用重大。民法總則的制定,確立了科學系統的民事權利體系,拓展了民事權利內容,創新了民事權利保護方式。
  •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 在貫徹實施民法典中全面履職盡責
    貫徹實施民法典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責任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民法典。中央政治局在民法典通過後第二天就組織集體學習,為全黨全社會樹立了標杆和榜樣。檢察機關要對標對表,把貫徹實施民法典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和重要業務工作抓實抓好。
  • 民法典正式實施在即,高檢院召開全國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民法典工作...
    當前,離民法典正式實施不足一個月時間,檢察機關的「備課」工作做得怎麼樣?進入新發展階段,對照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實施提出的更高要求,檢察工作還有哪些差距、短板?怎樣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精神貫穿到「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中?
  • 全面把握新時代民法典的三大特徵
    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規定了在推進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廣大人民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以及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和如何履行相關義務。其核心是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貫徹法治精神,讓廣大人民真正擁有自己的權益,切實保障自己的權益。堅持人民立場,體現人文關懷,是民法典的突出特點之一。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
  • 解讀| 葉金強:《民法典》的時代意義
    2014.10.3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對編纂民法典作出部署。2015.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著手第一步的民法總則制定工作。2017.3.15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19.12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由民法總則與經過常委會審議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合併形成的民法典草案,並決定將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 詔安法院召開《民法典》專題學術講座暨《民法典》座談會
    在理論闡述和案例剖析中,蔣月教授詮釋了民法典的條文精髓和立法精神,並對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如何適應民法典進行深入淺出、全面系統的分析。,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 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推動民法典全面有效實施 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
    本報6月29日訊(記者繆友銀)今天,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2020年第6次集體(擴大)學習會,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對如何推動民法典全面有效實施進行研究部署,努力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吉林。省委書記巴音朝魯主持會議並講話。
  • 《民法典》講堂第二十八期|民法典,開啟民事司法工作新紀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順應時代要求,符合人民願望,契合發展需要,是中國數千年文明史上的第一部法典,其內在精神與具體內容,不僅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的優秀法律文化,還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的有益成果,是民事法律規範的集大成者。
  • 昨天,4500多人參加了這場《民法典》學習輔導會
    何麗新教授結合自己豐富的實踐經驗和長期的治學所得,針對近期發生的一些社會熱點案件進行法理分析、解讀,緊緊圍繞推進和保障民法典實施,全面提升民事檢察工作的相關理論和知識進行深入淺出的闡釋,並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法典的重要論述、民法典彰顯中國特色時代特色實踐特色、民法典體現制度創新、保障人民美好生活實現四個方面進行重點講解,為全省檢察幹警「充電蓄能」,提供滿滿的「法治加油包」。
  • 【魏新說法】​民法典的新亮點
    社會有多複雜,民法就需要有多精細。2019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草案和繼承篇草案。全國人大法工委對民法典各分篇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2020年5月底將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民法典包括物權,合同,人格,婚姻,繼承,侵權責任等多方面,共1260條,更加細化,更具操作性。
  • 民法典正式實施在即,全國檢察機關如何貫徹實施?劃重點啦!
    頒布實施民法典將有力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有力保障人民各項民事權利,有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檢察機關在貫徹實施民法典中肩負著雙重責任:既要在辦案中嚴格踐行民法典,又要通過法律監督保障民法典統一正確實施。
  • 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引導青少年全面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發表了重要講話,其中重點提及對青少年這一年齡階段群體的民法典教育,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這體現出黨中央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的高度重視。當下,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積極引導青少年全面發展,成為各界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 ...園地】民法典正式實施在即,全國檢察機關如何貫徹實施?劃重點啦!
    此次大會是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學習、對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重要講話精神的再學習,也是對民法典的深化學習。會議認為,高質量發展需要高水平法治保障,只有在法治這個「最大公約數」下,最廣大人民群眾才能享有更為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頒布實施民法典將有力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有力保障人民各項民事權利,有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