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網絡上「佛山大炮」林成龍被刑拘的消息及相關圖片。
新華網廣州1月6日電(「中國網事」記者孔博、詹奕嘉)網友「佛山大炮」在其博客上「圖文並茂」地傳播自己的嫖娼經歷,招致網友強烈不滿,近日被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檢察院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正式批捕。
6日,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赴佛山對此進行了調查。
博客曬嫖娼,引起網民義憤
據佛山市南海區檢察院初步查明,今年22歲的廣西南寧橫縣人林成龍是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某公司員工。林成龍於2009年3月註冊博客「佛山大炮」後,將自己每次嫖娼的情況用手機拍照並寫成網文發表在博客上。
截至案發,林成龍共在網上上傳9張淫穢相片和48篇淫穢網文,其博客網頁點擊量達124000次。在佛山市天天新論壇上,林成龍博客被轉貼的淫穢文章和照片點擊數達5萬多次。
林成龍的所作所為,引來大批網友譁然和憤慨。廣州市白雲區一位網友說:「林成龍的做法純粹是為了滿足個人的低級趣味。」網友薩淶說,「真無聊!做點什麼不好啊?非要弄這些東西!」網友開心酒吧說:「道德淪陷。」
在搜索網站百度和谷歌上,「佛山大炮」一詞搜索結果相關網頁數量一度分別達698000和1780000,顯示其淫穢文章和照片的傳播面非常廣。
「嫖娼博主」被批捕,網友叫好
2010年11月21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網監大隊與獅山派出所在獅山鎮某公司員工電子閱覽室內將林成龍抓獲歸案。南海分局偵查終結後,於12月14日向南海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林成龍。
佛山市南海區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認為,林成龍以實際經歷詳細描寫嫖娼的地點、價格和方法,極易誘導他人參與、模仿類似違法犯罪行為,引發嚴重後果。檢察機關發現,林成龍在一些淫穢文章中,將其嫖娼行為與「為亞運加油」、重要節日胡亂聯繫,嚴重褻瀆廣大人民群眾的感情。因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南海區檢察院已於2010年12月20日對林成龍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目前,該案處在移送公訴階段。
對於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採取行動、阻止林成龍傳播色情信息的做法,許多網友叫好。網上《男子博客連載48篇「嫖娼心得」被批捕》的新聞點擊數在6日16時已超過30萬次。網友網絡小丑星在博客上發文稱:林成龍嫖娼被抓,彰顯了我國掃黃的決心和信心,表明我國在網絡掃黃方面有了進一步的深入。
杜絕網絡色情,各方尚需努力
網民認為,杜絕網絡色情傳播,不能只關注和懲罰色情信息的發布者,對縱容色情信息發布的網站,也應該嚴查是否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問題。
網友閻兆偉說:「公開『嫖娼心得』的網站同樣不講職業道德和缺乏社會公德;在網絡媒體上能連載『嫖娼心得』,是不是也說明有關部門失職?」網友南歸的候鳥問:「在很多空間,甚至是有些門戶網站的博客裡,都不乏賣淫女發布的大批色情圖片和招嫖信息,怎麼就沒聽說這些人被繩之以法呢?」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廣東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學相認為,一些網站為了牟利、增加點擊率等目的,有意放縱淫穢色情圖片、文字的存在和傳播,經營者沒有依法履行保證網站內容合法、乾淨的義務;而部分網民利用我國網絡管理制度較為鬆散的現狀,渾水摸魚,大肆在網上發表低級趣味信息。網際網路行政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工商部門等應聯手行動,把執法管理日常化。
責任編輯:朱穩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