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保潔員在瓷磚地面上留下倒影。(視覺中國/圖)
幾天前,我的小區微信群裡,有人發出了一張照片,某棟業主以眾籌方式裝修了樓道門廳,貼上瓷磚的效果可謂驚豔。這個外表非常漂亮的花園式小區,有著各種「敗絮」,如樓道門廳為石灰牆面,日子久了,牆體滲水掉皮,慘不忍睹。多年來,吐槽和報修無數,卻沒有任何改變,物業只需要一次次把問題推給開發商就行。這棟樓的業主於是不再作無謂的等待。
群裡的多位業主在羨慕之餘,也將話題扯到了「樓棟獨立管理」:既然有沒有物業都能幹成事,那就脫離物業管理好了,由樓棟業主自管。
起這個心思,也是被逼無奈。小區八年前以管理不善為由換過一次物業,想不到情況更糟,違停猖獗、鬧火災時消防栓居然沒水、硬體損壞沒人管……一天天積累著業主們的憤懣。八年間,不是沒想過換掉現物業,但諸多努力均告失敗。不久前,一群熱心業主憂心於小區環境品質下降的現狀,經諮詢有關部門後,再次發起業主籤名,意圖先按程序罷免無作為的業委會,再推進「換物業」大業。
「樓棟獨立」和「換物業」思路不盡相同,但表達的都是對現物業工作能力和態度的不滿。
這個喧譁於身邊的話題引起了我的特別關注。在知乎上,以及一些房地產論壇上,「樓棟可以獨立管理嗎?」是一個讓人很想跟帖的提問。
「樓棟獨立管理」或言「樓棟自管」的合法性,是繞不過去的前提。
按照法律法規,物業服務包括包幹制和酬金制兩種。多數小區物業服務實行的是包幹制。從理論上講,「樓棟自管」是讓業主代替物業打理日常管理事務,或者花錢請人代勞。
難點在於,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同一個區域只能選聘一個物業公司。那麼,除非這棟樓完全獨立於小區之外,和小區包括道路、大門等在內的設施沒有關聯,成為另一個區域,就像是一個「孤島」,才有脫離物業管理的可能性。還得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區域劃分以及辦理一系列手續。
換句話說,「樓棟自管」並非絕對不可能,只不過要滿足法理上、程序上的要求實屬不易,即便做到了,後續的麻煩也很多。
2017年1月《淮河晨刊》:蚌埠福滿園小區總共7棟樓300多戶居民,2013年物業接手時,5號、6號樓居民通過投票的方式,決定從小區脫離出來,不再交納物業費,採取自治管理。
2017年6月《福州晚報》:臺江水松小區早在2004年之前,8號樓就已經獨立管理。
「樓棟自管」的案例,全國各地不少。但細觀之下,也能發現尷尬與無奈之處。根據報導,在蚌埠,那兩棟「單飛」樓的垃圾費無人收取,導致垃圾一時無人清理。結果,多數居民希望回歸物業管理。在福州,那棟8號樓也出現了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堵住通道等亂象。問題在於,只有8號樓全體居民達成一致意見並籤署相關協議,社區才能協助居民開展物業管理權移交事宜。
在「樓棟自管」冷暖自知的表象下,理想與現實,豐滿與骨感,糾纏不清,對其他有想法的人形成某種「勸誡」。
揆諸這類頗有「先鋒派」意象的主張和行動,無論是想藉助一種決絕的方式脫鉤於一個被指無能的物業公司,還是追求自由自在的管理模式以提升居住質量,均不失探索的意義。這個群體,以及無數為這種模式折腰但終於只能私下想想的人們,是需要受到尊重的。因為說到底,他們暢想的是一種有尊嚴的生活方式。考慮到如今的業主與物業之間常發矛盾,我們更可理解這種憤懣與救濟之意。
但眼前必須承認,依據現有框架和模式來維護業主自身權益,才是更現實甚至是更合理的辦法。例如「想扳倒」一個不作為的業委會和物業,那就走程序、繼續走程序。儘管社會公認「換物業很難」,波折亦多,但,秉持公平正義又能夠堅持的業主,終究會得到一場勝利。越來越多小區業主通過不斷努力成功換掉物業獲得幸福感的事實,就是最好的說明,即使這背後有不為人知的艱難。
(作者系媒體人)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伍裡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