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漢字的性質
漢字的性質是什麼?當代學者似乎對此並沒有統一的意見。字本位的觀點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對傳統漢字性質的一種挑戰。徐通鏘先生字本位的基本觀點「就是把『字』看成漢語的基本結構單位」(1994),並以此為基礎探索漢語的結構規律、演變規律、習得機制、學習規律和運用規律。(1)事實上,傳統觀點的漢字本質並不盡然。章太炎曾經在漢字形、音、義結合方面提出過「文字是語言的符號」的觀點,他說:
文字者,語言之符,苟沾沾正點畫,辨偏旁而已,此則《五經文字》《九經字樣》已優為之,終使文字之用與語言介然有隔,亦何貴於小學哉?(2)
這裡太炎先生針對《五經文字》《九經字樣》之「正點畫,辨偏旁」這種純文字的做法,指出文字與語言不能「介然有隔」,但「文字者,語言之符」——文字是記錄語言的符號。換言之,文字代表語言,但不是語言。這不僅是研究的方法,而且點出了文字的本質。語言有自身的系統和規律,文字也有自己的系統和規律,後者用自己的系統(構形表意系統,或表音系統)記錄或代表語言,但它是獨立於語言的系統。我們沒有證據說甲骨文轉變成金文後,漢語的音系、詞法和句法受到字形轉變的影響而產生變化,我們也沒有看到漢字從繁體到簡體的變化帶來的當代漢語的變化。通過漢字研究語言不等於漢字本身就是語言。這是我們在處理漢字和語言關係時所要注意的第一前提。
1.2漢字有自己的構造之法(漢字之字法)
漢字記錄音節,在漢語裡,一個音節代表一個意義(外來詞和功能詞除外)。這種現象給人造成一種假象,似乎因為漢字用構形表現意義,所以字就是詞。其實不然。道理很簡單,因為字形的意義不等於它所代表的詞的意義。譬如「天」,它的字意(字形的構造意圖)是「人的頭頂」,而它的詞義是「天空」。「頭頂」不是「天空」,所以從字形上不能直接得到詞的意義。從漢字構形的原理上講,字是通過「字意(或造意)」來表現或反映/代表「詞義(=天空)」的。因此,不明「字意」則不知字形構造之所以然,不明字形之所以然,如何以字為本位?
字意之說源之於許慎(同意說),明之於段玉裁(字意說),成之於陸宗達、王寧(造意說)。(1)請看:
(1)《說文》:「羋,羊鳴也。從羊,象聲氣上出。與牟同意。」
《段注》:「凡言某與某同意者,皆謂其制字之意同也。」
(2)《說文》:「工,巧飾也。象人有規榘也。與巫同意。」
《段注》:「有規榘,而彡象其善飾。巫事無形,亦有規榘。而象其㒳褎,故曰同意。凡言某與某同意者,皆謂字形之意有相似者。」
(3)《說文》:「㫺,幹肉也。㫺與俎同意。」《段注》:「俎從半肉,且薦之。㫺從殘肉,日晞之,其作字之恉同也,故曰同意。」
(4)《說文》:「毒,厚也。」
《段注》:「字形何以從屮?葢制字本意,因害人之艹,往往而生,往往猶歷歷也,其生蕃多,則其害尢厚,故字從屮,引伸為凡厚之義。」
什麼是「同意」?段玉裁明之曰「謂其制字之意同也」「謂字形之意有相似者。」段氏知道,一個部件在構形中有制字者的「作字之恉」和「制字本意」。今天的解字者往往忽略了「字意(=造字意圖)」和「字義(=詞義)」之不同,因此討論漢字的表意性,總有隔靴搔癢之嫌。然而,清代的段玉裁不僅對此了如指掌,而且還用這一原則來修訂《說文》原文的錯誤。譬如:
(5)《說文》:「卓,高也。早匕為卓;匕卪為卬,皆同義。」(2)
《段注》:「早匕為卓。此上當有『從匕早』三字。匕同比,早比之,則高出於後比之者矣。……『意』舊作『義』,今正。此與凡雲某與某同,意同也。」
(6)《說文》:「㞼,翊也。從廾從卩從山。山高,奉承之義。」
《段注》:「『義』當作『意』,字之誤也。」
講字本位、講漢字象形、會意、形聲等,若不明漢字之「表意系統」與「表義系統」之不同,則將「以己之昏昏,使人之昭昭」,殊難奏效。事實還不止於此,在通過「字意」確定「字義」之時,需知一個部件在A字中承擔某一「造意」,在B字中則可能承擔另一個「造意」。譬如:
在「殽」這個字的構形裡,殳這個部件的構意是「攪」;在「毅」裡,殳的構意是「用武」;而在「芟」裡,殳的造意是「殺」。這些都是段氏綜合說文小篆構形系統,給「殳」總結出來的「構意」功能。不明漢字部件構意功能和規則而泛論漢字之意與義,不僅容易自己出錯,恐怕還有誤人之嫌。更何況「凡造字之本意有不可得者,如禿之從禾」(《段注》「哭」字下注),那就更要小心謹慎了。
如上可見,漢字有一套自己的構造之法和自身的理據,而隨著時代的不同,原始構形的理據和後來變形的理據,可以是不同的。譬如「元」這個字,它在金文的構形系統裡是個象形字:,像人頭。這可以從「冠」的構形上看出來:「冠,從寸從冖從元=用「寸(手)」把「冖(帽子)」戴到「元(頭)」上。不僅如此,從《左傳》「勇士不忘喪其元」的書證裡,我們也可以證明「元」是「頭」的意思。然而,它的小篆構形系統的理據,則是個形聲字:從一,兀聲。(《說文》)「元」從「兀」聲的事實可以從「髡」又作「髨」得到證實:「兀」與「元」同音(互為平入),所以「髡」和「髨」是一個字(都是形聲字)。
(7)《說文》:「殽,相雜錯也。從殳餚聲。」
《段注》:「殽,相雜錯也。從殳,取攪之之意。」
(8)《說文》:「毅,妄怒也。一曰有決也。從殳豙聲。」
《段注》:「毅,妄怒也。下曰:『妄生也。』凡氣盛曰妄。一曰:毅,有決也。《中庸》曰:『發強剛毅。』《左傳》曰:『殺敵為果,致果為毅。』苞注《論語》曰:『毅,強而能決斷也』從殳,取用武之意。」
(9)《說文》:「芟,刈艹也。從艹從殳。」
《段注》:「芟,從艹殳。……鍇有『聲』字,非。此會意,殳取殺意也。」
根據許慎的理論,漢字構形的認知屬性是分理別異(distinctive features),而不是簡單的象形表義(以意別義)。《說文·序》中對此言之甚明:「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漢字構形原理的本質是「以形別異」而不在「以形別義」。
面對漢字的構形本質和屬性,我們不難想像,如果漢字教學以字為綱(本位)的話,我們首先面對的是漢字構形的字法問題:所教漢字是哪個時代的字法:甲骨字法?金文字法?小篆字法?楷書字法?此外也將面對只教符號而不及語言的危險。
1.3「字」的多義性
在老北京話裡,「字」有的時候指「辭(phrase)」,有的時候指「詞(word)」。而口語中的「字兒」也有不同的用法。如:
(10)上歲數了,說話愛忘字兒。(word或phrase)
(11)剛上兩天學,就滿嘴的字兒話。(書面語、轉文)
(12)耗子啃茶壺,滿嘴的cír。(詞兒或辭兒)
「說話愛忘字兒」的「字兒」指的是word或phrase;而「字兒話」指「書語」,亦即正式的書面語。趙元任(1968a)所謂的老百姓嘴裡的「字兒」,指的是「詞兒」、是音節詞(syllable word);它是漢語「一個音節一個意義」的反映。趙元任曾經舉例,說馬路上的中國人(Chinaman on street)想知道「現在」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他可能問下面的話:
(13)「現在」這個話是什麼意思?
(14)「現在」這個話語是什麼意思?
(15)「現在」這個名詞兒是什麼意思?
但是不會說:「『現在』這個詞兒是什麼意思?」
為什麼呢?趙元任說:
Since「詞tsyr」in the sense of the syntactic wordis a new usage which was introduced only afew decades ago.In older usage,tsyr meant「dic-tion,wording」,as in措詞不當「improperly word-ed」.(Chao,1968a:138)
這裡,我們所要注意的是:今天的「老百姓」已然是趙元任說的「Chinaman(中國人)」的第三代或第四代的「子孫」,他們今天習得的北京話或普通話已經不再是趙元任時代的北京話了。在今天的北京街頭,即使是當地土生土長的北京人,也不用、不說「字兒話」這樣短語了。因此,今天如果再用「字兒」來表達「詞兒」,就如同用「8軒使者」來稱呼「語言學家」一樣,讓人糊塗而不解。事實上,傳統「字兒」的概念並不單一、今天「字兒」的概念也不在語言(音和義)的範疇(是文字符號的意思)。因此,如果是比喻性、隨意性說法,問題還不大;但要把「字兒」用在學術的表述和定義上,則極易導致歧解,難免造成錯誤的概念和錯誤的理解。更何況,字,無論古今,都不能始終代表漢語「一音一義」的本質。因為兩個語素(意義)可以是一個字:叵(不可)、甭(不用)、諸(之乎)……。相反,一個語素也可以是兩個字:如葡萄、蟾蜍、彳亍……。
事實上,現代漢語中的「字」的概念已經不等於「詞」或「話語」的意思了。這可從漢語教學的實踐中直接看出。教外國人漢語但不教字,仍然還是教漢語;但是教漢字而不教漢語,所教和被教者就很難說是在教漢語和學漢語了。北美有些中文項目,初學漢語伊始(第一個學期或第一年),只教說話而不教漢字,但是沒有任何一個中文項目一開始只教漢字,而不教說話的。這也提示我們:說本土語(Spoken Chinese)的人,如果不會讀,他/她充其量是個文盲,而沒有人因此說他/她不是中國人。進而言之,即使一個人可以寫漢字,但是他/她不會說漢語(不會說趙元任所謂的spoken Chinese和syable Chinese,見下文),他/她也不被看作是中國人。由此可見,漢字是為語言服務的。既然如此,為什麼把漢字奉之為漢語之「最(=本位)」呢?這恐怕和我們這個時代的認識和特點直接相關。
1.4字本位理論所反應的是中國學者自己構建自己理論的夙願
字本位表現、反映或代表了(但不就是)漢語單音節語素的屬性。最重要、也最需提出並最令人敬重的,是字本位理論的發明人:徐通鏘先生。我們知道,字本位是徐通鏘先生最早提出來的,而字本位的確反映了漢語的特點。譬如,從語言的外部而言,漢字是漢語選擇的(最佳)符號系統;從語言內部而言,漢字所對應的語言單位是漢語語素的單音節性:字與最小的音節和意義的對應性(外來語和特殊語音規則要求所導致的形式均屬例外(1))。值得思考的是:外部功能(用什麼符號代表語言的最小單位)和內部屬性(語素的單音節性)並不同質。既然如此,為什麼徐通鏘先生要「合二而一」,把內部的屬性說成外部的符號(或用外部的符號代表內部的屬性)呢?其中的原因當然很多很深,但我想下面的幾條,恐怕可以提供思考這裡的答案的一個重要視角。
第一是何九盈感慨的「中國語言學沒有自創理論」給予當代學者的「理論創建」的強烈動機。何先生說:
中國的語言學一直未能登上最高峰……中國沒有產生一個具有世界影響的語言學理論家,也沒有一部具有世界影響的語言理論著作。恐怕不僅語言學界如此,其他人文學科似乎也很難說誰的理論體系在世界範圍內產生了巨大影響,登上了最高峰。(何九盈,1995:5)
我們知道,五四以來,伴隨著社會的大變動,學術上「學貴西說」之風甚囂塵上,至今影響猶存。因此,「中國沒有產生一個具有世界影響的語言學理論家,也沒有一部具有世界影響的語言理論著作。」何以如此之「徹底」?馮勝利(2018a)談到:五四以來的胡適、傅斯年提倡的「材料主義」導致了「發現之學興、發明之學替」的學術轉型。請看:
一分材料出一分貨,十分材料出十分貨,沒有材料便不出貨。兩件事實之間,隔著一大段,把他們聯絡起來的一切涉想,自然有些也是多多少少可以容許的,但推論是危險的事,以假設可能為當然是不誠信的事事。(傅斯年,1928)
幸次郎於此公(指季剛先生——引者)私淑有年,昔江南之遊,稅駕金陵,亦職欲奉手此公故也。通名摳謁,即見延接,不遺猥賤,誥以治學之法,曰:「所貴乎學者,在乎乎發發明明,不在乎發見。今發見之學興,而發明之學替矣」。(吉川幸次郎,2006)
五四以來以至於今的中華學術的最高旨要就是「找材料」——「一分材料出一分貨,十分材料出十分貨,沒有材料便不出貨。」其結果,中國的學者不做西方理論一類的「危險的推論」,而大多均聚焦於「安全可靠的」材料的搜集和發現。
然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得到空前的發展,中國人為此而感到自信與驕傲。學術上,中國學者也開始突破近百年來的材料之學,向理論創造闊步前進。字本位理論就是中國學者在學術獨立形態下,自創理論的一大成果。正因如此,字本位理論代表了上一代學者的創新情懷,今天以至將來都是令人欽佩的。
如果上面的原因是時代性的,那麼徐氏提出字本位說的第二條原因則是學理性的,亦即:字本位理論抓住了漢語「音節-語素對應律」的性質,雖然在表述上還有待發展和完善。因此,無論如何,它都是令人欽佩和敬佩的。這是老一輩語言學家給我們樹立的榜樣!
當然,作為語言學的一種理論,字本位(像任何創新一樣)需要發展和補足。具體而言,字本位理論需要區分:(一)書寫形式和音義結合體之間的本質不同;(二)表現的符號和表現的內容,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現象。
創始人當時為突出創新的特點,如果說尚未仔細推敲該學說名稱中隱含的矛盾及其帶來的負面作用,那麼後代的繼承人,也要完成、完善這一艱巨任務,否則該學說很難長足發展,很難與世界級語言學理論抗衡——中國走向世界,中國學術也要走向世界!
事實上,學科的概念、定義和名稱,若存有「性質不一」或「導致歧義」的情況,那麼就要避免將之用於教學和實踐,因為其中潛在的不科學的成分可能會有誤導後代的危險、帶來意想不到的副面作用。因此我們有必要重溫什麼是與漢字相關的漢語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