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芳芳沒想到
最近聽樊登老師講課,他說到一個問題,有些家長會在孩子聽話的時候,獎勵給孩子一些東西,長期這樣做,對孩子來說會有什麼影響?
比如說:別哭,我帶你買糖吃。你好好寫作業,我帶你去吃肯德基。你現在不鬧了,一會我帶你去買玩具。
這樣的方式其實就是在賄賂孩子。
經常用這個方法對待孩子,會有什麼效果呢?樊登老師是這樣說的:
賄賂型對待孩子,這個孩子長大以後的問題是:
ta做任何事都沒有來自內心的動力,ta的動力全部來源於外在,來自於別人需要給他一個確認。所以他做一個好孩子本身並沒有樂趣。他的樂趣來自於有人給ta一朵小紅花......如果一個人感受不到這個事情本身的樂趣的話,這樣的孩子有可能會逐漸喪失人生的意義。
樊登老師的這個理念跟《內在動機》中的觀念如出一轍,經常獎勵孩子,會讓ta形成為了獎品努力的思維方式,一旦外部沒有肯定或是獎勵,ta可能就不會再去探索和學習了,這對孩子的內在動機,是一種傷害。
有一段時間,孩子的奶奶就經常賄賂孩子的方式,讓孩子寫作業,讓孩子聽話,剛開始幾次,還真是挺管用的。
但大概不到一周的時間,買吃的,買玩具的方法都失效了。
孩子又成了媽媽不輔導不寫作業了,細想想,賄賂這種方式,只是外部激勵措施,而能夠讓一個人持久的學習和進步的內核,肯定是來自內在的。
英國比較心理學家哈利.哈洛曾經用猴子做過實驗:
他曾經把猴子們放在了一個有拼接玩具的籠子裡,這套玩具中有不少的搭扣、鉤子和鉸鏈。
這些猴子對玩具很有興趣,他們拆開又拼裝起來,樂此不疲,這中間沒有任何人獎勵過他們,就是因為好玩,在玩玩具過程中,他們感受到了快樂,所以這種行為才得以繼續。
如果一個人做事情,單純是為了獲得獎勵,那麼它的確會奏效,畢竟孩子都喜歡吃糖果,要好玩的玩具,這種是外在的刺激。
正如成年人找工作一樣,我們都安慰自己,即便是做著不喜歡的工作,只要老闆按時發工資就行。
可我們很容易會發現,但凡工作中遇到一點煩心事或是壓力,都會自我懷疑:為了金錢出賣自己的靈魂和身體,真的值得嗎?
《內在動機》的作者之一愛德華·L. 德西說:
金錢在刺激人們的同時,也在削弱他們內在的動機,而且,正如我們後來發現的那樣,它還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負面影響。
遇到困難或是麻煩,不靠賄賂孩子,而是問他們做某件事或不做某件事背後的原因是什麼,了解原因,才能更有針對性地幫助孩子。
幫助孩子不是逼孩子,而是讓孩子有自主選擇權,尊重孩子的選擇,真的非常非常重要。
如果有一件非做不可的事,對於剛上學的孩子來講,寫作業還沒有形成習慣,可以跟ta一起找寫作業的樂趣所在,一起制定寫作業的計劃,每做完一項,讓他自己在後邊打上√,他會有滿滿的成就感。
不管是學習也好,上什麼興趣班也好,其實內在的動機至關重要。有些知識只要能用更有趣的方法學,就別逼著孩子苦讀,思維方式真的比掌握一個死知識點,有意義的多。
雖然,很多人覺得獎勵或是懲罰,就是最快糾正孩子行為的方式,但畢竟看問題還要長遠,不能只顧當下,不顧未來。
跟孩子有關的事情多聽聽孩子的意見,多讓他們談談想法,有問題讓他們自己想辦法解決,坐在副駕駛上,讓孩子掌握方向盤,因為總有一天,孩子要單飛,我們不可能陪ta一輩子,不能總是用外在獎勵激勵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