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考試成績(及排名),違反有關規定;找成績不好的同學談話,批評成績不好的同學,有很大的風險,如果學生在被批評之後走極端,當事教師必定捲入糾紛之中;而不公布成績,對學生成績不好的學生不聞不問,家長照樣有意見,指責這是對學生不負責;規定不得公布學生成績的教育部門、學校,在評定教師績效時,又把學生的成績作為重要的評定指標……
在當前的中小學學校教育中,考試已經成「燙手山芋」。為了避免期末考試給學生更大的學業壓力和焦慮,多個地方取消了這個學期的期末考試。然而,期末考試取消,圍繞考試的內在矛盾,卻無法消除。作為教學評價的重要環節,考試陷入當前這樣的尷尬處境,根源在於表面上進行素質教育,而實質是應試教育,這註定素質教育是虛假的,虛假的素質教育,讓教師、學生、家長對待考試、成績,都呈現分裂狀態。在學校、教師強調考試時,質疑者用素質教育說事,在學校、教師不強調考試時,質疑者用應試教育反駁。
要改變考試的尷尬處境,就必須真實地面對教育的真實情況,在當前基礎教育存在實際的應試傾向時,就得承認這種應試傾向,於是按應試傾向,來處理考試,形成內部一致的邏輯。不能在應試傾向存在的情況下,對這種應試傾向視而不見,在學生升學競爭時,特別強調分數、每分必究,把所有學生排出名次,卻要求學校教育不得對學生進行排名、公布排名,並告訴學生學校是在進行素質教育。
必須指出,對學生進行密集的考試,公布學生的考試分數、排名,會增加學生的學業壓力,強化應試競爭,因此要求學校減少考試、不公布考生排名,是減輕學生的學業壓力。但是,這需要進一步推進升學評價制度改革,如果只要求學校教育教學轉變,卻不推進改革升學評價制度,這會產生教育價值觀的衝突與矛盾。
比如,在素質教育語境中,學校組織考試,教師公布排名,就變得「偷偷摸摸」,這毫無疑問影響學校和教師的形象,學校和教師的形象和地位不論在家長,還是在學生心目中都越來越低:你們表面上講要重視素質教育,可做的就是應試教育。在這種環境中,誠信教育變為空話,學生對考試的觀點也很模糊,有的甚至把組織考試認為是老師為難學生。而其實,這並非學校和老師的問題,而是評價體系導向所致。
在基礎教育階段,不公布考試的分數、排名,成績是學生個人的隱私,這是歐美很多學校的做法,我們很多教育管理者和研究者都看到這一點,但卻忽視了另一點,歐美國家的大學招生,不是用學生的統一考試成績排序進行錄取,學生是用高中課程成績、統一考試成績(如SAT或ACT成績)去申請大學,不同大學的課程要求、成績要求都不同,且不會對申請者排序。在這種評價體系下,學生、家長根本沒有知道學生排名的需求,只需知道自己的課程成績就可以了。老師也無需給學生排序,學生考試得90分,就是A。如果大學也是按學生的成績排序錄取,那不管是學校,還是家長,都不可能淡定。
我國教育部門制訂的教師師德規範,要求教師要踐行素質教育。從教育角度看,任何教育都必然有考試考核,這是評價學生學習情況的重要環節,但是,我國輿論卻存在把素質教育與考試對立起來的情況,似乎只要提考試,就不是素質教育。這進一步把教師的教育教學推進困境中。正常教學考試,以及考試後對學生的評價,都會被有的家長質疑違背素質教育要求,考試、作業成為近年來家長投訴、舉報教師的重要內容。
可以說,升學指揮棒的唯分數,唯排名,與對學校、教師素質教育的要求,就這樣呈現「兩極化」,這本來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調和。合理的處理是,在升學評價體系不能改革的情況看,尊重學校辦學存在的實際應試化傾向,對學校辦學提出合理的規範要求,如必須按教學大綱要求開齊開足課程,必須嚴格執行學生作息時間表,保障給學生完整的基礎教育,以及休息時間。卻不能完全無視應試化傾向,制訂會讓學校和教師陷入困境,以及矛盾中的規定,如不能考試,不公布考試成績等等。這些規定,讓矛盾逐漸變得不可調和,學校組織考試,成為了學生學業壓力的罪魁禍首,教師嚴格考試變為眾矢之的,那教育教學還要不要考試呢?而更弔詭的是,強調排名的中高考試,就在那裡等著學生。
最近,浙江調整新高考改革方案,明確學考定時定科,不再讓學生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科目,這一調整就基於基礎教育實際存在的應試傾向,承認這一現實,會讓改革更為理性。我國基礎教育要推進素質教育,但不能脫離現實搞虛假的素質教育,內核是應試教育,外包裝為素質教育,只會帶來更多的矛盾、糾結與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