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不予受理 超生副教授欲提行政訴訟

2020-12-14 人民網教育

 人民網北京4月3日電(記者 賀迎春)華南理工大學原副教授蔡智奇因「超生」被學校開除,蔡智奇就此向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被駁回,隨後上訴至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不予受理的決定。因民事訴訟法院不予受理,蔡智奇正準備提起行政訴訟。

據蔡智奇介紹,2月14日,天河區法院以本案「不屬於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範圍,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為由,裁定不予受理。2月24日,蔡智奇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廣州中院維持不予受理的決定。記者致電天河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回應;記者又致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電話無人接聽。

「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兩者訴求不一樣,我們以前以蔡教授被開除屬於人事爭議為由,提起民事訴訟,現在法院不予受理,接下來我們將以『超生認定』提起行政訴訟。」蔡智奇的代理律師陸妙卿對記者說。

民事訴訟是指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訴訟。而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

在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予受理後,蔡智奇也向教育部提出了申訴。「我是用快遞給教育部發過去的,經查快遞已經籤收,但現在還沒收到教育部的答覆。」蔡智奇表示。

據悉,我國人口政策剛剛實行調整,目前已有多地實行「單獨二孩」政策。在今年「兩會」上,同為全國政協委員的清華大學教授王名和山東大學教授劉大鈞,再度聯名就人口政策調整提交提案,建議加速計劃生育政策改革,全面放開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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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行政訴訟不予受理案件範圍的理解
    有關行政訴訟應予受理的案件範圍和不予受理的案件範圍,我國《行政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若干解釋)的規定共七個法條對此做了規定。從邏輯角度分析,我國《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的8項受案情形是列舉式,並沒有窮盡所有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 曹達全: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審判權衝突問題探析
    消極衝突是指兩大法院系統(或法庭)均認為無審判權,不予受理的情形,[⑤]積極衝突則是指兩種法院(或法庭)均認為有審判權而堅持案件主管權限的情形;審判權爭議則是指當事人與法院之間或者是當事人之間對於事件審判權歸屬問題所產生的爭議。
  • 三句話搞懂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別
    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傻傻分不清?今天高瞻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給您解讀! 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簡單來說就是「民告民」。
  • 民事裁定不予受理情形及救濟途徑之歸納
    其適用範圍,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1款的列舉式規定,主要適用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駁回起訴等十一項。民事裁定貫通民事訴訟全過程,並依照訴訟的不同階段呈現不同的內容,產生不同的效力。不予受理作為民事裁定一項主要內容,其在訴訟的不同階段亦表現出不同的內容,因其內容不同,法律所賦予當事人的救濟渠道也不盡一致。
  • 作好行政訴訟受理工作應注意的問題
    但是起訴並非行政訴訟的開始環節,而僅僅是行政訴訟引發的前提,行政訴訟開始於人民法院的受理。行政訴訟的受理,又稱立案受理,指的是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起訴進行審查,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起訴決定立案受理,從而引起訴訟程序開始的職權行為。行政訴訟的受理既關係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訴權的實現也關係到人民法院能否及時準確的行使行政審判權,因而有著重要的意義。
  • 土地權屬存在爭議應提起行政訴訟,中止民事訴訟審理
    土地權利人對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但由於對土地權屬登記存在爭議,法院難以確定起訴人是否是土地權利人的時候,法院的做法是先受理,再中止案件,告知起訴人先解決權屬爭議。因此,本規定起草過程中,曾經有意見建議,對於在受理階段起訴人已經對土地權屬存在爭議或者發現權屬不清的,法院應當告知起訴人先依法通過行政途徑或民事訴訟解決相關權屬爭議;如果是受理後發現的,則應當中止審理,待權屬爭議解決後,恢復案件的審理。
  • 現行關於行政訴訟起訴期限的規定(與民事訴訟時效不同)
    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四條 (七)適用五年、二十年起訴期限的情形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訴訟、民事訴訟都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行政訴訟、民事訴訟都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行政訴訟須知本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提起的訴訟:1、對行政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業、沒收財產、徵收超生費、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民事訴訟須知一、起訴的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 法院不受理的10大類69種民事案件
    3.對本院沒有管轄權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後,原告堅持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 哪些案件法院不予判決呢?2019訴訟法:這4類案件不予受理!
    說到訴訟,大家覺得就是上法院打官司,其實訴訟是有不同類型的,不同的問題對應不同的訴訟,而不同的訴訟受理範圍也完全不同。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大家遇到的最多的是民事訴訟,簡單的生活中的糾紛;而刑事訴訟則是指違反刑法規定的一些案件;而今天行政訴訟,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 民事訴訟被駁回又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如何保障當事人訴權
    最高法判例:民事訴訟被駁回又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如何保障當事人訴權在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被法院駁回後,法院既沒有依職權將案件轉至行政庭進行審理,亦未告知當事人的訴請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由於法院未盡到告知義務致使當事人多年來一直未啟動行政訴訟,故存在超過起訴期限的合理扣除事由。
  • 2021,法院不受理這69類民事案件!
    四、刑民交叉時,民事案件應先不予受理的情形五、民事訴訟證據因自身的證據屬性不具有民事可訴性六、歷史遺留問題、涉及國家政策性問題引發的糾紛,不應由人民法院作為民事案件受理七、婚姻家庭繼承糾紛不予受理的情形八、自然資源權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引發的爭議,不屬民事訴訟受理範圍的情形九、侵權責任糾紛不予受理的情形
  • 注意:這8大民事案件法院不會予以受理!
    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是民事訴訟法管轄問題的重要內容,受理範圍和不予受理的範圍就像是硬幣的兩面,構成了民事訴訟管轄的完整體系。生活中,法院不予受理有很多種原因,比如因為主體資格不適格、被告不明確、法院無管轄權等等。
  • 章劍生:行政訴訟中民事訴訟規範之「適用」——基於《行政訴訟法》第101條展開的分析|《行政法學研究》2021年第1期
    《行政訴訟法》第101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關於期間、送達、財產保全、開庭審理、調解、中止訴訟、終結訴訟、簡易程序、執行等,以及人民檢察院對行政案件受理、審理、裁判、執行的監督,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從這一法條內容看,《行政訴訟法》採納了「適用論」,同時對《民事訴訟法》可以適用到行政訴訟的內容作了「限定」。
  • 2020年起,這10大類69種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
    四、刑民交叉時,民事案件應先不予受理的情形五、民事訴訟證據因自身的證據屬性不具有民事可訴性六、歷史遺留問題、涉及國家政策性問題引發的糾紛,不應由人民法院作為民事案件受理七、婚姻家庭繼承糾紛不予受理的情形八、自然資源權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引發的爭議,不屬民事訴訟受理範圍的情形
  • 高級法院發布:2020年起,法院不受理的10大類69種民事案件
    4.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人民法院不應作為民事案件受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註: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條規定,下列二類行政協議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
  • 不予受理決定或駁回複議申請直接裁定駁回起訴或不予立案的情形
    ,通常均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行政複議申請是否符合複議受理條件屬於行政訴訟案件的實體審查內容,人民法院一般應進入實體審查後方能得出結論。但在個別情況下,如果現有證據可以證實相關複議申請明顯不符合行政複議受理條件,或者複議機關不予受理決定是對複議申請人申訴信訪事項重複處理的,或者提出的複議缺乏值得保護的訴的利益,人民法院對有關不予受理決定或駁回複議申請決定直接裁定駁回起訴或不予立案,亦無不妥。
  • 康巴什區法院開庭審理首起行政訴訟中一併審理民事爭議案件
    10月29日下午,康巴什區法院受理的首起行政訴訟中一併審理民事爭議案件開庭審理。行政訴訟原告暨民事訴訟原告,行政訴訟被告,行政訴訟第三人暨民事訴訟被告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中,原告李某認為其是案涉房屋的實際權利人,其姐姐、姐夫與某房屋徵收局籤訂的《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侵犯了其實體權利,且其與其姐夫並未籤訂《房屋買賣合同》,故向康巴什區法院請求在行政訴訟案件中一併解決確認
  • 該案是否屬於人民法院受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在本案審理期間,被害人牛某甲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被告人劉某解除股權質押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一審法院認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牛某甲提出要求劉某解除股權質押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的請求,不屬於人身權利因受到犯罪侵害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訴訟法關於人民法院附帶民事訴訟受案範圍的規定,對牛某甲的起訴不予受理。
  • 根據《行政訴訟法》,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訴訟的情形是()。
    根據《行政訴訟法》,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訴訟的情形是()。 根據《行政訴訟法》,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訴訟的情形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