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
扣繳義務人履行扣繳義務: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其中,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申報錯誤的處理方法:扣繳單位辦理納稅申報後,發現扣繳申報的收入、扣除或者稅款等信息存在錯誤,需要對已申報成功的數據進行申報作廢或更正申報,具體分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發現申報錯誤後,當前未繳稅的情況下的處理方法
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成功後,在當前未繳稅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個稅扣繳客戶端使用申報作廢功能,對已申報的數據進行作廢處理。在「申報表報送」界面,點擊「作廢」按鈕進行作廢,作廢成功後,再按正常操作流程重新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第二種情形:發現申報錯誤後,當前已繳稅的情況下的處理方法
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成功後,在當前已繳稅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個稅扣繳客戶端或辦稅服務廳兩個渠道辦理。在「申報表報送」界面點擊「更正申報」按鈕進行更正申報。更正後,涉及補繳稅款的,稅款和滯納金可通過客戶端繳納;涉及退稅的,需前往辦稅服務廳申請退稅。
第三種情形:個稅申報更正錯誤的處理方法
扣繳單位在操作個稅申報更正時,在完成稅款重新計算和附表填寫後,進入發送申報表界面,點擊「發送申報」,報送更正後的申報明細,在此過程中發現錯誤的處理方法分兩種情形:
1、在報送申報表之前,如果發現申報數據填寫有誤,可點擊「撤銷更正」退出更正申報。
2、如果成功報送申報表後,無法撤銷更正。日後若發現更正錯誤,可藉助更正前自動導出留存的申報表進行再次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