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看上去像是道德問題,實際說明我們社會還是應該加強普法教育。
故事是這樣的:
該人私自給共享單車加鎖,這一行為導致王某不僅被治安處罰,拘留5日,連工作都丟了。此後,王某起訴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北京市順義法院近日判決,因原告首都機場控制區工作的特殊性,被告公司將其開除合法有據,駁回原告全部訴求。
其實很難想像在文明北京,還有這種事情的發生,我感覺也很可笑,這一定是一位法盲!
如果公司沒給你發工資你就能去公司搶錢嗎?這是一樣的道理!
單車公司沒退你錢這是民事糾紛,你私鎖車是刑事責任,這是非法佔有。
現在這個法制社會,還大量存在這種搞不清兩者關係的人。
實際也說明了,人們在忙於工作,忙於掙錢的時候,忘記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
同時社會在這方面也沒有高度重視法制教育,在提升人們法律意識上做的比較欠缺。社會的高速發展,更需要遵守法律為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