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山西臨汾襄汾縣陶寺鄉陳莊村聚仙飯店突然發生坍塌事故,此次事故共救出57人,其中29人遇難,7人重傷,21人輕傷。
此次事故正在調查,雖然結果還未公布,但是從種種跡象來看,涉事飯店屬於嚴重的違法建築。所謂的違法建築就是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其違建房主要包括:(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4)擅自將臨時建築設成為建築。
其實,不僅僅只有村莊飯店有這樣的違法建築的情況,全國各地近幾年興起的民宿、農家樂、大棚房等也都存在未審批就開建的情況。
但是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中的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再例如北京發布的《指導意見》中規定,村民建房應當徵詢相鄰土地使用權人意見,並攜帶選定的通用標準圖集中相應戶型圖或滿足基本質量標準且具有基本結構設計的施工圖,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村委會審議且公示無異議後(四鄰意見不一致的由村委會形成是否同意其建房的決議),報所在鄉鎮政府。鄉鎮政府要嚴格依據村莊規劃及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出具建房批覆。
也就是說,村民在建房、加蓋、擴建房屋之前都需要辦理規劃許可證,向村委會申請,在村委會再審議後,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報鄉鎮府審批,之後由鄉鎮府出具批覆文件,然後才能進行施工。
而且在建成之後,還需要進行安全檢查。例如北京發布的《指導意見》中規定,房屋建成後,鄉鎮政府要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對房屋位置、面積、層數、高度以及抗震設防和綠色發展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驗收。若是所建房屋驗收不合格,那麼房屋則會被認為是違法建築。
《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市政公用服務單位辦理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等服務手續時,應當查驗建設工程的規劃許可證件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對沒有規劃許可證件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的,不得提供相應服務;
未取得規劃許可的建設項目進行施工的,市政公用服務單位及其他單位不得提供施工用水、用電。
對沒有規劃許可證件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已辦理相關服務手續或者提供服務的,市政公用服務單位應當採取合理措施予以糾正。
第六十六條規定,以違法建設為經營場所的,有關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相關證照。
執法機關作出責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決定的,應當通知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暫停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當事人改正的,應當及時通知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