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的強大,科技的進步,農村的發展也越來越好了,不少農民朋友聞著時代訊息,思想觀念也更加進步、開放。現實生活中,許多農村女性不再局限於「出嫁從夫」的迂腐思想了,明白男女平等,大家都可以擁有獨立的思想、空間、經濟權利等。
但有些男性卻依然秉承大男子主義,一部分人結婚久了,對妻子新鮮感消失,便開始見異思遷,甚至是做出一些違背婚姻法的行為,既沒有道德感,更是違反了法律法規。這時候,女性提出離婚是完全可以的。
隨著時間推移來到2020年,國家婚姻法出了新規,離婚後有3樣財產必須歸女方所有,男的一點便宜也別想。
我國《婚姻法》目的就是為了保障男女各自的利益,以免有心之人借婚姻之名鑽了空子,謀他人之財,所以《婚姻法》的規定都相當嚴謹且公平,對婚姻前女性已經擁有的財產,給出了充分的保障保護。如果離婚了,結婚前女性的獨立財產,男方不能要求分割。(這一點,其實男女雙方都一樣,男方的婚前財產,離婚後女方也無權分割。)
離婚時,許多夫妻因房屋問題而陷入困境。許多女性朋友不了解財產所有權的問題。他們認為,只要與該人結婚或在財產證明上寫上自己的名字,便應有一半。實際上,如果房子是男人在結婚前購買的,那是男人的個人財產,女人不能分割。
在如今的農村地區,天價禮品的現象非常普遍,它們往往要花費數十萬甚至數十萬美元。許多農民沒有這種經濟能力,但是為了娶妻,他們只能在任何地方借債。給女人禮物後,家庭生活也變得非常困難,無法償還為支付禮物而借來的債務,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因此離婚時,女人也需要歸還彩禮。
根據《婚姻法》的新規定,男方的父母在去世之後繼承給男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因此,即使夫妻離婚時男人有過錯,女人也無法分割財產的這一部分。
離婚和結婚,都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雖然任何人都有離婚的自由,但對於婚姻一定要慎重,當初兩人懷著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走到一起,不應當輕易對當初自己許下的承諾反悔。但如果已經努力過,還是無法挽回婚姻,應當從容勇敢地安頓好自己的後半生。
新領育教育 學校|辛萬臣.校長
編 輯: 袁柳.尚街時代廣場校區執行校長
北京.東燕郊尚街時代廣場G4座-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