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作家杜拉斯最出名的大概是她的情史,在人生耄耋之年有一個年輕帥哥不離不棄的愛上了她,還陪她走完了人生的最後一段。儘管這個男人有吃軟飯的嫌疑,但並不妨礙廣大婦女同志的羨慕嫉妒恨。試想,當你年老,滿身皺紋,滿臉黑斑,身材臃腫,可是一個年輕男人卻不嫌棄,全心全意的愛著你,崇拜著你,儘管賺不到錢,但你仍然會很高興,你是同齡人的「偶像」,因為上了年紀的女人缺的是青春和愛,而不是錢。
杜拉斯寫《情人》這本書,據說是年老的時候(70歲左右),因為這是屬於自傳性質的小說,而且揭露的是當年的「隱痛」和隱私。整本書瀰漫著「絕望」的氣息——愛情是絕望的,靈魂是絕望的,肉體是絕望的,語言是絕望的,愛而不得是讓人絕望的,無法逾越的階級鴻溝是讓人絕望的,家人之間的相互利用除了利益沒有別的溫情也是令人絕望的……
在越南,殖民地時期,一個貧窮的白人少女,一個富有的華人少爺,年齡相差12歲,毫不相干的兩個人的人生卻交集在了一起。一個為了錢,一個為了「愛」,最後富家少爺在父權的威逼下娶了素未謀面的華人妻子,因為這才是「門當戶對」的。少女離開越南,回到法國求學。多年以後,少爺和妻子來到法國,告訴已經年老的少女,自己會愛她,一直愛下去。
杜拉斯的愛情,探討的是人性,她覺得愛情應該是人性的必然,無關道德,也不是社會輿論約束的對象,不會隨著時間的改變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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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說裡面有段話是這樣說的——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裡,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