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向顧客提供紙巾 早餐店要吃罰單
棗陽吳店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一紙公告引爭議
楚天快報訊 本報記者 姬棟 實習生 周琪
上月初,棗陽市吳店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臨街早餐店貼出公告:禁止提供餐巾紙,違者沒收、罰款。該公告一出,引來各種爭議。
昨日,記者就此採訪了多方人士。該局相關負責人說,這樣做是為了美化環境;當地居民說,提不提供紙巾,飯後都要擦嘴,這樣做治標不治本;專家認為,這則公告不嚴謹,折射一些基層執法者馬虎大意。
公告
禁向顧客提供紙巾
昨日上午8時,棗陽市吳店鎮寺沙路一麵館。
居民陳先生吃完麵條後,找老闆要餐巾紙擦嘴:「你咋這小氣,餐巾紙都不提供了。」
老闆劉先生急忙解釋:「不是我不提供,是城管不讓。」語畢,劉先生指了指牆上的公告。陳先生抬眼望去,公告上這樣寫道:為了美化吳店,淨化吳店,減少白色汙染,即日起,公告如下:禁止提供衛生紙,違者沒收、罰款。落款為吳店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大隊。時間為:2014年11月3日。
看完公告後,陳先生悶悶不樂地離開了麵館。記者了解到,吳店鎮區主幹道上的臨街商鋪都貼了這樣的公告,店主們紛紛響應,不再向顧客提供餐巾紙。店主說:面對顧客的埋怨,他們只好拿公告當擋箭牌。
回應
為了美化環境
公告一出,有人叫好。棗陽論壇網友「布衣百姓」說,吃完面、扯紙、擦嘴、扔地上,這樣的場景,司空見慣。城管從源頭抓起,值得稱讚。曲先生說,在襄陽市區,早就這樣做了。吳店是明星鄉鎮,也應該這樣做。
也有人反對。棗陽論壇網友「路人乙」說,做啥事都要有法可依。早餐店主提供了餐巾紙就要受罰,什麼法律規定可以這樣做?
胡先生說,提不提供餐巾紙,都要擦嘴。城管部門應該多多宣傳教育,讓市民養成不亂扔衛生紙的習慣。如此公告治標不治本,有點「因噎廢食」。
吳店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人吳建修介紹,有些居民擦完嘴後喜歡亂扔紙,風一吹,紙四處亂飛,汙染了鎮區環境。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美化環境,擦亮吳店這張名片。
吳建修說,罰款只是說說而已,目的是為了提醒一下店主。截至目前,他們還沒罰過款。
專家
方法有待改進
襄陽市社科聯副主席陳新劍說,城管部門發出這樣的公告,是為了遏制亂扔餐巾紙的惡習,初衷值得肯定。
陳新劍介紹,執法部門發出的公告應該嚴謹,而這則公告漏洞百出。首先,不應該叫衛生紙,應該是餐巾紙;其次,難降解的塑料垃圾(多指塑膠袋)會汙染環境,這種現象被稱為白色汙染,衛生紙算不上白色汙染;再者,既然要罰款,就應該寫出是依據什麼規定來罰款,「寫公告的人太馬虎了,而且該局不具備發公告的資格」。
陳新劍建議,吳店城管部門要想遏制這種惡習,可以這樣做:讓老闆勸導食客,垃圾入簍;多多宣傳教育居民,養成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