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2021-01-09 法制現場

來源:廣東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檢察院

近日,張某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案,經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制定管轄,由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檢察院向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承擔的訴訟義務,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值班律師、被害人的意見。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張某某參加黃某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採取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賣商品,情節嚴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分別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依法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伊春鐵力市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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