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潘志榮、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吳彥儒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吳彥儒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主要財務數據及股東變化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因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等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單位:(人民幣)元
項目 | 本期報告 | 上年同期 | 本報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 | 453,454,308.58 | 424,258,718.53 | 6.88 |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 7,995,185.44 | 5,447,385.36 | 46.77 |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 | 2,993,743.17 | 11,424,272.23 | -73.79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36,982,666.95 | -15,588,009.47 | -137.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33.33 |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33.33 |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 1.45 | 1.04 | 0.41 |
項目 | 本報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報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減(%) |
總資產 | 1,779,320,126.34 | 1,651,024,619.41 | 7.77 |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 | 554,821,340.14 | 546,574,409.55 | 1.51 |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人民幣)元
項目 |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金額 | 說明 |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 630,473.82 | |
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准文件的稅收返還、減免 | ||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與企業業務密切相關,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定額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 1,303,299.00 | |
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佔用費 | ||
企業取得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產生的收益 | ||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 | ||
委託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 ||
債務重組損益 | ||
企業重組費用,如安置職工的支出、整合費用等 | ||
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 ||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併日的當期淨損益 | ||
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關的或有事項產生的損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 5,617,117.62 | 主要為出售遠期外匯合約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理財產品其他流動資產收益 |
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值準備轉回 | ||
對外委託貸款取得的損益 | ||
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 | ||
根據稅收、會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當期損益進行一次性調整對當期損益的影響 | ||
受託經營取得的託管費收入 | ||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 291,380.63 | |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 | ||
減:所得稅影響額 | 1,169,274.51 | |
少數股東權益影響額(稅後) | 1,671,554.29 | |
合計 | 5,001,442.27 |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報告期末普通股股東總數及前十名普通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報告期末普通股股東總數 | 22,157 | |||||
前10名普通股股東持股情況 | ||||||
股東名稱 | 股東性質 | 持股比例 | 持股數量 | 持有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 | 質押或凍結情況 | |
股份狀態 | 數量 | |||||
FORDCHEE DEVELOPMENT LIMITED | 境外法人 | 29.10% | 53,940,530 | 無 | 無 | |
EUPA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3.83% | 25,633,718 | 無 | 無 | |
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2.49% | 4,621,596 | 無 | 無 | |
陳永泉 | 境內自然人 | 0.95% | 1,760,147 | 無 | 無 | |
夏倩茹 | 境內自然人 | 0.70% | 1,299,545 | 無 | 無 | |
陳麗娟 | 境外自然人 | 0.57% | 1,051,791 | 無 | 無 | |
陳永清 | 境外自然人 | 0.56% | 1,037,898 | 無 | 無 | |
丁曉侖 | 境內自然人 | 0.56% | 1,032,018 | 無 | 無 | |
謝慶軍 | 境內自然人 | 0.56% | 1,030,000 | 無 | 無 | |
WU CHI LI | 境外自然人 | 0.53% | 980,096 | 無 | 無 | |
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持股情況 | ||||||
股東名稱 | 持有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份數量 | 股份種類 | ||||
股份種類 | 數量 | |||||
FORDCHEE DEVELOPMENT LIMITED | 53,940,530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53,940,530 | |||
EUPA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 | 25,633,718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25,633,718 | |||
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 | 4,621,596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4,621,596 | |||
陳永泉 | 1,760,147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1,760,147 | |||
夏倩茹 | 1,299,545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1,299,545 | |||
陳麗娟 | 1,051,791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1,051,791 | |||
陳永清 | 1,037,898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1,037,898 | |||
丁曉侖 | 1,032,018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1,032,018 | |||
謝慶軍 | 1,030,000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1,030,000 | |||
WU CHI LI | 980,096 | 境內上市外資股 | 980,096 | |||
上述股東關聯關係或一致行動的說明 | 前三大股東系本司的法人控股股東。本司未知其餘流通股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也未知其餘流通股股東是否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的一致行動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2、報告期末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十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不適用
單位:(人民幣)元
項目 | 期末數 | 年初數 | 增(減)% | 變動主要原因說明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 3,910,800.00 | 2,610,000.00 | 49.84 | 主要系期末人民幣貶值導致本期遠期外匯合約預計產生的收益增加所致; |
應收票據 | 4,907,057.29 | 2,004,498.59 | 144.80 | 主要系本期應收票據未到期所致; |
應收利息 | 2,420,302.66 | 3,590,399.84 | -32.59 | 主要系期初定存陸續到期收回利息所致; |
其他流動資產 | 347,641,923.44 | 13,087,495.75 | 2,556.29 | 主要系本期購買理財產品3.3億所致; |
在建工程 | 459,967.01 | 233,968.67 | 96.59 | 主要系本期增加圍牆工程及土地權狀費用所致;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778,530.49 | 1,929,374.75 | 44.01 | 主要系本期預付設備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272,529,414.00 | 61,190,000.00 | 345.38 | 主要系本期增加銀行短期借款所致;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 744,974.03 | 3,956,259.85 | -81.17 | 主要系年初評價遠期外匯在本期實現收益所致; |
應付票據 | 17,453,976.17 | 29,749,982.77 | -41.33 | 主要系年初票據本期到期支付所致; |
應付利息 | 352,036.05 | 68,275.80 | 415.61 | 主要系本期銀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814,947.53 | 618,966.78 | 31.66 | 主要系本期遠期外匯合約產生的預計收益增加所致; |
項 目 | 本期累計數 | 上期累計數 | 增(減)% | 變動主要原因說明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1,271,419.53 | 2,430,498.24 | -47.69 | 主要系去年同期免抵稅額影響130萬,本期無此費用所致; |
銷售費用 | 20,838,172.33 | 15,550,356.79 | 34.00 | 主要系本期出口費用及廣告促銷費增加所致; |
資產減值損失 | -887,025.98 | -5,248,202.75 | 83.10 | 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回客戶貨款迴轉計提的壞帳準備所致; |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4,512,085.82 | -23,960,252.94 | 118.83 | 主要系本期遠期外匯合約評價收益所致; |
投資收益 | 1,105,031.80 | 7,075,877.04 | -84.38 | 主要系本期遠期外匯交割收益減少及無理財產品收益所致; |
營業外收入 | 2,229,112.34 | 7,623,739.38 | -70.76 | 主要系本期補助收入減少所致; |
所得稅費用 | -378,618.00 | -909,585.09 | 58.37 | 主要系依所得稅會計估計調整所致;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36,982,666.95 | -15,588,009.47 | -137.25 | 主要系兩期出口退稅款時間差異所致; |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350,155,153.04 | -252,135,178.71 | -38.88 | 主要系本期理財產品、固定資產增加及遠期外匯交割收益減少所致; |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211,021,879.00 | 468,848,906.82 | -54.99 | 主要系本期減少出口融資借款及未向控股股東借款所致。 |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不適用
(一).或有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漳州燦坤與鑫達電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達電機」)於2009年7月20日籤訂《產品供應合同》,合同有效期為2009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並於2011年1月1日籤訂了《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2011年ED採購合同》及《特別約定條款》等協議,協議約定漳州燦坤向鑫達電機採購產品。因鑫達電機產品質量問題導致漳州燦坤拒絕支付貨款並終止合同,2011年12月23日鑫達電機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漳州燦坤支付合同已履行部分尚未支付的貨款479,089.06美元,折合人民幣為3,071,535.78元,並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要求漳州燦坤繼續履行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義務對應的貨款為美元189,423.25元)。
漳州燦坤於2012年1月8日提起反訴,由於鑫達電機供應的產品不符合合同的約定,導致漳州燦坤生產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被要求退貨及取消訂單,給漳州燦坤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及聲譽影響,請求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的合同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萬元、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762.16萬元。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8月15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如下:一、被告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之內支付給原告鑫達電機有限公司貨款貨款479,089.06美元,折合人民幣為3,071,535.78元;二、原告鑫達電機有限公司與第三人博羅縣聯元工業科技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之內共同支付給被告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違約金人民幣1,233,399.70元;三、解除原告鑫達電機有限公司、第三人博羅縣聯元工業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之間未履行的10個批次訂單;四、駁回原告鑫達電機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五、駁回被告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後,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3月26日開庭審理,截至本報告日止,漳州燦坤帳面應付鑫達電機貨款餘額為美元479,089.06元,由於目前案件正在進行二審審理中,漳州燦坤未確認對鑫達電機的或有資產人民幣1,233,399.70元。
另鑫達電機提供的瑕疵馬達產品共有104,691臺,而本案僅處理23,035臺,尚有81,656臺未處理,故漳州燦坤於2013年12月24日另行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金額為3,770,430.64元,漳州中院已受理該案。
重要事項概述 | 披露日期 | 臨時報告披露網站查詢索引 |
關於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與鑫達電機訴訟的上訴進展事項 | 2014年02月22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關於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另案起訴鑫達電機事項 | 2013年12月2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二).出售資產
公司營運業務需要,本報告期處置明細詳閱下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交易對方 | 被出售資產 | 出售日 | 交易價格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該資產為上市公司貢獻的淨利潤 | 出售對公司的影響 | 資產出售為上市公司貢獻的淨利潤佔淨利潤總額的比例(%) | 出售資產定價原則 | 是否為關聯交易 | 與交易對方的關聯關係(適用關聯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資產產權是否已全部過戶 | 所涉及的債權債務是否已全部轉移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鑫旺 | 機器設備 | 2015.1.31 | 2.50 | 2.45 | 2.45 | 0.31 | 以市場價格為定價基礎,按雙方籤定的合同進行結算 | 非關聯企業 | 不適用 | 是 | 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南陽環 | 其他類設備 | 2015.1.31 | 1.51 | 1.29 | 1.29 | 0.16 | |||||||
晉源 | 機器設備 | 2015.1.31 | 8.00 | 3.09 | 3.09 | 0.39 | |||||||
李慶華 | 機器設備 | 2015.1.31 | 9.00 | 3.20 | 3.20 | 0.40 | |||||||
銳誠 | 模具設備 | 2015.1.31 | 3.40 | 3.26 | 3.26 | 0.41 | |||||||
廖瑟忠 | 機器設備 | 2015.1.31 | 12.80 | 2.04 | 2.04 | 0.26 | |||||||
鄭文輝 | 機器設備 | 2015.1.31 | 1.30 | 0.54 | 0.54 | 0.07 | |||||||
上海新芽 | 模具設備 | 2015.1.31 | 115.00 | 22.72 | 22.72 | 2.84 | |||||||
黎裔明 | 機器設備 | 2015.3.31 | 10.50 | 3.72 | 3.72 | 0.47 | |||||||
鑫旺 | 機器設備 | 2015.3.31 | 0.25 | 0.25 | 0.25 | 0.03 | |||||||
海澄興 | 電子設備 | 2015.3.31 | 0.80 | 0.78 | 0.78 | 0.10 | |||||||
寶興 | 模具設備 | 2015.3.31 | 0.40 | 0.39 | 0.39 | 0.05 | |||||||
鴻源 | 模具設備 | 2015.3.31 | 13.93 | 13.34 | 13.34 | 1.67 | |||||||
顧頌 | 運輸設備 | 2015.3.31 | 6.5 | 6.36 | 6.36 | 0.80 | |||||||
合計 | 185.89 | 63.43 | 63.43 | 7.96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東在報告期內發生或以前期間發生但持續到報告期內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承諾事由 | 承諾方 | 承諾內容 | 承諾時間 | 承諾期限 | 履行情況 |
股改承諾 | |||||
收購報告書或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所作承諾 | |||||
資產重組時所作承諾 | |||||
首次公開發行或再融資時所作承諾 | |||||
其他對公司中小股東所作承諾 | 僑民投資有限公司(英文名: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 | 基於對本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在公司股票實施縮股方案並復牌後,若公司股價低於每股HKD2.40元時進行增持,並擬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不超過十二個月內增持不超過公司已發行總股份的2%(即370.78萬股)。若12個月內增持2%股份計劃完成,股價還觸及目標價時,將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向中國證監會提出免於要約方式繼續實施增持 | 2012年12月28日 | 長期有效 | 公司股票於2012年12月31日復牌,自復牌起至目前,由於公司股價未達增持條件,僑民投資有限公司未實施增持。 |
承諾是否及時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體原因及下一步計劃(如有) | 公司股票於2012年12月31日復牌,自復牌起至目前,由於公司股價未達增持條件,僑民投資有限公司未實施增持。 |
四、對2015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五、證券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權情況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七、衍生品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人民幣)萬元
衍生品投資操作方名稱 | 關聯關係 | 是否關聯交易 | 衍生品投資類型 | 衍生品投資初始投資金額 | 起始日期 | 終止日期 | 期初投資金額 | 計提減值準備金額 | 期末投資金額 | 期末投資金額佔公司報告期末淨資產比例(%) | 報告期實際損益金額 |
銀行 | 否 | 否 | 遠期外匯 | 72,325.41 | 2015年1月1日 | 2015年3月31日 | 61,298.55 | 52,864.34 | 95.28 | 561.71 | |
合計 | 72,325.41 | -- | -- | 61,298.55 | 52,864.34 | 95.28 | 561.71 | ||||
衍生品投資資金來源 | 自有資金 | ||||||||||
涉訴情況 | 無 | ||||||||||
衍生品投資審批董事會公告披露日期 | 2013/3/12 | ||||||||||
衍生品投資審批股東會公告披露日期 | 2013/5/18 | ||||||||||
報告期衍生品持倉的風險分析及控制措施說明(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等) | (5) 止損點:單一衍生品投資損失上限與全部投資損失上限以不超過其投資總金額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6) 稽核制度:公司審計部門定期稽核衍生性商品交易並製作報告交付相關單位。 | ||||||||||
已投資衍生品報告期內市場價格或產品公允價值變動的情況,對衍生品公允價值的分析應披露具體使用的方法及相關假設與參數的設定 | (2)原籤約銀行在每月最後一個交易日提供已籤約未到期遠期結匯交易當期匯率銀行估算表; (3)依截止當月未到期籤約金額*估算表匯率與買入貨幣差額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 ||||||||||
報告期公司衍生品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核算具體原則與上一報告期相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的說明 | 報告期公司衍生品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核算具體原則與上一報告期相比無重大變化。 | ||||||||||
獨立董事對公司衍生品投資及風險控制情況的專項意見 | 公司已為金融衍生品業務進行了嚴格的內部評估,建立了相應的監管機制。我們認為公司開展的金融衍生品業務與日常經營需求緊密相關,風險可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登記表
√ 適用 □ 不適用
接待時間 | 接待地點 | 接待方式 | 接待對象類型 | 接待對象 | 談論的主要內容及提供的資料 |
2015年01月30日 | 辦公室 | 電話溝通 | 個人 | 張先生 | 公司經營情況,印尼廠是否扭虧。未提供任何書面資料。 |
2015年03月13日 | 辦公室 | 電話溝通 | 個人 | 陳先生 | 公司經營情況,B股相關政策。未提供任何書面資料。 |
2015年03月23日 | 辦公室 | 電話溝通 | 個人 | 劉女士 | 公司經營情況,B股相關政策。未提供任何書面資料。 |
證券代碼:200512 證券簡稱:閩燦坤B 公告編號:2015-011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2015年4月8日用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召開2015年第二次董事會會議通知;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在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和電話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際出席會議的董事7人,會議由董事長潘志榮先生主持,公司的監事和高管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議案一:2015年第一季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表決結果:7票同意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
議案二: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投資全資子公司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簡稱「漳州燦坤」,公司持股75%) 為擁有自主的智慧財產權,藉助標的公司燦坤先端智能【關聯方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燦星網通」)的全資子公司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燦坤先端智能」)】在臺灣享有的研發優勢,進行各產品線智能化部署,提升公司整體研發實力。同時考慮家電IOT物聯網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性及必然性,未來併購後所研發、創新、設計的產出,除將轉由漳州燦坤及印尼子公司生產、製造、銷售外,並評估將部分研發成果授權給各關聯產業,以取得相應的授權權利金。另外,收購後,後續一併將現行由燦星網通儲運、代採購等關聯交易轉移至先燦坤先端智能,以降低關聯交易。基於上述原因,漳州燦坤擬以自有資金現金出資115萬美元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奧升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奧升投資」,待董事會核准後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再由其投資收購關聯方「燦星網通」的全資子公司「燦坤先端智能」100%股權。
2. 投資設立奧升投資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奧升投資有限公司 (英文名:Orient Star Investments Ltd)
(2)經營範圍:針對家電製造業的投資性業務;貿易接單、代理採購、家電研發、市場調查等業務。
(3)註冊資本:115萬美元
(4)註冊地:香港皇后大道中251號太興中心2期7樓
(5)投資方: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3.本次交易以燦坤先端智能2015年3月31日經審計的帳面價值和截止2015年3月31日的評估值作為定價參考依據;經交易雙方協商,燦星網通將所持有的燦坤先端智能100%股權以968,545.48美元(按評估基準日2015年3月31日中國銀行匯率 NTD:RMB=1:0.1983;USD:RMB=1:6.1422折算)轉讓給奧升投資。根據《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款由奧升投資在燦坤先端智能股權交割基準日後三個營業日內按約定的的交易價格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燦坤網通。
由於奧升投資還尚未註冊,由奧升投資的投資方漳州燦坤代為先行籤署《股權轉讓協議》,待奧升投資完成商業登記手續後再在該協議上補蓋公章(漳州燦坤與奧升投資的法人代表系同一人)。奧升投資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權利及義務,在設立登記完成前由漳州燦坤代行,在設立登記完成後,由其全部承接。
4.具體內容詳見今日同時披露在《證券時報》、香港《大公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投資全資子公司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公告》。
5.關聯董事:(陳彥君-交易雙方的控股股東燦星網通的總經理、莊興-交易雙方的控股股東燦星網通的董事、潘志榮-交易標的燦坤先端智能的董事長、談子暢-交易標的燦坤先端智能的董事)依規定迴避表決。
6. 本案已於2015年4月20日獲得獨立董事認可,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為擁有自主的智慧財產權,藉助標的公司燦坤先端智能在臺灣享有的研發優勢,進行各產品線智能化部署,提升公司整體研發實力,並降低未來的部份關聯交易,透過香港全資子公司奧升投資收購燦坤先端智能,本次關聯交易是必要的。該股權收購價格合乎市場定價,定價客觀、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在表決本案時關聯董事已按規定予以迴避,表決程序符合有關規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會作出通過《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投資全資子公司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議案》的決議。
7. 授權董事長潘志榮先生代表公司籤署本案相關協議及法律文件。
表決結果:非關聯董事3票同意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
議案三:未來三年(2015-2017)股東回報規劃
1.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及《廈門證監局關於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工作機制的通知》(廈證監發【2012】62號)的要求,公司需制定相應的股東回報規劃。具體內容詳見本司今日同時在《證券時報》、香港《大公報》、《巨潮資訊網》披露的《未來三年(2015-2017)股東回報規劃》。
2. 本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表決結果:7票同意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
議案四:提請召開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議案
時間: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整
地點:福建省漳州市臺商投資區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會議室
股權登記日:2015年5月14日
具體詳見本司今日同時披露的《關於召開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通知》
表決結果:7票同意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籤字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5年4月24日
證券代碼:200512 證券簡稱:閩燦坤B 公告編號:2015-012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於2015年4月8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召開2015年第二次監事會會議通知;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在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現場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際出席會議的監事3人,財務負責人吳彥儒、董秘孫美美列席;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羅青興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議案一、2015年第一季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表決結果:3票同意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
並出具如下審核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議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議案二、未來三年(2015-2017)股東回報規劃
表決結果:3票同意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
並出具如下審核意見:
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兼顧了股東取得合理投資回報的意願和公司可持續性發展的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監事籤字並加蓋公司印章的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15年4月24日
證券代碼:200512 證券簡稱:閩燦坤B 公告編號:2015-014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投資全資子公司
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本公司」或「廈門燦坤」)及董事會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臨時公告格式第2號《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公告格式指引》和第6號《上市公司對外投資格式指引》等有關規定,就有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簡稱:「漳州燦坤」,持股75%)在香港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香港)奧升投資有限公司(暫名, 簡稱:「奧升投資」) ,由奧升投資收購公司關聯方(臺灣)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燦星網通」)所持有全資子公司(臺灣)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燦坤先端智能」)的100%股權產生關聯交易編制本公告如下:
一、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概述
1、 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的基本情況:
「縱使明天地球會毀滅,燦坤今天依然會種下兩棵葡萄:研究發展與人力資本」,這是公司自成立以來未曾改變的經營哲學,也是企業永續發展的根基和競爭優勢。公司將持續落實這兩棵葡萄,以創新為企業發展主軸,深入了解市場趨勢與需求,研發最切合消費者需求之商品與服務。研發智能家電,培養創新設計人才,永續創新,將創新設計產品推向世界舞臺。
臺灣擁有充分垂直整合的高科技產業鏈與產業族群,高科技產業研發中心之設置與日俱增,各企業團隊更是富有高度創意。近年來,隨著產業的變化,臺灣投入龐大教育投資致力於生技、綠能、智能化產業之人力培育和發展,在產業能力、科技創新能力、供應鏈的管理整合以及對智慧財產權管理方面,每年培育出優秀的行銷、研發及行政管理人才。
2015年3月4日,燦坤先端智能經核准在臺灣設立,主要業務為產品設計業、其他設計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公司考量藉助其在臺灣享有的研發優勢,以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研發能力。基於此,漳州燦坤擬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奧升投資進行收購,燦星網通將所持有的燦坤先端智能100%股權以968,545.48美金(按評估基準日2015年3月31日中國銀行匯率 NTD:RMB=1:0.1983;USD:RMB=1:6.1422折算)轉讓給奧升投資。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架構轉讓前後情況見下表:
單位:NTD萬元
標的公司 | 投資方 | 轉讓前 | 轉讓後 | ||
實收資本 | 持股比例 | 實收資本 | 持股比例 | ||
燦坤先端智能 | 燦星網通 | 3000 | 100% | ||
奧升投資 | 3000 | 100% |
2、 轉讓方(臺灣)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本次轉讓燦坤先端智能的股權構成了奧升投資與燦星網通的關聯交易。
3、 董事會審議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的全資子公司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表決情況:
本公司於2015年4月24日召開2015年第二次董事會,七名董事全員出席,4名關聯董事迴避表決,由3位非關聯董事表決通過《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投資全資子公司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議案》。三位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並出具獨立意見:本案已於2015年4月20日獲得獨立董事認可及發表獨立意見: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為擁有自主的智慧財產權,藉助標的公司燦坤先端智能在臺灣享有的研發優勢,進行各產品線智能化部署,提升公司整體研發實力,並降低未來的部份關聯交易,透過香港全資子公司奧升投資收購燦坤先端智能,本次關聯交易是必要的。該股權收購價格合乎市場定價,定價客觀、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在表決本案時關聯董事已按規定予以迴避,表決程序符合有關規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會作出通過《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投資全資子公司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議案》的決議。
4、 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需要經大陸、香港及臺灣當地各相關主管機關批准。
二、投資方介紹
公司名稱: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臺商投資區燦坤工業園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志榮
實收資本:16,000萬美元
主營業務:開發、生產家電產品、電子產品、輕工產品、現代化辦公用品、通訊器材、各種燈具及照明裝置(含LED燈、太陽能、風光互補LED燈)等機電產品;設計製造與上述產品相關的模具;加工製造有色金屬複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及半成品;提供售後服務及技朮服務;承攬本公司經營範圍內的進料加工、三來一補業務(不包括國家限制及禁止類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品種);各類家電產品、電子產品、淨水設備(含濾芯耗材)、空氣淨化設備、通信器材、安防產品及預包裝食品的批發(商品進出口不涉及國營貿易、進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配額招標、出口許可證等專項管理的商品)
與上市公司關係: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75%。
三、擬設立香港子公司基本情況
(一)出資方式:
本次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以自有資金現金出資115萬美元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奧升投資(待董事會核准後辦理設立登記手續)。
並由奧升投資根據《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要求,在燦坤先端智能股權交割基準日後三個營業日內按約定的的交易價格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燦坤網通。
(二)基本情況
1、 公司名稱:奧升投資有限公司 (英文名:Orient Star Investments Ltd)
2、 經營範圍:針對家電製造業的投資性業務;貿易接單、代理採購、家電研發、市場調查等業務。
3、 註冊資本:115萬美元
4、 註冊地:香港皇后大道中251號太興中心2期7樓
四、交易關聯方基本情況
1、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臺灣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33號6樓
企業性質:上市公司
註冊地:臺灣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33號6樓
主要辦公地點:臺灣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33號6樓
負責人: 楊文芳
實收資本: 1,343,000,000新臺幣
統一編號:28986660
主營業務:小家電之製造及銷售
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吳燦坤
2、歷史沿革:2009年11月分割承受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家電部門暨長期股權投資,並於2009年11月11日核准設立。
3、主要業務最近三年發展狀況:2012年營收新臺幣1,474,157萬元,2013年營收新臺幣1,393,396萬元,2014年營收新臺幣1,366,641萬元;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淨利潤:新臺幣85,494萬元
5、最近一個會計期末的淨資產:新臺幣725,246萬元
6、交易對方與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關係:
交易對方燦星網通系本公司最終控股股東,本公司未知其餘股東是否與交易對方存在關聯關係
7、構成具體關聯關係說明:交易對方燦星網通系本公司最終控股股東。
五、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標的資產概況:
本次交易標的燦坤先端智能的100%股權,該收購的燦坤先端智能股權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它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者仲裁事項,也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本次所收購的標的所在地位於臺灣。
2.本次交易標的基本資料及定價情況如下表:
數據來源 | 幣別 | 帳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交易價格 |
2015年3月31日 審計報告 | 人民幣萬元 | 594.9 | 594.9 | |
新臺幣萬元 | 3,000 |
註:評估值是根據評估基準日(2015年3月31日)中國銀行新臺幣兌換人民幣的匯率折算(NTD: RMB=1:0.1983 )
3.標的公司基本情況介紹
公司名稱: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和持股比例:係為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
設立時間:2015年3月4日
實收資本: 30,000,000 新臺幣
註冊地:中國臺灣
主要辦公地點:臺南市仁德區開發二路4號
法定代表人: 潘志榮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營業務:產品設計業、其他設計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
4.標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財務數據(經審計):
單位:元/人民幣
科 目 | 2015年3月31日 |
資產總額 | 5,949,000.00 |
負債總額 | 0.00 |
應收款項總額 | 0.00 |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 | 0.00 |
淨資產 | 5,949,000.00 |
營業收入 | 0.00 |
營業利潤 | 0.00 |
淨利潤(沒有包含大比例非經常性損益) | 0.00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0.00 |
本次交易標的經委託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瑞華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報告可查閱備查文件《瑞華審字[2015]48390016號》。公司同時委託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北京華信眾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報告可查閱備查文件《華信眾合評報字(2015)第1014號》,評估基準日2015年3月31日。
5.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涉及債權債務處理情況說明:不涉及債權債務
六、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交易以燦坤先端智能2015年3月31日經審計的帳面價值和截止2015年3月31日的評估值作為定價參考依據;經雙方協商交易價格確定為968,545.48美金(按評估基準日2015年3月31日中國銀行匯率 NTD:RMB=1:0.1983;USD:RMB=1:6.1422折算)。
1、 資產評估方法:本次評估方法的選擇主要是根據被評估單位資產的實際狀況和特點,並結合本次評估目的來確定。企業整體資產的評估方法包括資產基礎法、市場法和收益法。本次評估目的是為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擬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權益提供價值參考,因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尚未營運,因此本次評估不宜採用收益法,市場上沒有成功的類似企業交易案例,也不宜採用市場法評估;根據本次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內資產的具體特點,通過對評估方法的適用條件的分析,選擇資產基礎法進行評估。
2、 評估結論:在持續經營前提下,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於評估基準日經審計的股東全部權益帳面價值為594.90萬元,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594.90萬元,增值額為0.00萬元,增值率為0.00%。各類資產及負債的評估結果見下表:
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被評估單位名稱:燦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項目 | 帳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增減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動資產 | 5,949,000.00 | 5,949,000.00 | - | - |
非流動資產 | - | - | - | - |
資產總計 | 5,949,000.00 | 5,949,000.00 | - | - |
負債合計 | - | - | - | - |
股東全部權益(所有者權益) | 5,949,000.00 | 5,949,000.00 | - | - |
本次評估不考慮控股權溢價。
七、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1、 成交金額:968,545.48美金
2、 支付方式:現金
3、 付款安排:奧升投資應於股權交割基準日後三個營業日內按約定的交易價格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燦坤網通。
4、 關聯人在交易中所佔權益的性質和比重:100%關聯交易
5、 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以及有效期限:
《股權轉讓協議》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獲大陸、香港及臺灣授權部門批准後開始生效。
6、 交易標的交付狀態、交付和過戶時間:
該轉讓股權燦星網通合法擁有該轉讓股權並具有完全處分權,該轉讓股權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它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者仲裁事項,也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
漳州燦坤應於本股權轉讓協議籤署後即向所在地行政授權部門申請,在香港完成奧升投資的出資及登記設立工作,並經臺灣主管機關核准赴臺投資許可。
奧升投資取得前項臺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許可後,應於三個營業日內以書面通知燦星網通該投資許可日後之第五個營業日作為股權買賣交割基準日。前列起算時間均以收到書面通知日為準。燦星網通應於當日辦理本件買賣標的股權交割過戶,並將交割過戶後的股東名冊交予奧升投資。
7、 交易過渡期安排及損益歸屬說明:
評估基準日至交易日止標的資產的損益歸屬由奧升投資全額承擔。
8、由於奧升投資還尚未註冊,由奧升投資的投資方漳州燦坤代為先行籤署《股權轉讓協議》,待奧升投資完成商業登記手續後再在該協議上補蓋公章(漳州燦坤與奧升投資的法人代表系同一人)。奧升投資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權利及義務,在設立登記完成前由漳州燦坤代行,在設立登記完成後,由其全部承接。
9、股權轉讓協議當事人於2015年4月24日籤署。
八、涉及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其它安排
1、 人員安排:維持原運作
2、 是否產生同業競爭說明及解決措施: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3、 股權收購後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及具體計劃:
燦坤先端智能的人員、資產、財務獨立於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不存在需要分開情況。
4、 投資及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資金來源:漳州燦坤公司自有資金。
5、 本次交易後可能產生關聯交易的說明:不存在關聯交易
九、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漳州燦坤致力於研發智能家電,培養創新設計人才,永續創新,將創新設計產品推向世界舞臺。臺灣在產業能力、科技創新能力、供應鏈的管理整合以及對智慧財產權管理方面,每年培育出優秀的行銷、研發及行政管理人才。考慮家電IOT物聯網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性及必然性,未來併購後所研發、創新、設計的產出,除將轉由漳州、印尼家電工廠生產、製造、銷售外,並評估將部分研發成果授權給各關聯產業,以取得相應的授權權利金。另外,收購後,後續一併將現行由燦星網通儲運、代採購等關聯交易轉移至先燦坤先端智能,以降低關聯交易。基於前述原因進行本次交易。
另,由於燦坤先端智能尚屬初期營運階段,預計2015年度對上市公司會產生約26萬美元的經營損失。
十、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除本次交易外,年初至本股權轉讓交易公告披露日,燦星網通與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資金髮生額63萬美元,餘額26萬美元。
十一、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本案已於2015年4月20日獲得獨立董事認可及發表獨立意見: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為擁有自主的智慧財產權,藉助標的公司燦坤先端智能在臺灣享有的研發優勢,進行各產品線智能化部署,提升公司整體研發實力,並降低未來的部份關聯交易,透過香港全資子公司奧升投資收購燦坤先端智能,本次關聯交易是必要的。該股權收購價格合乎市場定價,定價客觀、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在表決本案時關聯董事已按規定予以迴避,表決程序符合有關規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會作出通過《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投資全資子公司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暨關聯交易議案》的決議。
獨立董事:塗連東、白劭翔、湯金木
2015年4月24日
十、備查文件
1.廈門燦坤2015年第二次董事會決議
2.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投資全資子公司收購燦坤先端智能股權產生關聯交易的獨立董事意見
3.漳州燦坤、奧升投資與燦星網通籤訂的《股權轉讓協議》
4.漳州燦坤2015年第二次董事會決議
5.燦坤先端智能2015年3月審計報告
6.燦坤先端智能2015年3月資產評估報告
7.燦坤先端智能設立登記表
8.燦星網通設立登記表
特此公告!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4月24日
證券代碼:200512 證券簡稱:閩燦坤B 公告編號:2015-015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召開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 股東大會屆次: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
2、 召 集 人:公司董事會,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開2015年第二次董事會,決議召開本次年度股東大會。
3、 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4、 召開時間:
(1) 現場會議時間: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 14:00,
(2) 網絡投票時間: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5年5月21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時間。
5、 召開方式: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6、 投票規則:本次股東大會提供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兩種表決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選擇現場投票或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不能重複投票。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網際網路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同一股份通過現場和網絡方式重複進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7、 出席對象:
(1)、截止201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上述本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或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本公司聘請的律師。
8、 會議地點: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會議室(福建省漳州市臺商投資區燦坤工業園)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將於2015年5月19日對於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再次發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東及時參加本次股東大會並行使表決權。
二、會議審議事項:
議案一:2014年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議案二:2014年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議案三:2014年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議案四:2014年年度財務決算方案
議案五:2014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議案六:2015年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案
議案七:續聘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議案八:支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5年年度審計費用的議案
議案九: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以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議案十: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借用外債暨關聯交易議案
議案十一:未來三年(2015-2017)股東回報規劃
1.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本司於2015年3月13日刊登在《證券時報》、香港《大公報》和《巨潮資訊網》的《2014年年度報告全文和報告摘要》、《2015年第一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2015年第一次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2015年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公告》、《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以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公告》和《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借用外債暨關聯交易公告》,以及本司於2015年4月25日同時刊登在《證券時報》、香港《大公報》和《巨潮資訊網》的《2015年第二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和《未來三年(2015-2017)股東回報規劃》等。
2. 上述議案六和議案十屬於關聯交易,在股東大會表決時,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係的關聯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3. 公司獨立董事將在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上進行述職報告。
三、現場股東大會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方式:
(1)、出席會議的個人股東需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和登記日券商出具的股份證明辦理登記手續;
(2)、出席會議的法人股東持單位證明、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股東帳戶卡、授權委託書及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時間:擬出席會議的股東請於2015年5月20日(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到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董秘室辦理登記。異地股東可用傳真方式在會議的5天前進行登記。
3、受託行使表決權人需登記和表決時提交文件的要求:
(1)、個人委託出席者持授權人親自籤署的授權委託書、本人身份證及有效持股賃證辦理登記手續。
(2)、出席會議的法人股東為股東單位之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單位證明及有效持股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有效持股憑證辦理登記手續)。
四、股東參與網絡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碼:360512
2、 投票簡稱:「燦坤投票」
3、 投票時間: 2015年5月22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的任意時間;
4、 在投票當日,「燦坤投票」「昨日收盤價」顯示的數字為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總數。
5、 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操作程序:
(1)進行投票時買賣方向應選擇「買入」。
(2)在「委託價格」項下填報股東大會議案序號。100元代表總議案,1.00元代表議案1,2.00元代表議案2,依此類推。每一議案應以相應的委託價格分別申報。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表1 股東大會議案對應「委託價格」一覽表
議案序號 | 議案名稱 | 委託價格 |
議案一 | 2014年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 1.00 |
議案二 | 2014年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 2.00 |
議案三 | 2014年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 3.00 |
議案四 | 2014年年度財務決算方案 | 4.00 |
議案五 | 2014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 5.00 |
議案六 | 2015年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案 | 6.00 |
議案七 | 續聘審計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 7.00 |
議案八 | 支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5年年度審計費用的議案 | 8.00 |
議案九 | 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以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 9.00 |
議案十 | 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借用外債暨關聯交易議案 | 10.00 |
議案十一 | 未來三年(2015-2017)股東回報規劃 | 11.00 |
(3)在「委託數量」項下填報表決意見,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對,3股代表棄權。
表2 表決意見對應「委託數量」一覽表
表決意見類型 | 委託數量 |
同意 | 1股 |
反對 | 2股 |
棄權 | 3股 |
6、計票規則
(1)對同一議案的投票只能申報一次,不能撤單;
(2)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投票申報無效,視為未參與投票。
(二)通過網際網路投票系統的投票程序
1、 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5年5月21日下午3:00,結束時間為2015年5月22日下午3:00。
2、 股東獲取身份認證的具體流程:
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實施細則》的規定,股東可以採用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的方式進行身份認證。
A)申請服務密碼的流程
登陸網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碼服務專區」;填寫「姓名」、「證券帳戶號」、「身份證號」等資料,設置6-8位的服務密碼;如申請成功,系統會返回一個4位數字的激活校驗碼。
B)激活服務密碼
股東通過網際網路系統比照買入股票的方式,憑藉「激活校驗碼」激活服務密碼。
買入證券 | 買入價格 | 買入股數 |
369999 | 1.00元 | 4位數字的「激活校驗碼」 |
該服務密碼需要通過交易系統激活後使用。如服務密碼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發出的,當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務密碼激活指令上午11:30後發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務密碼激活後長期有效,在參加其他網絡投票時不必重新激活。密碼激活後如遺失可通過交易系統掛失,掛失後可重新申請,掛失方法與激活方法類似。申請數字證書的,可向深圳證券信息公司或其委託的代理髮證機構申請。諮詢電話:0755-83239016。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登錄網址wltp.cninfo.com.cu進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投票。
(1)登錄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列表」選擇「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投票」;
(2)進入後點擊「投票登錄」,選擇「用戶名密碼登陸」,輸入您的「證券帳戶號」和「服務密碼」;已申領數字證書的投資者可選擇CA證書登錄;
(3)進入後點擊「投票表決」,根據網頁提示進行相應操作;
(4)確認並發送投票結果。
(5)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投票後,不能通過網絡投票系統更改投票結果
4、投資者通過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起止時間為2015年5月21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時間。
(三)網絡投票其他注意事項
1、 網絡投票系統按股東帳戶統計投票結果,如同一股東帳戶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兩種方式重複投票,股東大會表決結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2、 網絡投票不能撤單;
3、 對同一表決事項的投票只能申報一次,多次申報的以第一次申報為準;
4、 同一表決權既通過交易系統又通過網絡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為準。
5、 如需查詢投票結果,請於投票當日下午6:00以後登錄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點擊「投票查詢」功能,可以查看個人網絡投票結果,或通過投票委託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查詢。
6、 投票舉例
(1)股權登記日持有「閩燦坤B」B股的投資者,對公司議案一投同意票,其申報如下:
股票代碼 | 買賣方向 | 申報價格 | 申報股數 |
360512 | 買入 | 1元 | 1股 |
五、其它事項:
1、會議聯絡方式:
聯繫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臺商投資區燦坤工業園,公司董事會秘書室
聯繫人:孫美美、熊建林
電話:0596-6268103、6268161
傳真:0596-6268104
郵編:363107
2、會議費用:出席會議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六、備查文件
1、2015年第二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七、授權委託書:
茲全權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並對以下議題以投票方式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託書表決方式以「 √」填寫,凡不填或多填均為無效,視作棄權處理。
序號 | 表決事項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議案一 | 2014年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 |||
議案二 | 2014年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 |||
議案三 | 2014年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 |||
議案四 | 2014年年度財務決算方案 | |||
議案五 | 2014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 |||
議案六 | 2015年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案 | |||
議案七 | 續聘審計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 |||
議案八 | 支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5年年度審計費用的議案 | |||
議案九 | 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以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 |||
議案十 | 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借用外債暨關聯交易議案 | |||
議案十一 | 未來三年(2015-2017)股東回報規劃 |
委託人: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人證券帳戶: 委託人持股數量:
被委託人: 被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授權委託有效期限: 授權委託籤署日期:
特此通知。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