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集中填報又開始啦!
如實向黨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領導幹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是檢驗領導幹部對黨是否忠誠老實的「試金石」。一旦漏報、瞞報,後果相當嚴重。
《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規定,
查核結果凡屬漏報行為,情節較輕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限期改正等處理;情節較重的,應當給予誡勉、取消考察對象(後備幹部人選)資格、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等處理。
情節較重是指少報告房產面積50平方米以上,或者少報告投資金額30萬元以上,或者其他漏報情形較重的。存在兩種以上漏報情形的,從重處理。
怎樣才能避免漏報、瞞報,做到規範、真實、準確、完整填報?「北京西路瞭望」(微信號:xhrbbjxllw)都幫您整理好了!
1.認真學習兩項法規、填報提示手冊和報告表內的填寫說明。《提示單》、報告表「填表須知」「相關紀律規定」,尤其是每一事項表格下方的填寫說明必讀。
2.與親屬深入溝通核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等,一起理理家財、盤盤家底,確保應報盡報無遺漏。
3.對照相關信息逐項準確填寫。對照相關證件、合同、票證、帳戶、執照上記載的信息,完整規範填寫。屬於延續性的內容,分別填寫是否有變化,如有變化,填寫相應的變化具體情況。
家事、房產、股票基金和保險,還有經商辦企業,這些都是填報的重點大項。下面我們一項一項排查「易漏點」:
婚姻情況要如實填報,否則就算瞞報。
因私證件雖交組織集中保管,但仍屬個人持有,需要報告;用因私證件公務出國,也要填報。因私出國(境)情況,出國前經過組織批准,回國後仍需要報告行程等具體情況。「所到國家(地區)」應填報本人出入國(境)期間到過的所有國家(地區),包含過境籤、郵輪臨時經停,使用出入境通行證等出入境口岸的國家和地區等。
本人持有因私證件和因私出國(境)情況,可向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諮詢,或使用「移民局」微信小程序輔助查詢。
應注意即時報告制度,按照規定,年度集中報告後,以下八項家事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事後30日內報告,即:
本人婚姻情況(包括結婚 離婚 喪偶 再婚);
本人持有普通護照和因私出國情況,即回來後還需要向組織報告;
本人持有赴港澳臺有關證照,及因私往來港澳臺情況;
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情況、子女與港澳臺居民通婚情況;
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
配偶、子女雖未移居國(境)外,但連續在國(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況;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業情況、一般的升學、新參加工作、工作單位(崗位)發生變化、退休等可在下一年度集中報告;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情況。
組織人事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幹部有即時報告情形的,要第一時間進行提醒。
敲黑板!凡是登記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的房產,不管是否實際出資、實際居住,均需要報告。
籤訂合同,還沒有付款或取得房產證的房產;
已經出售,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的房產;
父母贈與、代人掛名的房產;
夫妻雙方的婚前房產;
開發商贈送、有產權登記的閣樓、地下室;
有獨立產權的車庫、車位、儲藏間等。
劃重點!
——填寫房產面積時,應對照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上的「建築面積」填寫,不能寫成「套內面積」或「使用面積」。
——與他人共有的房產,應填寫所有的產權人姓名和整套房產的建築面積,按份共有的註明所佔份額,而不能自行折算後填報。
——拆遷安置房不屬於福利房,可在「產權性質」中註明是「拆遷安置房」。
——房產的來源和去向都要填報。2020年1月1日以後出售、贈與他人房產等情況,也需要報告。
相關房產情況,可到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查詢,通過「江蘇省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可查詢部門相關地址及諮詢電話;尚未辦理產權證書的,可到當地房產交易部門查詢相關信息。
限制交易或被停牌的股票;
借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身份證投資的股票、基金;
通過證券公司、商業銀行、網際網路等購買的理財產品中屬於基金的產品,含以理財形式為名的各種形式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等。
劃重點!
——開通融資融券帳戶購買的股票,應在備註欄註明融資融券使用額度等情況,要認真核實證券帳戶是否開通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如華泰紫金天天發、國泰君安現金管家等等,這些都屬於基金,應當報告。如不確定是否開通,建議將股票帳戶餘額填報。
——股票、基金須填報封面上「報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收盤時的市值或淨值。
——持有A股股票情況,可使用手機下載「中國結算」APP輔助查詢;持有非A股股票,可到開戶的證券公司查詢。
——「投資型保險」包括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和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產品名稱中一般含有「兩全保險」「年金保險」「投資連結型」或「萬能型」等字樣。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可通過中國保險協會網站www.iachina.cn「保險產品」專欄公開的《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產品名錄》查詢。(不能以保險銷售機構及業務員等對保險產品性質的解釋作為填報依據)
——單位統一為職工購買的或他人購買的,以填報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為投保人的投資型保險,需要填報。
——要填報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單信息,而不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填寫「保單號」而非「投保單號」。
——不要遺漏繳費期已滿,但保單仍然生效的保險。
——填報金額時,應填報累計繳納保費投資金,比如每年繳納2萬元,已繳納5年期滿,那麼今後每年填報都要填寫10萬元。
——持有投資型保險情況,可使用手機下載「金事通」APP輔助查詢。
經商辦企業情況應填報個人認繳出資額或個人出資額,而非實際出資額;
認繳有增資的情況,也需報告;
未實際出資、未開展經營活動(經營異常)、代持股份、持有內部職工股或已吊銷未註銷的企業均應填報;
已經轉讓股權、撤資,但在市場監管部門未完成變更登記的,仍需要填報,可在備註欄說明相關情況;
購買的私募基金、信託產品等,如該產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義投資企業的,投資企業情況需要填報。
在填報經商辦企業內容時,除了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溝通外,也別忘了和親家多溝通聯繫,確認是否存在幫兒媳或女婿註冊過企業的行為。
此外,還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或微信小程序、「企查查」「天眼查」等手機APP進行驗證,確保做到查漏補缺,萬無一失。
除了上述四個方面之外,以下Tips不能大意:
1.「報告日期」與持有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情況等多個報告事項有直接關係,須精確到日。
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業中擔任高級職務的,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或公司章程明確的相應職務等,無論企業是否實際運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出資或實際參與管理分紅,都需要在從業事項中填報任職情況。
3.涉及在企業或社團兼職情況、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及能否正常工作情況、上次填報以來組織函詢個人有關事項的相關說明情況等等,這些都可以填在表格最後關於個人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4.表格填寫要規範,報告表中填報金額的都以「萬元」為單位,小數點後保留兩位。境外的存款、投資等需註明幣種。涉及「有無此類情況」「有無變化」的,按照說明要求劃「√」。
5.如果填報過程中有疑問,請多閱讀說明材料或諮詢組織人事部門。如不確定往年填報內容的,建議按照首次填報要求填寫,同時建議每年填報完成後,將本人報告材料復存備查。填報過程中對經諮詢後仍把握不清的,建議按照「存疑就報、能報就報」原則掌握,應報盡報,以免造成漏報。
6.最後,填寫完成,在承諾下方籤上本人姓名,呈報單位(地區)主要負責人審籤,負責人要認真進行審核把關,發現錯填漏填的要及時提醒糾正。
根據中組部通知要求,抽查核實工作中,對領導幹部以不清楚不理解政策規定、填報時沒注意不小心等為理由開脫漏報瞞報行為的,原則上不予採信。一定要規範、真實、準確、完整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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