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工作

2020-12-12 青海省人民政府

  今年,針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服務面廣量大、報送信息多且頻率較高的實際,在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中,省委組織部切實從三個方面著手為基層減負。

  省委組織部為基層減負的三個方面具體包括:一是再次明確全省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為填報對象,各地各單位不得隨意擴大填報範圍,避免了一些市縣科級幹部填報的情況。二是明確各市州報送年度信息數據、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信息,均通過組織系統大組工網郵箱報送,省委組織部也將通過大組工網郵件反饋各地區,減少基層報送材料壓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建立微信業務群,各地區委託查核結果出來後,通過微信群通知相關單位,省去了基層幹部打電話詢問的步驟,為基層幹部提供了方便。基層組工幹部普遍反映,省直部門貫徹基層減負精神措施實、效果好,讓基層同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中央和省委為基層減負的決心和實效,為基層同志更好地服務農牧民群眾、更多地為群眾辦實事騰出了時間。(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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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填報提醒
    6.某一事項內容較多在表格中填寫不下時,請複製相應事項的表格,另附頁填寫,不要拿空白紙填寫,也不要填寫在「個人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這一欄內,防止錄入時遺漏。1.身份證號碼要確保準確無誤。2.戶籍地址應填寫居民戶口簿「住址」欄的詳細地址而不是身份證上的地址。
  • 突出要求領導幹部報告家事家產
    新華社北京4月19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也不斷加強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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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我區開展領導幹部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核實工作   2014年,中央《關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下發後,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組部的要求及時開展部署了此項工作,把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抽查核實工作作為幹部管理監督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 @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怎麼填?快看這份"秘笈" 拿走不謝!
    一年一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集中填報正在緊張進行中。對於領導幹部來說,這是一場妥妥的「開卷考」,更是對黨是否忠誠老實的一次檢驗。如何快速準確答卷?填報時要避免掉進哪些「坑」?信息不明時可以求助哪些「幫手」?小武都幫您整理好了。
  • @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如何準確填報?權威解讀來了!
    一年一度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集中填報又開始啦!
  • 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易漏點
    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是黨的十九大全面從嚴治黨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新形勢下加強幹部管理和監督的有效途徑,更體現了中央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的幹部關愛政策
  • 人民觀察·第42期:查核官員個人事項 擦亮「反腐利器」--理論...
    ,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積極主動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準確。《通知》明確,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辛鳴指出,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幾年一直在做,但效果並不明顯,沒有達到制度安排的預期目的。
  • 「家事」報告讓領導幹部更「陽光」
    中央組織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新華網12月30日)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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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須報告哪些?各級組織部門又是如何抽查?抽查後又怎麼處理的?隨帥帥一起了解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那些事兒…… 1、背景介紹 官員個人事項抽查制度由來 《規定》印發以後,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每年組織領導幹部填報了個人有關事項。但也存在一些領導幹部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報告等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在從嚴管理幹部上出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
  • 中組部:今年4類領導幹部進入重點抽查核實範圍
    今年起,中央組織部將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昨日,中組部就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答記者問,明確4類重點抽查對象,主要包括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重點是廳級後備人選對象等。日前,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針對今年起將開展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抽查核實是指組織人事部門對抽查到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實的工作。抽查方式包括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
  • 不按規定請示報告、隱瞞不報個人事項、篡改偽造本人檔案行為的政務處分
    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 篡改、偽造本人檔案資料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本條是關於不按照規定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篡改、偽造本人檔案資料的行為,以及適用的政務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本條分三款。第一款規定的是不按照規定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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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省委、市委等有關規定,日前,市委組織部對請示報告事項進行梳理明確,匯總形成了涉及市管領導幹部的請示報告等重大事項清單,並通知要求市管領導幹部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規定。
  • 中辦發文明確:幹部任前這些事項要向上級組織報告(全文)
    第三章 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組織監督、民主監督機制,把專項檢查與日常監督結合起來,將監督檢查貫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第十二條 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檢查。主要採取任前事項報告、「一報告兩評議」、專項檢查、離任檢查、問題核查等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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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例所稱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稱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第四條 開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政治導向。
  • 中央紀委一季度成績單盤點:領導幹部向組織交底有啥雷點
    作為領導幹部,想要自己今後不被裝到那4個筐筐裡,最近有件事需要格外上心。最近又到了每年一度報告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時候,前兩天中央印發兩項新規:《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意味著今年開始,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要求更嚴了。
  •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
    第五條 本條例適用於考核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工作部門或者有關工作機構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不含正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不含正職);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工作部門或者有關工作機構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
  • 中央修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任職應迴避親屬和成長地
    組織(人事)部門必須嚴格審核考察對象的幹部人事檔案,查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就黨風廉政情況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對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考察對象,應當事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計。考察對象呈報單位或者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必須就考察對象廉潔自律情況提出結論性意見,並由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籤字。
  • 領導幹部哪些事項需要請示報告?怎麼請示報告?
    黨組織: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一般應當以組織名義進行,向負有領導或者監督指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黨員、領導幹部:黨員一般應向所在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領導幹部一般應當向所屬黨組織請示報告重要工作。